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不说明“哼哼”之后是什么,但越是如此,李敢越是心惊肉跳。
“喂,到底你与谁更亲啊?”李敢翻着白眼,伸手过去帮她把面罩盖好。
“我不管,反正你要帮忙。”赵蝶感觉到气闷,想要把面罩拉开,但想到朱安世头上的大包,只能无奈地放弃。
“这里不是人住的地方!”她狠狠地骂了一句,然后说道:“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叛贼占据的麋泠正好卡住我们的去路,你帮都稽,正好一举两得。”
说的倒是实话,但能否不要把话说得如此直白?
赵蝶怀孕以后,有时母爱泛滥,有时刁蛮任性,变得更加的难以捉摸,这让李敢大为头痛而又无可奈何?
“说,为何攻不进去。”李敢恶声恶气的,明显是把气撤在了都稽身上。
“地形不熟,虫蚁太多,每次还未开战士兵已经倒下一半,发烧头晕的,有些是浑身瘙痒起水泡。这仗根本没法打。”都稽简直在诉苦。
“停!”李敢气得鼻子都歪了,“不要告诉我,你一个月一仗都没打!”
“真的没……”都稽搔了下头,“五天前我带兵到了金溪,刚想涉水而过,溪对岸涌了一大群叛贼,人数是我的两三倍,我只好退了。”
“嗯,不错,”李敢的语气中充满着嘲讽,“至少保持兵力完整对不对?”
朱安世在一旁嘎嘎大笑,“一仗没打!被两个女子吓成这样,还真的丢脸。”
“女子怎样啦?”赵蝶怒了,“哦哦,你很勇猛对吧,都稽,分五百士兵,让他当先锋。”
“先锋!”朱安世吓了一跳,不过说到打仗他是一点也不怕,当下一挺胸膛,大声说道:“当就当,就不信了,几名野蛮的氏人也打不赢。”
“揽事上身,有你这么傻的吗?”李敢无奈的摇头,不过事情关系到赵蝶,他也不可能甩手不管。
三天后,大军进发,是整整齐齐的二千三百人,其中都稽的南越兵二千,李敢的手下三百,这是全军出击,不胜不归的态度。
为此,李敢用两天时间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把裤腿绑紧!”暴胜之在前边大声喝令,他手持竹鞭,站在路旁检查每一名路过的士兵,遇到因为怕闷热而不执行命令的人,兜头就是一鞭子打过去。
岳池的工作则简单得多了,士兵是否身穿蓑衣、戴着蓑帽,一目了然。
这是李敢想出来对付树林中虫蚁的办法,简单而实用,半天行军二十里路,受伤掉队的士兵寥寥无几。
“还算有几分本事,”赵蝶随意称赞了一句,然后好奇的问道:“这两天你让人从海边收集贝壳,还建起几个窑炉把它煅烧成粉,叫……嗯?叫什么灰?”
“石灰。”
“哦,石灰,看你慎之又慎的样子,它很重要吗?”
“对,很重要。”李敢的表情变得严肃,“记住不能外传!”
几天前在海滩上见到大量贝壳时,李敢就想到用它来烧成石灰。
这个并不难,只要建成窑炉,提高窑温,就能成功。
李敢知道有一种山上的石头也可以煅烧成石灰,但它需要更高的温度,还需要大量的人工采石碎石,用现在的技术,远不如到海边收集贝壳更实惠。
石灰的用途太广了,可以建筑,可以消毒,当务之急的是在晚上睡觉时用它来驱赶蚊虫。
李敢把它定位为战略物资,所以要求严格保密,他并非不信任赵蝶,而是怕赵蝶透露父王之后,转手交给刘彻。
对于刘彻,李敢又是敬仰又是畏惧。
敬仰之情主要是因为后世的记忆。
刘彻铁血豪情,横扫四方,他打出了华夏儿女的志气,打出了华夏儿子的凛凛威风,同时,也为华夏打出了一片偌大的国土。
至于畏惧刚因为本世的感情。
刘彻用你则人才,不用则废柴,他视人命为草芥,动辄砍头灭族。
李敢想要自立自强,只能奋起抗争。
李敢之所以选择离开琅琊,远走交趾,一是因为赵蝶,另一个原因未尝没有逃离长安城,逃离刘彻身边的意图。
黑盯山等几个基地建设已见成效,让李敢的信心越来越足,加上滇国、夜郎、南越、闽越、东越各国的动乱四起,让李敢看到了可乘之机。
再说,汉国境内看似一片繁荣景象,其实混乱暗生,琅琊郡的叛乱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金竹对我太好了,不好对夜郎下手……好吧,先用滇国试试水。”
滇国之外有乘象国,还可以接连身毒,黑盯山可以借助苗部夜郎的进桑关进入交趾,这些都是李敢心目中的战略空间。
“小心行事,浑水摸鱼,不要声张,闷声发财。”李敢想着未来的策略,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笑意。
“喂,你傻啊?在想啥呢?自己一个人笑!”赵蝶把手伸进李敢的臂弯里,想要减轻身体的疲乏。
“在想我们的儿子。”李敢干脆用手揽着她的腰,温柔的笑着。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奋力开创一个舒适的环境,为的是他自己,也为了子孙后代。
孩子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根,是他奋斗的动力。
当然,李敢的思想不会如此狭窄。
好不容易穿越了一会,总要为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例如先进的科技和体制,除此之外,还想要弥补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儿子?”赵蝶轻抚着隆起的小腹,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光芒,“为何你知道是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