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台仪器前围着一大群科研工作者和工程师,激动地议论着那个磁场和磁场后面的空间,一个个的脑洞大开,想象力也极其丰富。
其中有一个科研工作者甚至说,那个磁场后面是一条通道,直达地心深处。而这个地球的地心是空的,里面有一个截然相反的世界。
又有一个科研工作者补充说,那里的山是倒悬在天空中的,那里还有恐龙和史前巨鳄,甚至还有地心人。
李子安对这些高谈阔论和奇思妙想一点都不感兴趣,他此刻被一个问题困扰了。
这个问题就是,下面的那些人是杀还是不杀?
杀吧,那些人他都不认识,有些人年龄并不大,有可能连恋爱都没有谈过。有的一把年纪,多半已经有自己的孩子和妻子,他要是把人杀了,这世上就又会有人失去父亲,失去丈夫,那是多么残忍的事啊。
不杀吧,这些人又都是路途公司的人,如果被他们研究出什么可怕的武器,否则被他们得到什么先进科技,那对己方阵营却又是一大威胁。更何况,路途公司从成立到现在,那玩意干过一件好事吗?
他犹豫了。
不过也就犹豫了几秒钟时间。
李子安突然想到了那句卦辞,顺天应命得天佑。
这样的事情,何不交给老天去决定?
李子安很快就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他转身从岩石与岩壁之间的缝隙里抓起了一把风化的岩石碎屑,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如果是单数,我就杀,如果是双数,我就饶那些家伙一命。天总,看你的了,开!”
那些岩石的碎屑不多,一眼就看出了结果。
17颗,单数。
李子安将身前的岩石碎屑扫走,又反手抓了一把,随手撒在了面前。
13颗,单数。
他本来还想再试一下的,可是事不过三,天总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杀。
“杀就杀吧,总得有人来干这些脏活,再说了,留着这些家伙对管家婆的天下国也不是什么好事,杀了也算是少一些后顾之忧。”这么一想,李子安心中释然了。
这样虚伪吗?
有点。
可是,如果连这点犹豫都没有,那就成杀人魔王了,就不纯洁了。
居高临下,李子安的视线锁定了那四个带着枪的路途公司的佣兵。
两个佣兵在一座帐篷旁边抽着烟。
两个佣兵站在那群科研工作者和工程师的后面,听那些科研工作者和广场上高谈阔论,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听懂,但他们听得很认真。
确定了情况,李子安纵身跃下。
七八米的高度,瞬间被他甩在身后。
站在帐篷旁边的两个佣兵听到头顶有风声,下意识地抬头去看,然后就看见一道白影到了他们的头顶,不等他们做出任何反应,一线寒光就从他们的眼前闪过。
两个佣兵的脖子就被切开,血喷起了一米多高。
不等那两个佣兵的尸体倒地,李子安的双脚在地上一点,身体就像是一颗炮弹一般射向了另外两个持枪的佣兵。
高帮战靴果然是好东西,之前往下跳的时候还没有体现出来,现在就体现出来了,穿着高帮战靴,他的移动速度起码提升了五分之一!
难怪李宁的“?”卖那么贵,原来运动这事儿,有一双好鞋是这么的重要。
杀人同样。
穿一双好鞋杀敌,那感觉就是不一样。
另外两个佣兵的视线都在那群科研工作在和工程师的身上,根本就没有留意到危险临近,直到脖子突然一凉,温热的血开始往外喷,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割脖子了。可是不等他们看见是谁割了他们的脖子,他们的意识就陷入了黑暗之中,双腿已然倒在了地上。
“你是谁?”一个科研工作者发现了李子安,然后就看见躺在地上还在喷血的尸体,忽然一声尖叫,“杀人啦!”
李子安探手抓起一支突击步枪,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