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圣旨,秦太妃笑得合不拢嘴,心里满意极了。这下好了,儿子终于要成亲了!嘿嘿!日后,她就等于多了一个厉害的帮手,看鲁氏那践人还有什么能耐跟她对抗!
皇上在圣旨里,定下了婚期,就在三个月以后,也就是十月初一这一天。
秦太妃乐不可支,爽朗的大笑:“吩咐下去,所有人的月银加一个月的,除了值班的侍卫和值班的厨娘之外,大家都集体放假一天,阖府欢庆!”
端王府一派喜气洋洋的,仿佛有欢乐的音符在花草树木之间流动,除了鲁氏一家,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欢天喜地的。
鲁氏听说榆林郡主答应了端王的求亲,不禁冷笑了一声,那笑容冷极了,就好像染了千年寒冰一般:“榆林郡主,我等着跟你过招!哼!不就是一个种地的么?而且,还流放过西北,是捡过马粪的!就这么一个没有进过闺学的女子,能有多聪慧?传闻之中的奇女子,应该都是刻意宣扬的吧?”
这么一个乡下丫头,能有什么手段? 也亏得萧皓那贱种这么喜欢她,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把脑子都吃坏了。不然的话,放着那么多好人家的闺女不要,偏偏要这么一个不准夫君纳妾的怪人。
天使来到将军府,宣读完圣旨,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松了一口气。有三个月的时间做准备,而且那个时候余氏也都出月子,这样就好!之前,二人还担心,皇上会让紫苏和端王在一个月之内成亲。
如果在一个月之内的话,余氏还没有生下孩子,那就不能亲自操持紫苏的婚礼。这样的话,必然会留下许多的遗憾。而且,紫苏在余氏生产前出嫁,余氏就等于少了一大助力。没有紫苏整天守护着余氏,上官沐风去衙门上差,也会很不安心。
婚期定下来,将军府就陷入了一种极度忙碌的状态,因为要给紫苏准备嫁妆。首先,第一要务,就是要准备嫁衣。由于时间太紧迫了,紫苏没法在三个月之内,把嫁衣绣出来,就找了霓裳阁的人。
霓裳阁,是京城里最好的绣庄,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嫁衣,也给贵人们订做成衣。当然了,价钱也是非常昂贵的,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紫苏去了霓裳阁,订做嫁衣,光是定金就花了三千两的银子。嫁衣、喜帕、盖头和绣鞋,加起来预计需要五千两的银子。
喜帕,就是手帕,在成亲那天专用的帕子。
另外,礼部还会准备一套凤冠霞帔,霓裳阁做的嫁衣穿在里面,凤冠霞帔穿在外面。去霓裳阁订做的嫁衣,既是外套,也可以充当中衣。这套外套,日后还可以作为礼服,穿出去参加一些十分盛大的宴会。比如,宫廷宴会之类的。
关于这一点,紫苏早就设想好了。不然的话,该是多么的浪费啊。五千两的银子,那可是一笔大钱,紫苏可舍不得浪费。
除了嫁衣之外,紫苏还在霓裳阁订做了六套衣服,三套秋天的,三套冬天的。日后,嫁给了端王,她可就是王妃了。作为皇家的媳妇,可不能跟过去那样随便,没得跌了皇家的颜面。而且,成亲之后,她肯定经常要进宫去,还要跟其他王府的女眷打交道。穿得太朴素的话,会惹人笑话和嘲讽的。
端王得知,又悄悄去了一趟霓裳阁,给紫苏订做了五套秋装,五套冬装。
霓裳阁的东家高兴坏了,这一个月就接了这么多订单,光是给榆林郡主做嫁衣和常服,挣的银子就够她花上好几年了!
要知道,王爷出手,必为精品。一件常服,最便宜的都要三千两,最贵的高达一万两银子。这可是难得的大手笔,在西凉国,也只有端王才有这么的魄力和财力。
世人都说,端王不仅打仗厉害,经营产业也是非常了不得。据说在他名下的产业,数不胜数,多如牛毛。说他是西凉国十大富豪之一,一点也不为过。
榆林郡主运气真好,能获得这么一个好男人的疼爱,实在是太有福气了!
每天上午,紫苏都会陪伴余氏去散步,聊天,或者亲自下厨,给余氏煮好吃的。下午的时候,余氏要上很长时间的午睡,紫苏就利用这段时间,抓紧给端王缝制**,以及做几套睡衣。
关于睡衣这个概念,还是跟上官知画学的。
至于**,那是西凉国的传统,新娘在出嫁之前,都要给新郎做几套**。有空的话,还得做鞋子和袜子,以及腰带。
消息传到方恒的耳中,他不禁黯然神伤。
方琼也非常的难过。
紫苏,这个天下无双的奇女子,差一点就成了他的妻子,以及她的大嫂。然而,这一切,都让他们的母亲给毁了。
方琼默默无语,沉默了许久,这才对方恒道:“大哥,我要回侯府去!”
方恒:“小妹,侯府是个狼窝,你一个人回去,我怎么能放心呢?”
方琼:“大哥,那是我们的家,我回去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我已经不是一年多以前的我了,那些小人想要欺负我,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这次回去,我会将紫苏姐姐帮我训练过的几个丫鬟带回去,还有四个膀大腰圆的粗使婆子,也一起带回去!那几个丫鬟,都多少会些武功,力气也很大。而且,我自己也跟紫苏姐姐学了几招防身的功夫。回去侯府,当可以震慑住那些不要脸的人!
再说了,这次我回去,一定会设法跟父亲搞好关系。父亲对咱们兄妹俩,也不全然无情,只要我刻意去讨好他,他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