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小手勾勾,美男...>第二十二章 公猪母猪的爱情

小手正在翻身上马,听得此话,吓得脚一软,头重脚轻,一骨碌从马上栽下地来。

她看着公猪那一身的肉膘,看看他那比自己大腿还粗的胳膊,哭笑不得。

公猪啊,不值得为了我而如此牺牲啊,你还是继续珍视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吧——你婆娘。

“看啊,大当家的决定留下来了。”

“可不,上了马都下来了。”

“就是嘛,她怎么舍得离开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众人一拥而上,将她给架了起来。

她急急叫道:“喂……,我可没说要留下来……我申明一下……”

众人的欢呼声掩盖了她的申辩声。

难道这就是命运给她的安排。

扮了许久的官兵捉强盗,这下是不是真的得入戏,她扮强盗,等着明康带着官兵来抓她?

小手看着公猪骑上马,心里不由微微替马儿难过,驼着这么胖一个人,可真是受罪。

她瞄着公猪那肥胖的身躯,对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婆娘产生了兴趣。

什么样的女人,会嫁给他?

公猪眯缝着眼,想了想道:“就是胖了一点点,脾气爆了一点点,性子直了一点点。其它都很好了。”

小手看着他一脸陶醉的样,心想:“就是胖一点点,脾气爆一点点,性子直了一点点,配公猪这副身板,也是委屈,难怪公猪要把她如珠似宝。”

又想到一点,小心向公猪问道:“嫂夫人如何称呼?”人人都叫他为公猪,要是他老婆听到了会不会生气。

公猪平淡道:“她叫母猪。”就如自己被叫公猪一样,早就习以为常。

小手差点没呛住,一个男人,被人叫公猪就得了,连个婆娘,也被叫做母猪?

“很正常啊,公猪配母猪,本就该这样。”公猪一脸平和的道。

“我和她也算青梅竹马,我们的父辈都是杀猪的,打小我们就在肉铺混熟了。”

“后来渐渐长大,我喜欢她,也知道她也喜欢我。可我向她求婚,她居然不嫁我。”

“当时我不明白,说感情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说身世吧,大家都是杀猪的,算是上门当户对。”

他皱着眉,似乎又想起了往事:“我就一天到晚扭着问她,为什么不嫁我。”

“最后把她追问得烦了,她才说我太瘦,她太胖,怕我将来有一天嫌弃她胖了不要她。”

“于是我就拼命吃拼命吃,那些肥腻的东西,我一吃就吐一吃就吐,还是坚持下来,才终于这么胖了。这下两人都胖得像猪,谁也不会嫌弃谁,她才嫁了我。”

他这样平平常常道来,仿佛在跟小手报告他早上吃了什么早点一样平淡。

小手感动得眼泪花花, 什么叫爱情,这就叫爱情。

这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是公猪对母猪极深的感情,远比什么佳人才子花前月下的故事来得感人。

小手都恨不得作一首诗来歌颂一下,不过她肚里墨水有限,搔首了半天,也没想出一句诗。

她看看公猪的脸,除了胖了变形之外,眉眼依瞎是俊朗。

为了爱情,生生的将一俊俏后生,变成如一头猪般的肥胖。

相比之下,自己对明康,顶翻天就是发了一点点花痴,自己都没为明康牺牲过什么,舍弃过什么。

在小手感动的泪水打湿了两张手帕、半截袖子后,公猪在一旁递过来一张褚色的手帕。

小手怔了一下,山贼些不都是粗鲁、野蛮、无品味的么,还居然随身携带手帕,这可是讲究的人才带的东西。

不过想想,他都有个母猪了,一定是母猪帮他打理的。

她偷眼瞄了过去,果然,那崭新的手帕上的一角,还绣了一个粉嫩嫩的小猪头,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她都差点忍不撰手帕拿过来,仔细端详一下那个小猪头了。

不过鉴于人人都误认为她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公猪,连公猪都如此认为,她决定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好。

于是她以袖掩鼻,咳了咳道:“多谢公猪,不过我不需要,我一向习惯以泪洗面。”

公猪疑惑的看了看她,原本一张可爱的小脸,因为两天没洗脸,又这么眼泪花花的哭了半天,又胡乱的用袖子抹了一阵,更是脏兮兮的。

洗脸有越洗越脏的么。

公猪仍是不肯收回手帕:“你拿去先用着吧,等你洗干净了,再还给我。”

还要洗干净了再还?

这不是更增加见面的次数,不知情的广大群众会误认为我俩在交换订情信物。

小手一个劲的摇头:“不要不要,我一向懒散,不大喜欢洗这些玩意。”

“可你脸现在确实很脏,别人看了会发笑……”公猪还是提醒。

小手将小手一挥,一副超凡脱俗的模样:“我非一般俗人,不介意世俗的眼光。”

给这群人架着来当山大王,已经够丢脸了,这脸脏不脏,还管它做什么。

黄草山,山高六百多米,方圆百多里,山上草木凄凄,满目荒凉,山上就一座废弃的寺院。

小手看着这么一个破落的山寨,心里暗暗叫苦,来当山大王就有点可笑,居然还是这么穷的一个山大王,难怪一个个跟着山妖颇有怨言,还要劳师动众跑很远的地方去打劫。

不过既然答应来了,也不可能此时掉头就跑,只得依了公猪,一切听他安排。

还以为山寨都如戏文里所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结果一路爬上黄草山顶,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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