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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何为大丈夫

云昭做梦都想获得大明皇帝同意,名正言顺的插手蜀中!

因为他知道,张秉忠此次入川,还是会在四川所有士绅拿出最后的合作精神面前折戟沉沙。

失败后的张秉忠还是会逃回湖北,继续跟杨嗣昌进行最后的大决战。

至于被杨嗣昌祸害之后的蜀中,民生凋敝,官府对这里的统治会衰弱到极点。

没有经历过张秉忠,李洪基这些贼寇的恶行,没有经历过朝廷匆匆拉起来的雇佣军们的摧残,倔强的蜀中人是不可能感受到蓝田县人的温柔的。

自己的傻婆娘,还在云阳县一边跟贼寇,乱军,逃兵作战,一边辛辛苦苦招揽流民呢,云昭这里已经拿到了六十万枚银元……

同时,西安城里的官员吗,士绅,读书人们,终于认识到大明朝的统治在关中这片大地上已经结束了,所以,他们鼓励云昭与李洪基,张秉忠翻脸。形成自己比较温和的统治模式。

这不难理解,很多地方的好,都是同行衬托出来的。

皇帝在百姓们已经无可盘剥的状况下开始下令群臣募捐了,口气很生硬,方式很恶劣。

李洪基在打土豪分田地,土豪如果不肯分田地,起义军就会分他们的身体。

至于张秉忠……他杀人的方式比较特别。

相比之下,蓝田县就是人间天堂。

以前的家财没人惦记,以前的土地也没人惦记,即便是家主犯了错,蓝田县也不会让你家破人亡,就像已经被獬豸处理过的贪官污吏那样,首恶的脑袋保不住这是一定的,贪污的钱财保不住这也是一定的,只要再缴纳一大笔罚款,只要不是当事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事,继续过你的日子就是了。

昔日蓝田县东乡首富就是这种状况,犯了错,证据确凿,然后就跟自己的管家,帐房一起被正大光明的砍脑袋,他的兄弟要坐十六年的监牢,他的长子被衙役在光天化日抽了五十板子以儆效尤。

在归还了贪污款项,缴纳了大笔的罚款之后,官府对他们一族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除过,一代人不得为官之外,与蓝田县其余百姓并无二致。

当年在审判这个案子的时候,全关中乡绅的目光都盯在上面,等到判决生效,处理结束之后,当年,蓝田县所属的乡绅们对商业的投入远远大于对土地的投入。

现在,只要是蓝田人都明白,在如此低廉的租赁土地价格下,想要在土地上发大财已经完全不可能了,想要过上好日子只能另寻他法。

李洪基此次诬陷云昭,抹黑云昭虽然看起来用心很是恶毒,对于西安城乃至关中的士绅阶层们来看,这也是一次难得的将问题摆在台面上的机会。

有钱人在乱世的时候对穷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感。

这种恐惧感就是李洪基,张秉忠一干起义者带来的,过于温和的人是不可能让这些富贵者有畏惧感的。

既然李洪基他们帮着把这事干了,云昭就觉得自己可以从中温和一下。

秦王心中的恐惧此生都不可能过去……所以,他这几年生了好多孩子,而且在到处送……这些事云昭都是知道的,他没有阻拦,哪怕他送出去的孩子被人家送回来了,并且向云昭告密了,云昭还是把他的孩子平安的送还给了秦王。

这让秦王更加的害怕,他不明白,云昭为什么会容忍他这样的行为。

于是,他就努力的帮助云昭,希望云昭看在他很有用的情况下,能饶他不死。

其实,云昭最希望的事情是秦王可以逃跑,最好带着全家逃跑,如此一来,占据了西安城十分之一的秦王府以及城外的十万亩土地就能顺理成章的成了蓝田县的财产。

虽然直接剥夺是省事的办法,云昭却希望秦王有一日脑袋不对的情况下,拱手送上,即便是送上,也要多送几次,蓝田县才会接纳,并且隆重表彰他这样的行为,以为天下皇族的典范。

对于别人都恐惧的皇族东山再起的事情,在云昭这里就是一个大笑话,莫要说皇族了,就算是皇帝被改造成平民的事情他不是没见过。

皇族之所以会倒霉,还不是因为皇族已经被天下人抛弃了的缘故,如果还有人喜欢他们就不会倒霉到走投无路的地步。

在接下来的三天里,云昭与秦王相谈甚欢,与西安城里的官员们相谈甚欢,与关中络绎不绝赶来的乡绅们相谈甚欢。

在这次谈话中,云昭明确告知这些人,蓝田县在保护个人私有财产方面秉承的态度是一贯的,只要富人的财产是正大光明的劳动所得,只要有利于关中稳定,关中民生,关中百姓的福祉,就会一贯的坚持下去。

并鼓励这些富人们,不要做为富不仁的事情,应该积极大胆的站出来,身为富人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蓝田县一定不会允许‘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的事情发生。

鼓励富人们打破昔日的身份壁垒,多多的参与到百姓劳动生活中来,用自己的诚意跟诚心获得百姓们的保护,如此,才是富人们最好的自保方式。

秦王,以及大明朝的官员们以及各地乡绅们大为感动,也极为振奋,表示一定会为蓝田县的强大,出一份力。

洪承畴又被罢官了……他如今一半的时间处在高不可攀的官位上,一半的时间被皇帝冷落。

“这一次又怎么了?”见洪承畴背着手在云昭下班路上装作偶遇,云昭只好提前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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