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土匪头子在异界:至尊强盗王>第三十二章流落荒原

伸了个懒腰,荆风了被八足蓝睛兽抓伤的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老子天生就是一副超级快速的复原质,恐怕流血也要流死我了。”

荆风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

“咦,老杜奇这家伙倒也没趁火打劫,竟然还给我留着这几样东西。”

了脖子的佩还在,怀里的凤凰蛋也在,那柄匕首也在,他这才安下心来。

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贪心,可是,这三样东西无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来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让老杜奇留,也不敢留啊。

现在,这三样东西已经成了荆风人生里不可或缺的东西,就算角斗场与人生死相搏,他也要随带着。

他自己刚才在昏中不知道,如果不是随带着这块火元素免疫的佩,恐怕自己已经死了个通透了。

看着一只吐着泡泡的河蟹举着钳子张牙舞爪地从他眼前经过,荆风就有些好笑,轻轻一指头便将这个家伙弹得一个筋斗翻了出去。

螃蟹敏捷无比地爬起来,再不复刚才的那种耀武扬威的姿态,一溜烟钻进了旁边的一块石头不出来了。

荆风向这个欺怕的家伙竖了一个中指,很是鄙视。

“咕噜噜……”

某人的肚子开始抗议示威了。

三天三夜没吃东西,就算是荆风这样的恐怕也受不了了。

“甭管是什么地方,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荆风是典型的没心没肺类型的,天生的乐天派。

怀里,奇迹般地,那个凤凰蛋竟然还在,并且热乎乎的,让他被河水浸得冰凉的子还有一块温暖的地方。

脖子的项链也在,这也是保证他没被法玛魔导士那一道闪电劈死的本原因了。

艰难地爬河岸,荆风像头猎狗似的狂颤两下,抖了抖的水珠,随后,便准备找些吃的填填五脏庙。

民以食为天嘛。

一个人影孤独地行走在风萧萧的格尔玛荒原,远远望去,像是一株会移动的老树。

那是荆风。

从那个河岸爬起来后,他已经如没头苍蝇昏头昏脑地在这个无比巨的荒原走了十几天了,却依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毕竟,格尔玛荒原太巨了,巨到难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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