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我是大土豪>第七百二十九章 戴其冠盛其重

林夕回到家里后,发现屋子被收拾的一干二净,他把手放在床上,还有林诗诗坐过的余温。

这证明,林诗诗离开没有多久。

要是自己早来一会儿,或许还可以见到她,林夕想到此处,不由握紧了拳头,充满了自责。

而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林夕过去打开,是物业的人,他说:“你好,租这房子的那个女人,不在这里住了,让我等你回来了,把钥匙交给你。”

“那个女人对你真好,不仅交情了物业费,还帮你续存了俩月,另外,押了三个月房租在我这里,要我转交给房东。”

“我看她钱包里,好像只有这么点钱,小伙子,谈这么个全身心为你着想的女朋友不容易啊,可得好好珍惜,她出差回来,你要善待人家。”

林夕闻言,眼眶湿润,不知不觉间,脸颊上已经爬满了泪水。

林夕推开物业,跑了出去,同时,打电话动用家族的力量,在雪城的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寻找林诗诗。

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想走的人,永远留不住。

真正离开的那次,只会悄无声息。

…经历了这些事情,林夕明白了,自己最喜欢的人是林诗诗,对于王姣,最多算是一种愧疚吧。

林夕决定先照顾着王姣,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想办法对王姣进行弥补之类的,于是,他把王姣带到了自己的医馆。

另外,林夕还有个想法,林诗诗不在雪城了,他对这座城市,再没有半点留念,可医馆总要有人照顾着,所以,他打算让王姣负责整个流程,包括最关键的控制药物与货源这一方面。

等到差不多的时候,就把整个医馆交给她。

有自己撑腰,再加上勾日德等人的照顾,即便是暗中要杀自己的势力,也不能拿医馆怎样。

王姣在雪城,过的不会太差。

天后,王姣已经对医馆那些至关重要的环节了解不少,林夕想找个合适的日子,正式给她负责。

这天,林夕正在看日历,医馆门口,一辆限量版的劳斯莱斯缓缓停下,随行的,还有两辆黑色的路虎大越野车。

这排场,在雪城,绝对算稀罕的!立刻就引来了一大帮子人围观!“卧槽!咱们雪城,啥时候有这么个大人物了?”

“可不是吗?

劳斯莱斯,印象中,雪城的徐斯维老先生,也没有开这种豪车的吧?”

“我可要开开眼,到底是谁来咱们这里了。”

医馆的保安也被震撼到了,他觉得来者不会是个小人物,为保险起见,跑进屋子里,汇报给了林夕这个情况。

大人物?

林夕皱了下眉头,如果是雪城的,他不应该不知道啊。

如果不是,又会是谁?

林夕好奇的走了出去。

劳斯莱斯的车门打开,副驾驶的人跑到后面,把一个跟林夕差不多年纪的男人请了出来,与此同时,路虎大越野车里,也下来了**个身穿黑衣的大汉,他们戴着墨镜,看上去很安静,但充满了杀意。

林夕看到这个男人后,楞了一下,立刻张大了嘴巴!难道…男人伸了下手,立刻有人跑来,把一根看上去就造价不菲的拐杖,递到了他的手中,他一瘸一拐的走向医馆。

看到林夕,他微微一笑,道:“哥哥,听闻你在此处开了家医馆,许多疑难杂症,对你来讲都不是问题,就连徐斯维老先生的病,都被你治好了,所以,我来这里看看。”

“哥哥?”

林夕愣了下。

男人点点头:“进去说吧。”

林夕将男人领到了后屋,单独与他坐下后,开口问道:“你也是林氏集团的人吧?”

对方点头:“是的,我叫林膺。”

林膺告诉林夕,林氏集团的公子很多,这么大一个家族,主系加旁系,在全世界范围内,至少也要有几百个公子!他们分布在各处,而他,因为几年前腿部有疾病,久治不愈,就自愿来到雪城附近的地区,没有雪城这么差的环境,但也勉强可以过,打算如此无忧无虑的,了却此生。

林膺说:“主系与旁系的公子们,为了博得正位,都会珍惜这次林氏集团家族选拔大赛,这对于所有的公子,都是公平公正的。”

“哥哥,你怎么来了这座雪城呢?”

“要知道,这里的资源匮乏,对选拔大赛,是极为不利的!”

林夕笑了起来,说:“我之前倒不在这里,但跟林氏集团其他的公子初次交手,就惨败告终。”

“这不,只好退到此处。”

“想法跟你一样,远离纷争,平平静静的过一生呗。”

林膺恍然大悟,他叹了口气,知道提及此处,林夕心里面会不高兴,他转移了话题,说:“也罢,哥哥,你看看我这腿,还有的治没。”

林夕点点头,虽然刚刚认识,但同样是林氏集团的公子,即是兄弟,他自然要尽心尽力的。

林夕先是帮他把了一下脉搏,然后又卷起来裤腿,看了看他受伤的那条腿,说来奇怪,林膺脉搏正常,腿上并没有病理原因造成的明显痕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但是…身为林氏集团的公子,也应该不会发生那种情况啊…更何况,怎么会是只有一条腿呢?

不应该,绝对不应该。

“怎么了哥哥?”

林膺问道。

林夕摇了摇头,说:“没事儿,弟弟,如果我猜的不错,你这条腿,也并非没有治疗的可能性,只是治好没多久,又会


状态提示:第七百二十九章 戴其冠盛其重--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