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解决了一桩心事,喝酒喝的越发畅快。
自从他当了村长,这村子里风气都正了不少。
“欢欢多吃点肉,我就吃根萝卜吧。小富这小子不会做饭,婴儿手臂大的萝卜也不削一下,整根就扔下去了。”村长喝的迷迷瞪瞪,夹着那萝卜便咬了一口。
带着一股浓浓的药味儿。
“这萝卜怕是放坏了。都焉哒哒的,没啥水分了。还涩口。”村长是个不浪费粮食的,吃了半截,另一截就放碗里了。
那参须几乎占了半个碗。
顾韶光眼皮子微微一跳,看向那‘白萝卜’。
神一样的白萝卜。
至少价值五百两,可以修一座大宅院的白萝卜,就这么一顿吃了。
“这是什么东西?”顾韶光忍不住捏了捏秦欢小脸蛋。
果然不是错觉,一个月不见,这妮子长肉了。
脸色红润细腻光泽,滑腻腻的,捏了一下竟是让他有些舍不得放开。
“白萝卜啊,大冬天的萝卜都干了没水分。我和欢姐找不到炖鸡炖兔子的东西,用这干萝卜炖了一个月的汤。”秦永富嫌弃的要死。
“呐,那里还有剩的两个萝卜呢。这萝卜有大有小,小的就手指大小,懒得洗就拿来喂鸡了。”秦永富脸色越说越难看。
“大概是这萝卜真放久了,那几只可怜的老母鸡吃了直接滴血了。那滴着一长串的血可吓死人了,还有只公鸡,大半夜的起来打鸣。打了一天一夜把自己给打死了。你瞧那屋顶上,挂的鸡全都风干了。还是陈婶婶帮我们收拾的。”秦永富气得跺脚。
顾韶光:你用人参喂鸡,给鸡补的滴血,怪鸡咯?
“这些东西你们哪里来的?这山上很多吗?”顾韶光对村长的话表示深深的怀疑。
什么叫他们村贫穷的揭不开锅了?
老子在京城都没瞧见人参喂鸡的。
就你嘴巴里嚼的那一根,满脸嫌弃的那一根。在京城,富户人家也就切一两片炖鸡,那参须都是熬汤补身子用。
“这个我们倒没见过,是……是别人送的。大概是长在深山里的。”秦永富防备的笑了笑。
正说着呢,门外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扣门。
轻轻地用爪子扣门。
顾韶光见小胖子脸色紧张,眉头一挑,看了眼村长喝的东倒西歪已经失去意识。
干脆便走了过去开门。
那威风凛凛的雪狼正匍匐在地上,两只爪子极其像人一般,抓着两只胖乎的人参,小心翼翼的推到门里。
头都不敢抬。
浑身哆嗦着,就那么……
爬出去了。
秦永富面上的笑意都快维持不住,只希望这男人莫要将他欢姐关起来研究。
顾韶光却是点了点头,果然是得野兽喜爱的。
甚至还带着惧意。
只怕神明亲和力不低。
顾韶光以为自己的想法已经很大胆,却没想过对方的身份更大胆。
“这些东西都是值钱物件,你们都收起来吧。别……别当大萝卜炖了。这一根……”顾韶光捡起随意散落在地上的人参。
“这一根,至少三百两。你锅里炖那一根,五百两没跑了。”顾韶光颇有些恶劣的看着小胖子。
眼睁睁看着那小胖子变了脸色,仿佛被人掐住了命运的喉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