接下来,依旧是等待、练习贝斯、练习唱歌,外加到版权局登记了几首歌的版权。
唯一的变化是,罗杰搬出了那间名为1969的汽车旅馆。
在西奥多的介绍下,罗杰通过一个房产中介,租下了一间公寓。
公寓的面积不算大也不算小,四十平米左右,带有独立的卫生间和阳台,没有厨房,原本用于做厨房的空间被罗杰直接当做杂物间来使用。
作为一个只会吃不会做饭的人来说,要厨房也没有任何用处。
这间公寓价格不算便宜,每月四百五十美元,水电费还要另算,不过房租中倒是包含了垃圾费等日常费用。
好处是房租可以月付,并且只需要缴纳一个月房租的押金,而且距离二十世纪娱乐公司足够近,步行只需要十几分钟。
罗杰慎重考虑了自己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经济状况之后,与对方签下了一份1+1的合同,即租赁一年,到期之后有权以原价续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