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方等见其给自己出主意,点点头:“这样也好,那....”
李笠赶紧插话,要再‘争取’一下:“世子,小人回去多读书、练字,过得..一段时间,若参军觉得可以了,再说。”
徐君蒨闻言点点头:“我正有此意。”
这是不错的台阶,徐君蒨自己不尴尬,外甥也不尴尬,李笠则可顺水推舟,一场尴尬也化解了。
萧方等继续看着画作,而李笠满是感激的看着那位年轻人,其人样貌清秀,给人的感觉像不错。
李笠寻了个机会,低声问:“在下李笠,不知如何称呼足下?”
年轻人笑道:“某姓王,名珩,久仰李郎大名,今日得幸一见,果然李郎不同凡响,王某佩服、佩服...”
这年头有点身份的人都讲究郡望,李笠听得对方姓王,心中不由好奇:莫非是琅邪王氏这种顶级世家子弟?
。。。。。。
夜,宿舍里,李笠和新认识的王珩交谈着,世子萧方等要在舅舅府里过夜,作为陪同人员的王珩,自然也要在这里暂住一晚。
“嗨,我是会稽兵家子,哪里是琅邪王氏子弟,在王府做事,嘿嘿,如今十六岁,比你年长哟。”
“往年我的日子过得不如意,亏得世子心善,我才能陪伴左右,世子很好说话,不会像那鄱阳王的十一郎君,喜怒无常,动辄打人。”
听到对方提起萧十一郎,李笠有些好奇,王珩不等他问,解释起来:
“之前,鄱阳王府的三位郎君,不是从鄱阳去襄阳么?乘船路过寻阳,我刚好随着王府官员去招呼。”
“那十一郎君呢,毕竟小孩子嘛,脾气大,有不如意就嚷嚷,嗨,过得几年,自然就明事理,不会如此...”
“我听他提起过你的名字,能让这些个郎君念念不忘,你真有本事,比我强多了。”
“那日大王召见李郎,我就在大王身边服侍,所以认得李郎。”
“你是吏家子,我是兵家子,兵家比吏家还惨,唉哟...”
王珩很能聊天,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但却不会让人觉得啰嗦,李笠认真听着。
“之前,年初鄱阳的案子,我听说了,很佩服你,真的,硬扛酷刑,死都不认罪,还把案翻过来了。”
“哎呀,测罚之刑,光是听就觉得后背发凉,若换作我,怕是熬不过去,肯定是要认了,然后被拖出去砍头。”
“前不久,你又被人诬告了不是?还好,奸人未能得逞,我真是佩服你呀,消息都传到寻阳城了。”
李笠没想到自己的名声居然以如此方式传播开来,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而这位‘王郎’的表现,也让他刮目相看。
此人很会说话,还会不动声色奉承人,情商很高。
虽然两人是第一次见面,但谈话间王珩给他的感觉,就像邻居的阳光青年,和这位相处,让人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所以,王珩应该是个很会交际的人,很会察言观色,仿佛能透视人的内心。
李笠也擅长交际,但他是被社会毒打多年练出来的,眼前这王珩,不过十六岁年纪,居然有如此水准,李笠很好奇此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亦或是天赋如此?
王珩的样貌清秀,即便以后世的审美观来看,也称得上英俊帅哥,加上会说话,很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
李笠觉得自己一个小吏,王珩没道理图谋什么,便问:“那么,王郎为何...为小弟说话?”
“是这样,世子喜欢绘画,今日在城头作画,怕侍卫聚集过多,造成百姓不便,便让我几个离远些候着。”
“我正好看见李郎站后面看世子作画,良久,摇摇头便走了。”
“世子其实也觉得自己的画有不对劲,却想不出哪里不对劲,既然你摇头,想必是看出了其中原因,所以,我建议世子到徐参军这里来..”
“毕竟,李郎是住在徐参军这里。”
“李郎如此有才华,所以,我觉着就该留在王府,陪伴世子,奈何.....”
李笠听到这里,觉得不虚寻阳之行,虽然陪伴世子的机会很渺茫,但能认识这么一个人,也算意外之喜。
“我出身卑微,见识少,又不通笔墨,若王郎不嫌弃,不如交个朋友?”
“好!我正有此意!”王珩笑道,满是佩服的看着李笠:“能和铁骨李三郎做朋友,是王某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