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老街中的痞子>第五百二十二章GOODLUCK

赵凤声喜欢藏在暗中扮猪吃虎,因为他清楚小人物才能活得长久,极少跳出来跟人面对面拼个你死我活,出力不讨好,没准还惹一身骚,有悖他一贯的低调作风。

回国后,满打满算也只是出过两次头,一次带着痞子们大闹带香村,一次是率领众人抵抗康贤公司的暴力拆迁,其它时间,基本是洗干净脖子等待别人上门打脸。

今天如此反常地帮人顶雷,其实念头也很单纯。

只是不想那位骄傲到骨子里的男人,尊严受到践踏而已。

无论他身体里流淌的血液姓张还是姓陈,归根结底还是京城张家的后代,上有雄踞燕赵的豪门底蕴,下有名动北方的亲弟弟张烈虎,即便他的身份是为人不齿的私生子,但还轮不到一个跳梁小丑来羞辱名门望族子弟。

陈蛰熊对自己有恩,有大恩,三番两次将自己救出虎穴狼窝,这已经不单单是用几句掏心掏肺的谢谢就能糊弄过去。赵凤声很少跟人说谢谢,觉得虚,好听话谁不会说,听到后也长不了几斤肉,还不如给人家弄套煎饼果子实在。既然姓陈的好面子,那自己就投其所好,维护他的面子,谁来砸场子,反打过去,给他脸上贴张金纸,想必姓陈的也会乐意如此。

守好东西酒吧,就当偿还一部分人情了。

酒瓶炸裂,绝大一部分玻璃碎片冲着保安队长奔袭,也有一小部分落在了无辜众人身上,好在力道经过距离的缓冲,杀伤力较小,冲破不了衣服的防护能力,只有一位倒霉蛋被划破了脸颊,捂着伤处跑出酒吧大门。

谁也无法预料到碎片轨迹,就连阿春自己也被玻璃碴子划伤手背,但他无暇顾及伤口,任由鲜血泊泊流淌,反而对为酒吧出头的家伙仔细打量。几秒钟过后,阿春露出一个类似于看到猎物的兴奋笑容,“帅哥,你很面熟,咱们俩好像在哪里见过,能不能提示我一下?”

赵凤声懒得跟不正常的家伙进行语言上的交流,站在原地岿然不动。

他也忘记在哪看到过至理名言,里面说到,碰见脑残的玩意,千万不能跟他费嘴皮子功夫,因为他的想法不是和你处在同一个波段,你讲道理,他认为你是在挑衅,说破大天也没用。唯一相同之处,他的痛感和你一致,车轱辘碾过脚丫子,同样会嘴歪眼斜,蹲在地上哭爹喊娘。所以想让他们跟你一样难受,那就得揍,揍到他认为你放屁都是香的为止!

在赵凤声看来,眼前的阿春符合一切脑残和中二病特征。

谁会用钢管打碎酒瓶去伤人?

不怕崩到自己眼睛珠子?

典型的脑残晚期患者。

阿春朝着赵凤声审视一阵,眉头一皱,随后恍然大悟,掏出兜里的打火机,拿在手中晃了晃,“这东西,应该是你的吧?不过它好像跟你心爱的小月儿一样,所有权已经归我了,放心,我会好好对待它们的,不蹂躏到最后一秒钟绝不放手,哈哈哈哈。”

赵凤声实在很难猜测到这家伙脑子里装的什么玩意,撸起袖口,一本正经说道:“你能活到现在,简直堪称人类发展史上一大奇迹。看你嘚瑟的样,估计小时候没少被人打脸吧?找到翟红兴当后台,等于抱上了大粗腿,有人给你撑腰了,才敢见谁咬谁?就你也配跟陈蛰熊找茬?说句不好听的,你去给姓陈的擦屁股都不配,也就敢在姓陈的不在场的时候狐假虎威。我们老街,也出过你这样的傻缺,以前被人一天揍八遍,不过人家洗心革面了,在居委会干着劝人向善的工作,老子有生之年,老子再也找不到挨揍的头了,没想到又碰到一位,正好让我过过手瘾。你不是喜欢拽洋文么?这该叫啥来着,对了,goodck。择日不如撞日,来,让老子拉你一家伙。”

赵凤声很少跟人耍嘴皮子,但不代表他不会。在骂街天后三妮的耳濡目染下,早已修炼成一品高手,骂个人,比起吃饭喝水还要简单,并且遵循着骂街的核心技术问题,不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档次太低,寻找对方的破绽,直接一箭穿心,那才叫骂街的最高境界。

一番挖苦至极的言辞,可能触及到了阿春伤心往事,使得他脸色铁青,气喘如牛,咬着后槽牙狠声道:“很久没人敢这么跟我说话了,恭喜你已经成功激怒了我。接下来,我倒要看看你的骨头是不是像你的嘴巴一样坚硬,小子,你今天休想走出酒吧大门!”

“别跟老子玩吓唬人那一套!”

赵凤声先是呵斥一句,接着不屑道:“昨天还装成不认识我?骗谁呢!真当我是傻子呢?翟红兴光想拔掉我这根肉中刺吧?以为别人跟你一样傻,脑残的玩意。拼演技?把你师爷喊来也不是对手。”

阿春瞬间一愣,呆滞片刻后,邪邪一笑,“看不出来你还挺聪明,竟然能猜到翟爷的心思,不愧让翟爷花了那么多的功夫在你身上,的确是不错的对手。”

这回,换作是赵凤声大吃一惊。

刚才的话,完全是他信口开河,号称自己是神算诸葛亮,其实脑子里一团浆糊。之所以这么说,只是在试探阿春的口风而已。先将对方激怒,然后抛出诱饵,等待对方流露出来的表情,再进行下一步判断。可他没想到阿春竟然这么快上钩,甚至连最起码的欲盖弥彰都懒得做。

这说明什么问题?

红兴集团铺垫好了所有进攻线路,要对泰亨动真格的了。

一个撕掉面具的巨枭,究竟有多么可怕?!

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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