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欢花孽缘>010杏城寻欢

其实在慕晓语看来,这家酒店叫做红杏酒店更加合适。在大厦内部,各种设备应有尽有,在坊间有出轨圣地的称号。其中,全城唯一的同性恋酒吧就在大厦三楼,那里也是慕晓语今晚要去的地方。

酒吧内,妩媚的气息十分浓重;异性之间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完美的诠释了同性才是真爱。

这世界上,只要有人的地方,有一个行业是永远不会被消灭的;慕晓语找到了角落里的几个女孩,她们浓妆艳抹,穿着性感的服装,隐身在一个角落,各自胸前都别了一支鲜红的落雪泥花。那是代表yù_wàng的花朵,代表这些姑娘都是欢场中的迎来送往之辈。

慕晓语跟这几个姑娘是第一次见,可跟这个行业的交流可是有些日子了。

此次的南境之行,寻找邪神求阴阳真身法术固然是重中之重;来此处寻欢作乐也在安排之中。这大概就是狗改不了吃屎,无论吴欣还是卫玲都不能让她收住悸动的心脏。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信誓旦旦的跟卫玲保证不会沾花惹草,这才一个转身就露了本性。

接下来的几天,她每日只管寻欢作乐,正事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沉沦了五天,才终于又想起来跟别人约定了九月九号在药山镇见面的事情。今天已经是九月八号,她必须‘洁身自好’了。

为了进山准备,特意把长发剪了,穿上一身简洁的运动服,青秀的姑娘秒变酷酷的假小子。

寻求修炼阴阳真身的法术不是一时兴起,在很久之前她就有这个想法。而吴欣跟卫玲的出现把这个幻想推向切实执行的一步。

根据她查到的资料,寻云鹤所说的神仙应该就住在乌蒙山之巅;那个地方四季冰封,人迹罕至,三面是悬崖峭壁,唯一通向山上的路也被称为死亡之路,千年来还没有人从这条路上活着走出来。

不过慕晓语的运气很不错,她在网上发起的驴友组团的消息很快就收到回复,组成算上队长兼导游在内的一共七个人的队伍。

这个队长并不是她们驴友团的一员,而是在这边专门负责给驴友团当导游的。听说她们要去乌蒙之巅,很多导游都拒绝了,只有这个家伙很感兴趣的样子。

慕晓语查了他的资料:楚钦,曾在外军服兵役,在战争中多次立功,被授予兵王称号。三年前退役,回到老家干起了导游,专门接一些别人不敢接的地方,所以收费也是出奇的高。

九月九号,早上十点不到的时间,慕晓语驱车到了药山镇的民宿,见到了那个答应领她们进山的队长:大概三十几岁的男子,一身丛林迷彩服,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加上不算太差的面孔,绝对是受女孩子欢迎的男生。

见到慕晓语,他颇为惊讶:“我以为旅游团的发起人怎么都应该是个身着紧身迷彩服,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笔记本讲述关于乌蒙山传说的考古学家或者寻宝人。年龄应该在三十岁左右,美艳、强势甚至有些冷酷的女人。”

慕晓语顺手递过去笔记本:“笔记本我是真的有。其它的嘛,等我长大到三十岁的时候或许就会有了。”

队长接过去,看到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火星文,不禁嘲笑道:“你这是在杏城老街的古董店淘来的吧,下次找我,给你打折,五十块一本,量购从优再打折。”

慕晓语差点吐血,因为她这一本可是花了两百块。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问他:“其他人都到了吗?”

“就差你了!清吧。”

堂屋内,另外的五个人都已经到了。三男两女,他们之前已经联系过,知道这两个女孩是一对姐妹,姐姐二十六,妹妹只有十九,这样一来,慕晓语就成了小不点。不过因为她身上特有的气息,所以她谎报自己二十一并没有人怀疑。

这也是她的另一个身份,为了这次的南境之行,她特别搞的。慕晓语,二十一岁,在校大学生,生物专业。这就给她的乌蒙山之行提供了相当充分的理由。那个地方人迹罕至,被传得神乎其神,肯定也有一些诡异的生物存在。

“抱歉各位,让你们久等了,在下慕晓语。”慕晓语行抱拳礼,大大咧咧的,一派江湖人的气息。

里面的五个人也都跟着抱拳回礼,自我介绍道:

“水无忧。”两姐妹中的姐姐,上身短袖白t,下身三分牛仔。肤白貌美,脖子以下全是腿的身材,差点让慕晓语流出口水。

妹妹微微一笑,开口道:“水无晴。”与姐姐水无忧相比,水无晴虽同样是大长腿,但没有姐姐那样傲人的身材,媚眼之间也没有妩媚之感,到是多了几分清秀之美。

“张玄。”这个张玄年约三十五,身着简单宽松的长裤白t,竹竿身材,双目炯炯有神,身上自带一股正气。

“骆清。”衣着华贵,其貌不扬的猥琐大叔,这就是慕晓语对他的印象。

“伯明瑞。”算上慕晓语在内的六个人,他最像是要进山冒险的。迷彩服,登山靴,还有专业的装备。

等他们互相知道了名字,队长进来插话,递给每人一个小册子,上面写了注意事项和必须准备的东西。又告诉他们:“我们明天一早进山。镇子周边的景色不错,你们可以去放松心情。我可以带路,但要另外收费。”

“掉钱眼里了你。”慕晓语抱怨一句,问另外的人:“你们去不去?”

三个男生和水无忧都不去,水无晴看着姐姐。没有被反对才回答慕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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