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重生八零逆袭成白富美赵香云江卫民>第二百零四章 介绍朋友给赵香云

“我们的事情,我去说!”赵兴国神色激动的看着刘涵。

虽然和刘涵处对象这件事,他到现在,都觉得不真实,好像做梦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赵兴国伸出手,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力拧了一下,疼的他倒抽一口凉气之后,他反倒笑的更开心了。

倒是刘涵,心疼坏了。

“你这是做啥呀?疼不疼?”刘涵一把伸手拉住赵兴国的胳膊。

从前还没答应赵兴国处对象的时候,刘涵什么都不敢说,什么都不敢做,就算心疼赵兴国,也只能忍着。

但是两个人一处对象,关系就不一样了。

刘涵也有权利关心赵兴国了,再也不用担心别人的目光和任何的流言蜚语了。

赵兴国傻笑着摇头,“一点也不疼,我就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你……”刘涵又气又急。

“你笨死了!”

“嘿嘿,笨就笨吧!只要你开心就好!”

刘涵不说话了,脸上的红霞,也没有消退。

“那啥,小……涵,我们现在去哪儿?”赵兴国问问刘涵。

突然这么亲密的喊刘涵的名字,赵兴国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又高兴,又紧张。

“我也不知道,以前我到县城,都是去书店看看书,然后去供销社,接着就回去了!”

那时候,刘涵还和曲梦梦、苏兴华,以及其他城里人在一块儿。

那时候,就觉得自己是城里人,城里更适合自己,一有机会,就想着在县城里待着。

哪怕只是呼吸一口口气,都觉得是好的!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是真的傻。

城里又咋样,吃不饱饭的,还是吃不饱饭。

而且生产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大家都在努力干活儿,都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

刘涵不知道去哪儿,赵兴国就更加不知道了。

他以前来县城,肯定只有一件事儿,就是给妹子香云买肉。

他妹子落水前,每顿饭,必定是细粮。

最多隔三天,就要吃一顿肉,那会儿真的是当公主一样的养。

现在香云已经变了很多了,吃的和大家一样,虽然每天早上,他妈还是会给香云一个水煮蛋,可赵兴国,却再也不会像过去一样,嫉妒自己的妹妹能够吃好东西了。

这是香云应该得的,他这个做哥哥的,也高兴妹妹能够吃好!

“那我们……再去逛逛?对了,百货大楼还没去!”赵兴国开口。

他想起,出门的时候,他妈给他的几尺布票,或许……他能够给刘涵买一身衣服的布。

“百货大楼?别去了吧,那里东西比供销社贵。”

百货大楼东西的种类比供销社齐全,布料什么的,都比供销社的好看,还有鞋子和手表、头绳那一类的东西卖,就是东西会卖的比供销社贵一点。

“没事儿,咱也不一定是去买的,先去看看!”

赵兴国手上十块钱,和刘涵一起,加上买东西那些,不到两块,剩下八块钱,只要不买毛线和灯芯绒之类的布料,应该还是够的。

在百货大楼,赵兴国带着刘涵转到了卖布的地方。

这个年代的布料颜色还是比较保守的,黑白灰蓝,四种颜色为主,黑白两色,用的更多。

加上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所以款式也比较老旧。

当然,这是常态,大街上,大家穿的一样,还不觉得尴尬,你要是穿的和别人不一样,那才叫尴尬。

赵兴国给刘涵选了一种小碎花的的确良布料,七毛五一尺,赵兴国一口气买了六尺,花光了陈五月给她的布票。

付钱的时候,刘涵心都在疼。

六尺布,四块五,换成正规市场的粮食得有二十多斤了。

赵兴国付完钱,布就是他的了,他转手给了刘涵,“给!”

“兴国,要不……要不这布给香云吧,我还有衣服穿。”刘涵道。

虽然两个人已经在处对象了,很有可能还会结婚。

但是刘涵还是不习惯用赵兴国的钱。

“别,不用的,香云衣服多了去了,我妈不会让她苛着!”

赵家最受宠的就是赵香云。

毫不夸张的说,赵香云一个月最少有一套半套新衣服。

就算不是她妈做的,也是城里小姨寄过来的。

虽然很多自家妹子都穿不下,不过她现在瘦了这么多,搞不好,从前小姨寄得衣服,就能慢慢穿得下了。

反倒是刘涵,总是穿着半旧不新,除了来城里才会穿的这套白衬衫,黑色工装裤,其他衣服,已经能用补丁摞补丁来形容了。

“可你是她大哥。”刘涵犹豫了一下,才开口。

她感觉,赵兴国对她,比对香云还要好。

刘涵虽然感动,但并不高兴。

赵兴国是赵香云的大哥,理所当然的,什么事情,都要想到自己的妹妹,而不是一句他妈会负责。

陈五月是香云的妈妈,可赵兴国也是大哥。

赵兴国的脸,红了又红,“我……我还有一斤糖票,六两粮票,去给香云买吃的!”

“粮票我还有四两,凑齐一斤给香云买吧!”刘涵道。

说完,刘涵又补充了一句,“现在,她也是我妹妹了!”

“恩!”

两个人高高兴兴的去给赵香云买吃的,买完吃的,想着没地方去了,才回的乡下生产队。

……

赵香云和江卫民回到县城之后,赵香云还以为,要直接回去的。

没想到,江卫民


状态提示:第二百零四章 介绍朋友给赵香云--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