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群芳阁斜对面的云泽客栈,占地十几亩,亭台楼阁、水榭回廊,应有尽有,是温汤村规模最大,装修最富丽堂皇的温泉客栈,据说幕后老板,是某位朝中重臣。
临近黄昏,暮色渐沉,云泽客栈的两名看门仆役吃过晚饭,照例沿着围墙内部巡视一圈。
走着走着,其中一名身材敦实,皮肤黝黑,眼角有颗长毛黑痣的仆役觉得内急,离开通往,火急火燎去往茅厕。
刚要蹲下,一道黑影从门外闪出,手起棍落,将他敲晕。
那瘦小黑影敲晕仆役,立刻脱出茅房,在角落拉下面巾大口喘气,“妈呀,这些天天吃大鱼大肉的家伙,拉的屎都特别臭。”
偷袭之人,正是杨柳。
独自溜了一圈的胖仆役吕肥回到下人房,没发现同伴,心说:“那家伙不是掉茅坑里了吧?”
独自坐下喝酒吃菜,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又觉得没滋没味儿,骂了几句,起身去往茅房寻找。
“休子,你他娘的死茅坑里是不是,拉个屎这么半天?!”
吕肥骂咧咧往茅房走,猫在花丛中的杨柳蹑手蹑脚跟上,抡起成人腕子粗的棒子朝其后脑狠狠砸去。
啪的一声,吕肥两眼上翻,扑倒在地。
杨柳见胖仆役晕了,又在屁股上狠狠踹了几脚,只觉痛快无比,“哼,狗东西,有钱了不起啊,敢害得姑奶奶没地方住,弄死你们!”
小姑娘并不打算就此罢手,那不是她的风格!
杨柳跑去杂物房,搬出一坛铜油,用饭碗舀着往墙上,幔帐上泼洒,面目狰狞。
没错,她要烧了这该死的云泽客栈,只要这里烧成白地,就不信他还有心思买自家客栈!
足足用去一顿饭功夫,小丫头才将铜油在客栈里外都撒了一遍,正欲掏出火镰火石点火,身后忽然想起一声轻叹。
杨柳大惊,赶忙提起面巾遮住面部,左手缩进袖里握住毒针。
却听到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你烧了这里也没用,展柜的心意已决,哪怕云泽客栈不买,也会卖给有其他有钱人的。”
杨柳一愣,眼眶顿时红了,丢掉火镰火石,一屁股坐到地上,“莫毅,那你说怎么办,卖了客栈,我就又没有家了。”
莫毅道,“要不我把客栈买下,让你当掌柜的?”
杨柳的泪已打湿了面巾,听到这个主意眼前一亮,随即又沮丧的道:“可掌柜的不在,我一个人守着客栈又有什么意思哩?”
小丫头是被父母遗弃的孤儿,本该被野狼野狗叼走的,结果一个好心的乞丐在草丛中听到哭声,起了善心,将她抱走喂养,艰难活到五岁,刚懂些事情,老乞丐却就在一场风雪中撒手人寰。
当时他们正在一座四处漏风的破庙中熬冬,杨柳守着已经冰冷的老乞丐哭了三天,只觉得天地之间,再没有依靠。
后来一路乞讨偷盗,勉强挨到襄安县境内,听说温汤村时常有堆积如山的残羹剩饭被驴车拉着喂猪,就独自上了虎跑山。
谁曾想那些喂猪吃的东西,她这样的小乞儿是没资格吃的,被车夫鞭子抽跑后饿得头晕眼花,迷迷糊糊的昏倒在跛脚汉子经营的客栈门前。
之后冷漠的汉子收留了她,起初是让她在店里当个伙计抵扣食宿,后来客栈实在艰难,养不起伙计,便让她出去自谋生路。
杨柳天不怕地不怕,四岁时就敢挥刀杀狗,上山捉蛇,却最怕那种无依无靠的感觉,便入了城中丐帮当扒手,用偷来的钱支付食宿费用。
在子云客栈住了六年,哪怕跛脚汉子从未给过笑脸,她依旧把客栈当家,把跛脚汉子当成除老乞丐外最亲的亲人。
其实她已经存了不少钱,有十几贯之多,就想等哪天子云客栈实在经营不下去,便大爷似的出钱入股,好让跛脚掌柜再不拿她当外人。
可如今掌柜的要卖了客栈,杨柳仿佛一日之间又回到那座风雪交加的破庙,天地之大,再次无依无靠。
莫毅是两世的孤儿,自然感同身受,走到小女孩身旁蹲下,柔声道:“要不,你跟着我走吧?”
杨柳迷茫的看着年轻读书人,“跟着你走?”
莫毅点头,“其实我跟你差不多,也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仔细算起来,恐怕我比你身世还要可怜呢。”
“比我还要可怜?”杨柳不太信,她觉得自己被人抛弃两次,已经是天底下最可怜的人了。
莫毅盘腿坐在地板上,艰难的笑了笑,“三年前,我也跟现在的你一样,以为自己找到了家,谁知道一天之内,对我好的人全都被仇人杀了,成了一具具死不瞑目的尸体……”
也许是因为同样是天地间孤零零的可怜人,莫毅将连卫青都没有透露的身世慢慢将给小姑娘听,听到最后,小姑娘已经摘下面巾忘了哭泣。
“莫毅。”
“嗯?”
“你好像比我还要惨诶……”
莫毅揉揉小女孩的脑袋,“虽然这么说不太好,但是世上永远有比你更惨的人在努力的活着,觉得难过的时候就想想那些更惨的人,能好过一点。”
青衫读书人站起身,“走吧,回去吃年夜饭,明天我让卫青给你编个漂亮的小竹箱。”
杨柳起身追了上去,抬头可怜兮兮的问:“莫毅,你会不会哪天也像掌柜的和老乞丐那样丢下我?”
莫毅拍拍她的脑袋,笑道:“看情况吧。”
杨柳顿时急眼,“怎么能看情况,咱们可都是可怜人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