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缔造国民女团>第五十章 终试开始

终试地点定在沪宁台的一个演播厅进行,我们省去数段介绍沪宁台和内部装饰的段落,直接进入终试环节。

终试的形式很简单,所有复试通过者按顺序坐在台上,回答底下评委提问即可。

底下评委是五个大佬,最中间的最dà_boss王崇云、左边的艺人总管熊野,右边的行政总监陶音,最左边的首席舞蹈老师马教头,最右边的第一声乐老师赵小雅。

不过虽然说是回答底下评委提问即可,但最终出道决定权还是在王崇云手上,他看中谁,谁就能出道,成为hun48一期生成员。

台上的面试者静坐着,没提问到她们,不敢说一句话。坐在底下的王崇云也没说话,他在思考人数的问题。

昨天的表演审核刷掉了6个人,现在留在台上的是51人,本因该还出现在这里的10人因为一些原因离开了。这样的结果他就要思考,出道人数还要不要按之前构想的那样凑成契合之数,还是按质量来入选。如果要凑成契合之数,那现在这里的人绝大多数都能入选。人数一多,难免出现滥竽充数情况。而如果按满足质量才能入选,这样少的总基数下,出道人数会不会不够。

在王崇云旁边的熊野也不敢说话,他觉得是自己的工作不到位,才导致的终试人数有些过于少。

熊野原定的终试人数是70人左右,但是复试第一天就刷掉快一半人就有些让人难以招架。推荐阅读//v.///

当时不知道终试指标,就对音乐、舞蹈两位主审说了句‘从你们的专业角度去审核’。结果,有点高看复试成员专业水平,两位主审从专业水平上审核一下就刷掉一半人,这就让人难以招架。

还好,熊野还能补救。

余下的67人里,在熊野做主审的表演审核,只要不是太糟糕表现,都会给予通过牌,让最终进入终试的人数变成61人。但为什么现在又变成51人,还有的10人去哪里了,这就不能怪熊野了。

按王总的吩咐,终试名单一出,就把名单上的报名者和她们的家属召集起来。带到一个房间,进行合同观看。

这份合同‘hun48专属艺人合约’是成为正式成员后必须签署的一门合同,让她们和她们家长提前看,如果觉得不妥的话,可以不参加明天的终试环节。如果觉得合理的话,那明天终试成为正式成员后,必须签署,并且按合约上去执行。v首发

让她们看的时候,还请了四个专业的律师过来,来回答她们来自合法性上的疑问。

这份长达十几页的合同,主要是甲乙方权力义务,保密条款,合约有效期,报酬、补贴和费用明细,合约终止,违约、解约和索赔,以及需要遵守的规定。

其中对服饰发型有特定要求都算合理,唯一一个让家长接受不能的是签约时间和解约索赔。

签约的时间是八年,八年期满才能改签和续约,如果在八年期间想要解约,那需要赔付200万赔偿金。

这就让家长接受不能,怎么就跟签了卖身契一样。签了姓名就要在你这里累死累活干满八年,想走人还要赔付这么多钱,这变相勒索啊!

在一旁的律师进行解释:

这项协定并不是要你干满八人,主要是防止公司培养你之后,你学得有成跳槽到其他同行业公司工作。在专业领域叫‘竞业协议’,很多大公司都会签署这样的协议,这在法律上认同,并且受保护的。

更详细的说明就是,你签了这份协议,你就是这家公司的培训生,公司会拿钱拿资源培养你。如果你中途有各种原因不想干了,那没有问题,只要是个人意愿公司都会同意,会让你离开,只要求你离开之后合约到期内不再从事演艺行业和用原有名头在商用上。

但是,如果你退出公司,并且还在合约期满前加入到其他演艺公司,从事娱乐活动,那么公司就能通过这份协议控告你,让你索赔。你要是不索赔,那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行驶捍卫自己的权力。

你们理解为,不想在这公司干了,就不再当明星,不再用之前名义赚钱,回归普通人生活就行。如果还想走演艺事业,那请等合约期满,或者交解约金200万。

至于这数字怎么来的,是不是有点太多不合法。那我告诉你们,从你们现在住的酒店,免费的吃食,到后面的专业培训,多少工作人员围着你转,这些都是公司为培养你们而出的费用。总不能白给,毕竟公司不是做慈善的。你们要是觉得太多不合法,那就看法庭上双方律师的发挥了。

这番说词出来,大部分家长还是同意了这个协议,又问了一些专业问题后,签下名字。她们觉得,反正就是让女儿体验一下明星生活,要是不想当明星了就回来当普通人也没问题。

而还有一小部分人则非常不能认同,认为这是霸王条款,不人道也不符合法律,不想签署。特别是赵佳敏的家长,在那疯狂嚷嚷‘我不信你们’、‘你们这是霸王条款’、‘我们孩子没有自主权’、‘我要叫专业的律师朋友看看你们这合不合理’。

吵闹喧嚣过后,有一部分家长还是不同意签约,当场撕掉协议离开会场。

还有些则问过孩子意见之后,签下协议。

问的时候,还问了好几遍‘八年啊!想清楚!’、‘你现在18,等你八年出来都26了,老姑娘了!’、‘你真的想清楚,这个公司值得投入你所有的青春吗?’。

孩子的回复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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