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春成亲当日,天朗气清,艳阳高照,难得的好天气。
虽然只是将军府一个丫鬟出嫁,但那排场却丝毫不亚于富贵人家,百里烨和黎童亲自送嫁,当事人感动之余心惊胆战,旁观者多羡慕有之。
霍统骑着高头大马,身后两列皇城卫的兄弟,各个铠甲布身,刀剑在侧,威风凛凛,气势一点没比将军府送嫁的弱。
一场婚事,宛如两方人马当庭对垒。
而这对新人夹在中间,半个不字不敢说。
霍统的爹娘端坐高堂,两个人都笑得看不见眼睛,眼瞅着自家儿子终于成了家,还娶了大户人家的孩子,虽然是个丫鬟,可靠山强硬,丝毫不怕日后会被人欺负。
更何况,黎童送的那份嫁妆里,还有几张田契和房契。
有春大可以离开将军府,另谋出路,金银财富全都是她自己的,只要不作奸犯科,这不动产别人想收也收不去。
黎童当真可称得上是国民最想要的老板,没有之一了。
原本黎童还担心着会有不合时宜的傻蛋过来捣乱,让百里烨的人在暗中紧密盯着,一直到将新人送入洞房之后,才稍稍安心下来。
毕竟,有春还是有家人的。
虽然在黎童看来,那帮家人不要也罢,但在这个血缘至上的世界里,有春无论如何也逃不开这种束缚。
作为娘家人,百里烨当仁不让得与霍统那帮人碰起了酒。
各个都是猛汉子,一开始还都看着情形小杯小杯地客气着,等上了头,气氛也热闹起来之后,这帮人就开始沸腾了,莫说酒杯,酒壶都不见踪影,一个两个全站在椅子上,拿着酒坛抡着喝。
黎童无语,这群人怎么跟被关了几十年才放出来一样呢?
好在霍统没跟他们瞎胡闹。
不过也对,如今情形不明朗,每个人心上都仿佛压着一层能将人压死的阴霾,能让人又这么一刻放松实在是太珍贵。
新郎被早早扶去后院找新娘,黎童不喝酒,捧着茶碗坐在台阶上看百里烨和季吞山划拳,两个人喝得面红耳赤,嗓门儿一个比一个大,旁边还围着一圈呐喊叫好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脚边皆是碎开的酒坛子,酒水被撞翻,洒了一地。
霍统来翊城一直没有自己的宅子,这次为了成亲,他动用了大半生的积蓄,甚至还预支了三个月的月俸禄,买了一间足够宽敞的宅子。
虽然看上去并不太豪华,但简洁大方,陈设精致,虽比不上那些达官贵人的宅子,但作为一名皇城卫,也足够拿得出手了。
而霍统的爹娘,也在打点了家中之后,搬来了翊城。
天上的月亮皎洁银白,在每个人的头上撒下大片大片的霜华,每个人都抛却了身份,借着酒意肆无忌惮,有人干脆拿着筷子敲起碗来,有人和着节奏跳起舞来。
姿态动作却全部像松庭楼里那些婉转婀娜的,而是豪放洒脱,姿态奔放,让黎童一度以为他们是在边疆的战场上。
有今日没明日。
今朝有酒今朝醉。
黎童抿了一口热茶,烫人的温度自喉管顺延而下,像是在胸前铺开一片暖意,而后流淌向四肢百骸,最后将她冻僵的指尖包裹住。
百里烨歇了歇,换了连锐和碧雨上去同他们喝。
他四下张望,发现黎童坐在台阶上,仰头发着呆,踏着摇摇晃晃的步子走过来,弯腰想说些什么,一个身子不稳就坐了下来,险些扑在黎童身上。
“夫人,想什么呢?”
他一说话,酒味就扑面而来。
黎童抱了抱他,嗔道:“你今儿未免也太开心了,喝了多少酒啊?”
百里烨笑了笑,伸手勾在黎童肩上,整个人将大半力气都卸在了黎童身上,脑袋还在她颈窝里蹭来蹭去,像条求安慰的大狗。
“难得有这种时候。”百里烨闷闷地说着:“很久没有这种时候了。”
黎童知道,他是想回边关的。
那里自由自在,天高地阔,不像翊城里,虽然繁华热闹,可这片繁华之下埋藏了太多白骨鲜血,周围的人都指着他一飞冲天,压力重重下,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而且……
那里,还有皇兄。
百里烨像是真得醉了,嘴里的话说得糊里糊涂,前言不搭后语,黎童费了好大的劲才听明白一些。
他说:“皇兄还没见过你呢,他见了你,一定会很高兴的。你这样好,这样对我好,皇兄还会赏赐你很多很多好东西。”
“皇兄是个可好的人,仁心英勇,善良宽厚,能文能武,兵法超然,胸怀天下,他手下的兵各个都是精兵强将,我也要成为皇兄那样定国安邦的英雄。”
“我要带你去见我皇兄。”
正巧一阵微凉的夜风吹过来,黎童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先皇过世多年,她倒也没有那个强烈的想法要去见他。
“你醉了,夫君。”黎童拍了拍他的背。
百里烨酒品很好,喝多了也不发酒疯,不大喊大叫,不哭闹扰民,更不会挥刀砍人,宛如智障,只是变得异常黏人,抱着黎童就不撒手,整个人蹭在她身上,怎么拽都不下去,屡次让黎童感到生命濒临绝境的窒息。
寻常人在醉酒之后尚力气变得很大,更何况习武之人。
好在碧雨和连锐还保存着仅剩不多的理智,合力将百里烨推上了马车。
而唯一一个没喝酒的,大概也就只有必须保持清醒的赤衣了。
故而,她成了赶马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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