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王牌大剑圣>第306章 龙雀山花魁

“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风尘女子……”掌柜的额头已经布满了汗水。

陆子羽舒了一口气:“白色衣裙?那就不是了,我昨天遇到的那个是穿着红色衣裙的……不过我倒是很好奇,那姑娘怎么了?为何会忽然死在这里?”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诶……说来话长。”掌柜摇头说道。

原来还是得从十年前的一段冤孽说起,此地是坟山,但却有不少的山村和镇子,人口繁密,自然而然的各行各业都有,其中就不乏一些考功名的书生。

和现在这个乱世不一样,那时候的人,修行只是少部分人会去做的,大部分的人还是和普通百姓一样,每天过着柴米米盐酱醋茶的日子。

而在坟山边缘有个村子,那村子里头住着一对夫妻开杂货铺的,生了一个女儿叫秦雪,因这夫妻年过四旬才得这孩子,故此十分宠爱,读书写诗,女工针织,样样都教给了这秦雪,她也是个聪明的,到了十二岁时就琴棋书画无所不通。

让姑娘家学习琴棋书画,那都是富人家的习惯,而这对普通的小夫妻肯愿意给女儿学习这些事物,自然是对她非常重视。

只可惜后来的坟山出现了一头妖兽,那妖兽闯入了村子,吃人杀人,无恶不作。

坟山又是傲天国的边缘地带,只有官府却没什么门派,如何是这妖兽的对手,故而这秦雪不得不背井离乡,跟着父母去逃命,哪里想,当时的坟山逃难人太多,于是一家人不幸被人群冲散,之后秦雪为了存活躲入一间破窑,一夜后,摇手离开,而秦雪出来时已不见了父母,往家走时秦雪遇上了一个邻居,叫做卜大叔的,此人最爱吃白食,是个游手好闲的主。

因逢乱世吃不上饭,见了这秦雪美貌,便哄骗她,把她卖入了龙雀山的一处红馆,也就是卖皮肉的地方,那老妈子叫九妈,她见秦雪生得标致,给了卜大叔五十两银子,起初秦雪哭闹要回家,时间久了之后逃不出去,也渐渐死了心,后来这秦雪长到十四岁,美貌初现,整个城的王孙公子个个都来相看。

龙雀山下有一个城市,叫做龙雀城,虽然规模比不上三大城,但却也比一般城市繁华,毕竟那龙雀山本身就是风水宝地,来往客家众多,商业繁华。

因这秦雪不仅有才,还会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她的名声也越传越远,到了十五岁时,九妈让秦雪接客,秦雪不肯,后来一个富翁出了三百两银子,九妈便灌醉了秦雪送到富翁家中,天明后秦雪知道自己失了清白,见了那富翁就是一顿乱抓,吓得那富翁再不敢靠近秦雪。

待回了楼里,秦雪开始绝食不吃饭,九妈怕这烈女子寻死,也不敢用强劝,哄了几天,这秦雪还是不肯吃饭,九妈急了,请来了一个叫四妈的妇人,这楼里不愿接客的女子,都是她来劝和,一劝就好,所以四妈的能耐,那是相当了得的。

四妈也是个聪明人,她知道风尘女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离了火坑,每次都是劝她们攒下千金后再赎身,奈何时间久了之后,要不就是熬不过去的,要不就是习惯了的,她劝秦雪也是如此,秦雪不同于其她女子,她听了四妈的一番话,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攒够钱赎身。

再说这龙雀城里还有个开米店的,因无子,三年前过继了一个逃难的书生,取名叫做王晓云,带着他学做卖米生意,后来王晓云长大十七岁,俊朗非凡,他家有个侍女叫做兰花的,勾引王晓云几次不成,便搭上了一个仆人刑权,又在王父面前挑拨说自己被王晓云侮辱。

王父本就与侍女有染,听了她的枕头风,再加上刑权偷了钱栽赃给王晓云,这王父气得直骂,说这继子到底不是亲生的,于是就把王晓云赶了出去。

王晓云也解释不清,只得自己出去租了店面,借了印子钱做起卖米生意,因王晓云肯吃苦能干,日子倒也富裕起来,平时王晓云除了卖米之外,还读圣贤书,打算等攒够钱,当做路费去那京城赶考,若是考的功名,便好去谋个一官半职。

一日,王晓云出去卖米后顺道去上香,瞧见了一个美貌的女子被婢女簇拥也来上香,其中一个妈妈见了他是卖米的,便嘱咐他每日送米去,做个长久生意。

他是个老实的,没去过烟花之地,也不认识这些女子,卖完米之后去客栈吃饭,一打听才知道这些女子都是青楼的,为首的那个美娇娘是秦雪,身价是十两银子一夜,王晓云听了,一直感慨这等貌美女子入了火坑,心生怜惜,又有了好感,简直一见钟情。

于是他将攒下的钱都拿了出来,只求和秦雪好上一夜。

但王晓云怕九妈瞧不上散碎银子,把这钱融成了一个十两的银子,剩下的则买了鞋袜置办了新衣裳,次日一早那王晓云就去了九妈处,九妈还以为王晓云来卖米,见了他这打扮也明白了几分,暗自想这虽不是个大户,赚他些小钱买把葱也是好的。

哪知道王晓云一开口就要秦雪,九妈听了垮下脸来,骂道他不知分寸,毕竟秦雪那可是红馆花魁,堪称龙雀城的第一美人。

而王晓云听了也不恼,掏出十两银子给了九妈,见了钱财,九妈大喜,又怕他这个穷鬼后悔,当下劝他三思,王晓云只笑不答。

拿了钱财后,九妈却说秦雪没有时间,推了一天又一天,让王晓云等了整整一个月,直到天上下了雪,秦雪接完了所有客人,傍晚时分那九妈才叫王晓云沐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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