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已经辍学的男同学找到了二女,询问过二女的情况后,这位男同学便给二女讲了很多二女不熟悉的知识。
不仅如此,二女的这位男同学,还答应带着二女出去打工,不过有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二女的孩子必须打掉。
打掉孩子是二女求之不得的,只是以前的二女不知道怎么处理罢了,现在二女知道她的男同学可以帮她,她自然是十分的开心。
现在的二女唯一担心的是钱的问题,处理孩子是需要花钱的,这个道理二女还是懂的,不过这次又是她的男同学答应先给她垫上。
不过二女的男同学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康复后的二女,必须听二女男同学的安排,二女的男同学让二女干什么,二女就必须要干什么,为此他们还写了一个书面的东西。
其实这种本身就不合法的书面文件,根本就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可是那时候的二女,又怎么会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