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窃梦花都>第二十二章 不要惹我

什么?老妈看上别人了?

高枫觉得脑袋上响起一个晴天霹雳,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回到未来》中的情节在脑海中飘荡。

上一次,高枫在梦境中帮一个产妇交了押金,半开玩笑的让她在二零一三把手环送到“集古斋”,果然就有快递把手环送了过来。

这说明,梦境中发生的事情都会对未来产生真实的影响,如果董晚晴没有嫁给高跃进,那自己岂不是就要化作一缕尘烟消失在时空之中?高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豆大的汗珠顺着额头噼噼啪啪的往下掉。

从高跃进的讲述中,高枫判断出,此时的老妈还没有正式答应做他女朋友,董晚晴还在犹豫选择之中,也就是说高跃进随时有出局的可能性。

老妈,你一定要意志坚定,千万不能选错了人啊!高枫心中暗暗叫苦。

“那小白脸不就是有几个海外亲戚嘛,时不时的能弄几盘港台磁带,唱几首咱们没听过的歌,这有什么啊?”高跃进怒气冲冲的道。

高枫终于明白事情的原委。董晚晴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一直在追求她。他不但长的帅,而且有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在海外有亲戚,能给他弄来港台最新的流行歌曲的磁带。偏偏董晚晴又非常喜欢听歌,这就给那个同学创造了天赐良机。这对高跃进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他和董晚晴是邻居,自小两家就半开玩笑的说要结个娃娃亲。高跃进在穿开裆裤玩尿泥的年龄,就认定了董晚晴就是自己未来的老婆,而此时却面临董晚晴移情别恋的危险,怎能不让他气急败坏。

高跃进原本和董晚晴说好,要一起去广场上看《庐山恋》,刚到董晚晴家门口,就看见她早已在门前等待多时,见到高跃进之后,董晚晴歉意的表示另有事情去不了。高跃进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大群董晚晴的同学走到她家门口,拉着她一起去了洛水大桥,说是今天晚上老同学在那里聚会。

不和自己看电影也就罢了,令高跃进恼火的是,她居然是去听那个小帅哥同学唱歌?是可忍孰不可忍!

高枫曾经多次听父母说过,八零年前后是诗歌和音乐的黄金时代,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把音乐和诗歌当做宗教来崇拜。邓丽君、顾城等人,在他们心目中远远不是歌星、作家那么简单,而是被他们当做了艺术神教的教主来顶礼膜拜。这个时期大约延续到了八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待开张的全民经商时代开始,拜金成了社会的主流,诗歌、音乐渐渐没落,到了二十一世纪,如果谁说自己是诗人,周围的人肯定会笑掉大牙。

高跃进长的五大三粗,董晚晴的同学是个小帅哥,高跃进是机修厂的学徒工,董晚晴的同学是军官子弟,高跃进五音不全,董晚晴的同学则能弹会唱高枫周密的分析了两个人的背景资料,不得不承认他什么地方都不占优势。

“兄弟,你是台岛人见多识广,肯定会唱几首我们还没听过的新歌吧?教教我!”高跃进用祈求的眼光看着高枫。

高枫哭笑不得,自己会唱的歌倒也不少,而且可以肯定,绝大部分都是他没听过的,问题是,二零一三和一九八零的歌曲差距极大,时间相隔三十多年审美情趣的差距也是巨大的,类似周杰伦那种能把中文唱的听起来像外语的歌手,在八零年绝对没有生存的空间。

“我现在火烧眉毛了,你就别藏私了,帮帮忙吧!”高跃进苦苦哀求道。

高枫心中的郁闷几乎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此时干掉那个小帅哥的心都有,怎么会藏私?只是实在摸不透这个时代年轻人的审美趣味,生怕弄巧成拙。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看到墙上挂着的红棉吉他,高枫灵机一动:“你会弹吉他?”

高跃进脸憋的像猪肝,半天才道:“多少会点,能弹几个和弦。”

高枫一拍大腿:“那就行!我陪你一起去,先看看再说。”

高跃进也没别的办法好想,只得同意。高枫的t恤衫牛仔裤实在是太招眼了,高枫担心自己喧宾夺主抢了老爸的风头,像《回到未来》中那部电影一样,自己成了聚会的主角,招惹来众人倾慕的目光,甚至像电影中那样连老妈都被吸引,那玩笑可就彻底开大了。

换上一套高跃进的工作服,高枫打扮成机修厂工人的模样,高跃进则穿着花衬衣喇叭裤背上那把红棉牌的木吉他,俩人一起出了门,走向两公里之外的洛水河畔。

洛水上并排坐落着两座大桥,其中一座大桥只剩下南边的半截,北边只剩下几座桥墩孤零零的矗立在河水中。旧大桥始建于光绪年间,抗战时期日军为了打通南北大动脉发动了著名的“一号作战计划”,武装到了牙齿的日寇横行数省如入无人之境,十一万日军渡过黄泛区之后,兵分三路围攻洛水城。

旧大桥被日军的飞机炸塌,高枫的曾祖父就是在这里战死,被浊浪滔天的洛水带走。

直到十多年之后,洛水才有了一座新的大桥。

“那边坐在桥下的就是董晚晴和她的同学们,好家伙,来了这么多人!”高跃进有些心虚,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

桥下三三两两的聚集了上百人,还有人在陆陆续续的赶来。除了董晚晴和她的同学之外,还有不少是春风镇附近的年轻人,高枫估计,那个帅哥恐怕是个小名人。高枫对高跃进的信心又减低了几分。

“你也来了?”坐在河滩草地上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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