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那还真是热闹。
等到公事交接完,我们同去。”
楼船靠岸,发出咚的一声闷响,花无忧第一个跳下船来,拍了拍好友西门广大的肩膀。
“哎?屏儿,你怎么在这里。”
花无忧在码头穿梭的人流里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自己的爱妻李屏儿。
“哦,我!”
屏儿似乎也没料到竟然在这里碰到相公,
她略微整理了一下衣角,向花无忧行了一礼,
“妾身正准备去鱼市挑几条鱼,晚上炖汤给相公补补身子。”
花无忧见老婆如此体己,颇为感动,
只是今朝不同往日,城中有局,定是无暇在家里吃饭了,
“哎,不用了,不用了!
今晚,我和西门兄弟在城里吃酒,回来晚些。
你就不必等我了。”
“哦,那,那我明天再买鲜鱼吧。
今日时候不早,妾身便先回家候着了。
官人记得早些回来。”
屏儿隔了几丈远,向码头这边抛了个媚眼,便拎着篮子一扭一扭地进城去了。
西门广大望着那妖娆的背影,拍了拍花无忧的肩膀,
“哎,嫂子真够味儿,难得还知道疼你。兄弟,有福气。”
花无忧闻言赧然一笑,猛地瞧见庆云等人也都依次下了船,忙向诸位一一施礼作别,
西门也再一旁陪礼,目送一行贵客入城。
“郦侯爷,今日已经不早了。
刚才听花校尉他们说起,今夜城里还有重要人物做寿,估计那些要员都腾不开身。
要不我们先找家商栈住下,明日再去投贴?”
郦侯爷也是名事理的人,不住点头应是。
于是众人便寻到了城中最大的千泉客栈入住。
晚饭的时候,周围的人说得不是元提老王爷的喜宴,便是街口卖艺人的招亲。
庆云毕竟还是少年,总有几分好奇心思,
“那个,我说。
那个什么比武招亲的,要不我们几个也去看看?”
殷色可的眼睛瞪了个溜圆,
“怎么?庆师兄要去,招亲?”
“不,不,不,当然不是。
我只是没见过,纯属好奇而已。
好奇。”
“哼,什么好奇。
好奇心一起,再上擂台打一通?
以你檀宗宗主的身份和修为,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轻而易举地就俘获了人家姑娘芳心?”
殷色可醋意横生,那些无关者一个个都噤若寒蝉,不敢插话。
宗罗云拼命地扒着碗里的米饭,
郦侯爷仔细数着碟子里的蚕豆,
宗婆非两个腮帮子鼓鼓的塞满了馍馍,
萧锋一遍遍地吹着眼前那碗骨头汤,将上面的油花都吹得结起了厚厚一层黄膜,脸上却还是一副难以下口的模样。
庆云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连忙改口,
“也没有那么好奇。
不,不去便是了,不去了。”
殷色可环视了一周,似乎是察觉到自己方才的小狰狞有失大家闺秀的人设,于是气焰顿时偃了下去,将双眼眯成两弯倒月,微笑着说,
“那怎么成。
去,去,我陪你去。
我也想看看招亲的小姐姐生得如何俊俏呢。
大家一起去啊。
你看萧王爷正值壮年,却还单着呢,
不该抢个媳妇回去吗?”
噗!
萧锋本以为僵局已解,刚刚捧起碗汤尝了一口,冷不丁听到殷色可的提议,便又将吸进嘴的汤汁全都喷了出来。
对萧锋来说,成亲娶妻的话题实乃禁忌。
他在南朝为江夏王时,自然结有发妻。
王妃本是琅琊王氏南宗王导的后人,名唤王韶涵。
名门闺秀,大气雍容,与江夏王夫妻恩爱,相敬如宾,一时传为佳话。
可是萧锋能力出众,引起萧鸾忌惮,后者竟然暗中设伏下了黑手,将萧锋打落江心。
说来也巧,小王爷大难不死,恰好被王书仙北上的马队救起。
王书仙打算将自己几十年的藏书都搬上嵩山,他的家当岂是简简单单一句汗牛充栋可以形容?
如此庞大的搬运马队,暗中捎带一两个人,倒不是什么难事。
王书仙自然认得江夏王,他不动声色,派出心腹收集江夏王府的情报。
当时萧锋新婚不久,尚无子嗣,他的府邸被萧鸾彻底查抄,家里却没个男人照应,惨状可想而知。
等到萧锋醒来问及发妻,王书仙只敢以“惨不忍睹”四字告知,便讳而不答。
萧锋安能不知皇家事?
八尺男儿,当场泪崩,心亦因之死。
后来他随王书仙入嵩山保护萧子良,萧锋虽未正式出家,但是日日扮做萧子良的模样潜心礼佛,耳濡目染,时日久了,早已变成了一名虔诚的居士。
虽然他的确正当壮年,却再未起过续弦的心思。
所以殷色可用招亲之事与他调笑,恰是戳中了痛处,萧锋的反应难免有些过激。
殷色可难得见萧锋失态,却不知自己的话是哪里出了问题,
伶牙俐齿如她,竟也一时失语。
萧锋擦过了嘴,摆了摆手,
“没事。
殷姑娘以后把我当出家人便好,
什么卿卿我我,情情爱爱的,怕是已经与我没关系咯。”
宗罗云虽然不知萧锋往昔之事,但料来必有一番情伤,于是忙圆场道,
“我宗罗云也是单身啊,
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手还算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