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她只好先将乔乐带上去,再转头来接沐鸢。
但问题来了,那头是狼还是狗啊……
别说了,看着哈桑,沈灵额间汗如雨下。不是,这么大一头,她扛不动啊……
好在乔乐一声口哨,哈桑顿时一个飞扑前跳,稳稳的落在了岸上。
抖一抖身上的毛毛,尽显狼王本色。
乔乐:“女侠,这是我年幼时捡到的一头小狼。咳,如今吃的胖了些,您不要介意啊。”
沈灵:“不,不介意……”
这叫胖了些?
又看了哈桑一眼,沈灵觉得这头狼吧,毛茸茸的,简直比这姐妹俩长得还好。
你们家那医馆,不会就是给它吃垮的吧?
哎,谁知道呢?
随着众人上岸,那船和船上的赵三儿等人,也被沈灵的随从们顺利接手。
毕竟这就是一群普通贼人,扭送衙门即可,问题不大。
沈灵:“两位妹妹,你们初入江湖,难免不顺。这人心不古,世道险恶。你们要是不嫌弃,不如先随我回去落个脚,好歇息歇息?”
上岸之后,沈灵立刻对乔乐与沐鸢提出了邀请。
而本着顺其自然的原则,乔乐自然是要答应的。
毕竟在哪儿落脚都是落脚,而这位沈小姐瞧着,又着实不像个坏人。
就连沐鸢也只是翻了个白眼儿,并未多言。
她不清楚沈灵是不是好人,但比起人家,乔乐可坏多了。
倒是这位大小姐,都被骗得团团转了,还在替乔乐数钱。
这才是人心不古,世道险恶吧。
沈灵:“既然两位妹妹答应了,便唤我一声儿灵姐姐,随我来吧。”
抬步引路,沈灵一边往前,一边与乔乐二人闲聊起来。
而乔乐与沐鸢这才知道,原来这沈小姐不是什么女侠,而是一位来此做生意的布商。
年芳十七,会些武艺,有一颗行侠仗义之心。
至于她家住哪里,家有何人,她则并未提及。
沐鸢:“也就是说,这江州常有人强掳女子,逼良为娼……那这江州知府呢?他不管管么?”
就在方才,她们又谈到了船家之事。
显然,这不是个例,而是江州的常识。
毕竟坐拥烟花柳巷无数,这逼良为娼的行当自也数不胜数。
“管,表面还是得管。可这行当根深蒂固,与那烟花之地来往甚密。为了税银,知府也是罚明不罚暗的。”
一旁的老管家姓成,也跟乔乐她们聊了起来。
据他说,她们已经是自家小姐救下的第十几批人了。
而这赵三儿,他们也碰见过几次。
这不,可算被抓住了。
这下人赃并获,也不怕那知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乔乐:“原来如此,灵姐姐还真是古道热肠的大善人呢。”
点点头,乔乐一边说着,一边与沐鸢对视一眼。
这沈灵如此做派,定会得罪不少人。好在对方为人心善,似乎并不在意。
这不,据说她还扶危济困,乐善好施,虽只来了江州月余,却已赢了一副女菩萨的好名声。
瞧,这走在路上,都有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哩。
不过这些东西,乔乐与沐鸢看看也就罢了。
因为她们真的好累啊。
加之初到江州,自然也要瞧瞧城中的夜景。
不得不说,还真是烟花之地,灯市如昼。街上人来人往,热闹至极。
路过公子佳人有说有笑,气氛略显轻浮,却又不至于浮躁。
总之,就是让乔乐想起了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的名句。
“公子,您今夜还要回家么?莲儿独守空房,可想您得紧呢~”
“朱兄,我跟你讲,这明上雅居新来的花魁娘子,当真是世间尤物,见之难忘啊。怎么样?一起去瞧瞧?”
“听说了么,近来太子殿下与宣王针锋相对,朝中极不太平。如今宣王辞京戍边,怕是败了……”
“哦?可太子掌政,宣王掌兵,宣王就算败了,也不是不能东山再起啊……”
“啧,谁知道呢这。不过最近城中也不太平,听说知府在寻人呢。”
……
太子殿下?
天云……
云惊月?
乔乐在脑子里缓缓打出了一排问号。
好在沈灵开口了,她也没机会继续思索这个问题了。
毕竟,它不重要。
沈灵:“两位妹妹,这便是鄙店,后有寒舍,望不要嫌弃才是。”
沈灵说话知书达理,颇具商贾大家之风。用乔乐的话来说,就是高情商。
当然,一想到这位大家闺秀居然喜欢舞刀弄剑,自诩女侠之名,她的目光就忍不住复杂。
因为你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却偏要靠武艺。
大概,这就是反差萌吧。
毕竟乔乐瞧瞧了眼前的布庄,无论是装潢还是布置,都是一等一的好。
加之沈氏布行四个鎏金大字,更是庄严大气。一看,便是悉心打理过,认真计划过的。
这小姐还是经商吧,当女侠真的可惜了。
谢过沈灵,她们二人这才跟着对方入了后院。
布庄后院极为宽敞,是个不小的府邸。其中绿植繁茂,甚是秀美。
能在这江州有这么个院子,乔乐大体也能推断出一些东西了。
这沈灵非富即贵。
贵不贵不清楚,反正挺有钱的应该。
“小姐回来了!”
府中不知谁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