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无论总经理让自己去做,他都毫不犹豫地去做了。就像一条丑陋的比特犬,奔跑着捡回主人丢出的木根,将它衔在嘴里,摇着它那短小的尾巴,仿佛那根木根就如同国王的权杖一般金贵,等待着主人玩累了,便将它据为私有。
这时,李公子提起办公室里的那一副自己之前“搬家”时遗留下来的衣帽架,对他说:“我今天来,就是专程来取回我遗留在这的私人物品的。不过如果长户社长你告诉我,你很喜欢它的话,那么我也可以忍痛割爱,把它送你。如何,你喜欢它吗?”
被总经理这么一问,长户竟有些胆怯了:“不……不敢……”
“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敢不敢的。喜欢它就是你的了。”
“总经理既为此物而来,我又怎么好意思让总经理白跑一趟……”
“既然如此,那就让人把它送到大阪,我的总经理室里去吧。我还有点私事要办,就不多在这烦你长户社长了,明天高木小姐会替我送那三位副社长来公司,也不用搞什么接待仪式,一切从简,你在办公室里招待一下他们,然后把工作给他们安排下去就可以了。至于他们的办公室,我会让高木小姐为他们安排,就不用你操心了。”说完,李公子开门离去。
长户一直送他到了电梯门口,若不是李公子开口叫他回去工作,他估计会一路送到公司大门,把主子爷给送上车为止。
李公子可不会让他这么做。毕竟自己可还要“私事”要办,怎么能让他一路好像跟屁虫一样跟着自己,坏了自己的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