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代国那些年>第三零八章 大宁笔枪

“天,在我族的古籍中,又被称为‘郎’。”清秋话头一转,看向了詹仲琦,“您说驾驭了天马,想必也是有我族中人帮着的吧?是……是郎巴叔叔吗?”

詹仲琦与韩枫都应了声。

清秋脸上露出了悠然神往的表情,道:“我记得小时候很崇拜郎巴叔叔,他走的时候我还哭了一场。那时候总以为出了山就是死,没想到他不仅在,而且还驾驭了天马。”

詹仲琦道:“平心而论,郎巴的天资并不算好,若不是宛龙留下了秘笈,他未必能这么早就驾驭马王。然而修行一途本就是细水长流,若非他过早迈过了那一步,以他踏实勤恳的心性,破识障也是早晚之事。唉,然而若不是宛龙,他也未必能这么早就离开希骥山,也未必能够见识到这大千世界。固步自封之下,或许一切皆是坐井观天……所以宛龙所传,对你们是福是祸,当真不好说。”

清秋问道:“郎巴叔叔现下在什么地方呢?”

詹仲琦道:“他不居功,也不肯承认天马是他能驾驭的。只是经了这么一件事,他似乎看明白了一些东西,如今在锋关芒城闭关。”

清秋低头想了想,忽然轻笑了一声:“也好,也好。”语罢,她站起了身,说是要去休息,这时她站在火堆旁边,韩枫才看见她腰间挂着一串乌黑的短铁棍,在火光照耀下,晃动着紫红色的光芒。

想来那是紫金质地的武器,而这么一串相连,却又不似棍或鞭。韩枫问道:“不知那是什么武器?”

清秋一怔,才道:“大宁笔枪。”

以往在离都的浪子兵中,韩枫是步兵,故而对马战并不熟练。及到此时他披挂上阵,为帝为帅,他也并没有亲自去训练过骑兵。而他自己的功夫已经到了一通百通的境地,故一把马刀在手,他便能横冲直闯,视百万军如无物。

也因此,韩枫对马战的兵器了解并没有步兵兵器多,若不是白童时常为他“补习功课”,他最多只知枪矛刀棒,并不知道这每一样兵器下面还有种种分类。

而由于兵器锻造技术发展,如今军中马战多用刀,矛戟早已被弃之不用,用枪的也少之又少。更何况练枪较之练刀困难许多,俗语有云“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便是指此。然而,枪为百兵之王,若用到极处,枪头所画之圈可缩在寸余,而在这寸余之中,水泼不进,号为方寸天下。

可是若枪法练到极处,用枪之人的臂力、腕力都是百里挑一,寻常男子尚且不容易做到,更何况娇怯女儿家?韩枫不由得对清秋肃然起敬,清秋却抿嘴笑了笑,道:“护马人若不懂马战,岂不是白活?”话声方了,她已自去寻地方搭帐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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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并没有带着坐骑出山,然而不等张乐金十人让马给她,她便大喇喇地牵过了晓灼,轻轻巧巧地坐了上去。

晓灼并没有套上马具,可清秋坐在无鞍的马背上,竟如坐在摇椅上逍遥自在。她黑衣红马雪白裙边,不施粉黛,却自有一股天然风韵,让张乐金几人不自禁地侧目而视,为之惊艳。

因晓灼为马王,其余几人的坐骑自然而然就与它保持了一段距离,甚至不敢超过它到前边去。而韩枫也在这出山的一路,看清楚了晓灼的脾气。它果然是九灼的血脉,论及脾气暴戾,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有其他马被主人赶得距离它稍近些,它便立刻打起鼻息警告对方。它目空一切,同时也因能够出山兴奋不已,若不是清秋用力勒着它,只怕它早一马当先撒欢去了。

走在清秋的背后,韩枫看到的自然是这女子的背影。

但看着她的背影的时候,韩枫却不由自主联想到了黄计都。

在离都的时候,他曾听人说过戎羯人都是天生的战士,他当时并不知道黄计都是戎羯人,却总觉得似黄计都那般的,才能称得上是个合格的战士。而如今反观清秋,他明知她容光绝世,却仍然觉得此刻在马上的她,“高大”且“魁梧”,是个合格的战士。

他再没见一个女子……或者说一个人的背,能够挺得比她更直。若说训练有素的士兵如张乐金者站在地上时能如标枪一般直指天际,那么坐在马上的清秋,便如一根铁枪,风吹不弯,雨打不倒。她似乎天生就应该穿着战袍上战场,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收割着生命,这是他未来大将军的不二人选,至少在现在,韩枫心中不作他想。

当清秋说她的本事并不算大的时候,韩枫有些失望,然而到了此刻,他心中又隐约升起了希望。他总觉得,这个女人并不会被轻易打倒。

当结营休憩时,因为临时找不到搭帐篷用的木杆,韩枫第一次看到了大宁笔枪的真容。清秋将那枪身一节一节地接了起来,立在地上越有一人高,它的材质是紫金的变种——乌金,平日里看起来黑黝黝的,只有在侧光时,才能看到隐隐的紫红。韩枫也曾试着掂了掂——对他来说,自然不算重,但对一个女子来说,若能挥舞生风,的确不易。

枪头则为纯正的紫金制成,长约两寸,其材质之精纯,不亚于韩枫的紫金马刀。这让韩枫不由得对护马人的藏品刮目相看——据清秋所言,如这等紫金兵刃,族中还有许多,都是配给离族之人的护身之物。

“当然,如果枪柄是木制也不错……”清秋笑道,“以后过河的时候,找不到扎筏子用的竹竿,还能充数用。只可惜能够达到乌金这般韧性的木头都是枣阳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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