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将烬>第八十一章 三战 四

洛兰两招同用,尽管血狮极力闪避,还是被子弹擦破了左臂的皮肉。

“当”的一声脆响,十字剑砍在血狮的护腕处,虽未砍破护腕,这一下却也有些疼痛,加上左臂的枪伤,血狮在双方的第二回合,吃了两个亏。

并非洛兰实力远强于血狮,而是其计谋得当,本应是势均力敌的战斗,却让洛兰稍微占据上风。

高等魔族的自愈能力,当真可怕,那被子弹射破之处,快速恢复着,止血、愈合,终于只留下些许疤痕。

血狮狂怒,不再留力。“嗜血三兄弟”之中,单论力量,当属血蟒,若被其击中,不死也要重伤;血狼则擅长于速度,来回包抄,令人防不胜防;但整体实力最强的,还是血狮,速度力量兼而有之,攻守均衡,这种魔族,实是最难对付。这一轮抢攻,洛兰顿时险象环生,也幸得他反应迅捷,闪躲格挡,又不时开枪扰乱对手,这才生生躲过血狮那暴风骤雨般的进攻。

洛兰心中吃惊,这“嗜血三兄弟”的老大血狮,名副其实,果然厉害,如果硬拼,怕是难占上风,就算使用魔能技,最多也是个两败俱伤,一定要用到最关键之时,而且一旦魔能技不能奏效,接下来便更加危险了。

洛兰和梅少冲,奥古斯都学院的两大“天之骄子”,单以武力而论,梅少冲似乎稍占上风,对敌经验也更加丰富;洛兰胜在综合实力较强,往往能通过精密的谋算,达到目的。并不是说洛兰的头脑比梅少冲的好用,而是梅少冲专于剑,执于剑,再无旁骛;洛兰则涉猎更广,更加全面,他也曾猎杀过魔族,其中也包括个别高等魔族,但绝对比不上现在的对手血狮,今日一战,全力以赴尚且不够,要想胜利,怕还需要些运气。

魔族的致命之处,在于头部和心脏,高等魔族也是如此。但血狮头戴铁盔,只有正面双眼和嘴唇两处空隙,要想精准打击,难度颇大,除此之外,便是心脏,可胸前那个护胸,几乎是刀枪不入,第一战中,梅少冲击中过多次,都无功而返,要想如梅少冲那般自下而上,刺穿对手头部,更是难上加难,血蟒的教训,血狮岂能不防,再则,洛兰也没有梅少冲那般快捷的出手速度,一不小心,便会让对手有机可乘。

洛兰左思右想,实难有所收获,此时血狮攻势甚猛,不能再分心二用,须得集中精神,当下的情形,只能边打边看了。

转瞬间,二人又交手几个回合,大多是血狮主攻,洛兰主防,有两次甚是危急,洛兰险之又险地避开,天幸未被伤到,不过场面却是愈发被动,这么打下去,落败只是早晚之事。

这样下去不行,洛兰心中清楚,被动挨打,终是不妥,必须要想办法反攻!

猎魔界曾有传闻,亚特兰特家族,是万年前亚特兰蒂斯王国的后裔,只是实在无法找出证据,仅属猜想而已。不论亚特兰特家族和亚特兰蒂斯王国之间有无关系,但作为欧洲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亚特兰特历经数千年的传承,绝不是泛泛之辈。

“守护之剑”,是亚特兰特家族的伟大传承,一共五招,盖因没有具体的招数名称,所以家族中够资格学习的人,将之统称为“剑一”、“剑二”,以此类推。碍于实力不够,洛兰只学会其中前两式,此时已到危急关头,更无疑虑,当下便使出了“剑一”!

剑之一物,东、西方皆有之!而且其历史同样久远。

若论两方区别,实在是难以言清,归纳之下,无外乎东方剑术讲求敏捷、灵动、精妙、变化多端;西方剑术朴实、直接、高效,一招一式清清楚楚,威力不凡。东方之人,视剑为君子,无论通晓剑术与否,皆佩戴之,上阵杀敌,极少有用剑的,除去长兵,更多时候是刀;自古文明伊始,西方武者战士便使用短剑,剑刃宽阔,剑尖极长,罗马帝国的血泪史,便是最好的证明,其后,历经改良,长剑、双手剑、大剑等,层出不穷,洛兰手中的十字剑,正是长剑的一种。

洛兰将荒漠金鹰插回腰间枪套,双手握剑,高举手臂,使出“剑一”,一招三式。第一式自上而下,照着血狮的头顶劈落,血狮双手交叉于头上,仗着那坚硬的一双拳套,准备架住来剑,洛兰不等剑刃碰到它的手臂,一个侧身,变双手为单手反握,手腕翻转,生生将剑势回撤,十字剑闪出一道光华,由下自上划出,直指血狮的裆部。

血狮大惊,这剑招虽只是简单的使力技巧,但速度之快,于电光火石般,剑尖已然而至,当下急退两步,险险避过。洛兰似乎料到了它的动作,顷刻之间,手臂陡然向前伸出,剑招迅速变化,直刺血狮面部。

这三式变化,一气呵成,防不胜防,血狮退避不及,情急之下,只得偏头闪躲,“嗞”的一声,剑刃从血狮面罩一侧划过,摩擦出一蓬火花。

血狮吓得冷汗直冒,它久闻亚特兰特家族之名,但洛兰不过双十出头,还是名**,所以难免有些轻视,完全没有料到,对方能使出如此招数,也就是血狮久经沙场,临敌经验丰富,方才堪堪避过此招。

洛兰见自己的剑招无法奏效,又掏出荒漠金鹰,转攻为守,冷不防来上一枪;那边血狮却已使出全力,形势顿时呈一边倒的局面。

是该一决胜负了!

荒漠金鹰的子弹已经射完,血狮根本不给洛兰更换弹夹的时间,狂攻不止,洛兰轻叹一声,将手枪扔在地上,血狮狞笑道:“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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