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力量,李敢并不比吴阳差,差异在双方的兵器。
枪,讲究的是轻盈和灵巧,棍属于重兵器,易于着力。
其实,李敢在远征大漠时,为对付匈奴人的重骑兵,用的兵器是长槊,同样是重武器,但到了南方,步兵为主,就算是骑兵也是身穿轻甲,枪更加的灵活而实用。
此时他的枪势被吴阳荡开,心中却没有半点忙乱,双手一抖,枪头荡起一朵美丽的枪花,向敌人杀了过去。
这枪花竟然在途上继续变化,一化二,二化四,快速的刺到吴阳跟前。
“好枪法!”吴阳轻呼。
他是一个识货之人,一见枪开四朵,立即知道遇上了强敌,急忙一提马头,侧闪而过。
“好吗?”李敢哈哈大笑,“更好的还在后头。”
口中说着话,手上动作一点也不放松,只见他一枪快过一枪,枪枪不离敌人的要害。
直到此时,吴阳才知道遇上大麻烦。
以此人的武功,自己根本不是对手!
怎么办?
他在脑海中急速的思索着,但是李敢那里会为他浪费时间啊,突然间枪尖一抖,在吴阳的肩膀上刺出了一个血洞。
“啊!”吴阳惊叫,不敢恋战,拖着铜棍转身就跑。
“跑得掉吗?”李敢哈哈大笑,放马在后边不紧不慢的追赶着,然后轻轻放下银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