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有一座庙。
血色的岩石砌的墙,血木做的椽子和梁,上面盖的瓦片用的是从血木上剥下来的树皮。这些都正常,不正常的是门和窗户,那门和窗户是人皮做的。有的人皮上还保留着刺青,被完全撑开之后原来的图案就变形了,增加了抽向的艺术感。
那庙就坐落在一块血湖旁边,算不上巍峨,甚至还有点简单。放外面的世界,这样一座庙连乞丐都会嫌弃,可是在这里却是一等一的地标性建筑。要知道,血泊和白骨精也是妖,各自占领的领地也不算小,可他们俩一个住的是泥土里,一个住的是山洞,可人家红毛儿已经住这样的庙了,这排面,那可不是一般的鬼仙能比的。
李子安对那什么鬼王庙并没有什么兴趣,他举目远眺了一下,还真就看见了好几艘坠毁的仙船。
有的断掉了半截,有的掉进了血湖里,只剩下了船头或者船尾露在湖面上。
李子安锁定了一艘,那一艘仙船在血湖湖畔,三分之一的船尾已经不见了,剩下的三分之二船身破破烂烂,但船头看上去却很完整。
就是它了。
“我们过去吧。”李子安抬手往前一指。
队伍离开山头,往鬼王庙飞去。
狐仙姑能驾妖云,但她更愿意搭李子安的顺风云。自己驾云,劳心劳力,搭主人的顺风云不用出力,还突出了她与众不同的身份——她是圣人的御厨,一手祖传熏鱼绝活,水果沙拉美味无比,她这地位岂是你们一群渣渣能比的?
“大王,我们已经进入鬼王地界了,那红毛儿随时都有可能攻击我们。”白骨精说。
“大王,末将去叫阵!”血泊请战。
李子安说道:“不用,你们就站在旁边看着就行。”
他的话音刚落,那鬼王庙中突然迸射起了一片血光,几道人影也从鬼王庙里腾空而起。
总共五个鬼仙。
最前面的是一个小鬼,就外貌身材的特征去看,也就六七岁的孩子。穿一条红色短裤,脚下穿了一双旱冰鞋也似的鞋子,每一只鞋子下面都有四只轮子,每一只轮子下面都燃烧着一团火焰。他扎了一对羊角辫,一头头发是血色的,一身皮肤也是血色,整个人就像是从血池里面捞出来的似的。
这个小鬼最好识辨,他就是鬼王庙的庙主,自封的鬼王红毛儿。
还好他穿的是“旱冰鞋”不是两只轮子的风火轮,不然的话他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了。
红毛儿身后是他的四个手下,一个长得跟竹竿儿似的,手里抱着一把琵琶。一个胖子,手里拿着一支唢呐。一个穿白色长衫,戴白色高帽子,手里拿一只铜锣,一个穿黑色长衫,戴黑色高帽,胸前挂着一只大鼓。
这出场的画风,李子安有点凌乱的感觉,这哪里是什么鬼王和手下四员大将登场啊,这尼玛是一支乡村红白喜事乐队登场了。
如果那红毛儿的手里再拿一只话筒,大唱一句:“大哥你玩摇滚,你玩它有啥用啊!”
那就更应景了。
李子安抬了一下手。
他的队伍也停了下来。
其实也就血泊和白骨精两个当打鬼仙而已,狐狸精负责漂亮就够了,而妖书就是一个打酱油的。
“血泊!白骨精!你们两个好大的胆子,这是把什么人带我这里来了?”红毛儿发话了,他的声音也很稚嫩,完全就是六七岁的孩子的声音。
可显然,他绝对不是什么六七岁的孩子。
李子安笑而不语。
这样的话,不需要他回,回了就掉身份了。
血泊大声说道:“这是我家大王!”
“我家大王需要一艘仙船,你们行个方便,大家就相安无事。”狐狸精说。
“哈哈哈!”红毛儿放声大笑。
红白喜事乐队的成员也笑了起来,笑声诡异。
李子安仍旧面带微笑,对面的嘲笑声好像与他无关。
红毛儿抬手指着李子安,声音转冷:“你是什么杂毛,竟然敢自称大王,这葬仙渊就只有一个鬼王,那就是我!”
“给我家鬼王跪下认错,给你个全尸!”穿白袍戴白色高帽手提铜锣的鬼仙阴恻恻地道,他的所有有点指甲盖划毛玻璃的质感。
李子安笑着说道:“你叫什么名字,来我麾下,两军对战之际,你敲这铜锣倒也能提振士气。”
“哈哈哈!”铜锣笑了,突然挥动槌子敲在了铜锣上。
哐当!
一声锣响,刺耳的音波如潮水一般席卷过来。
狐仙姑没撑过两秒钟,她就受不了了,抬手捂住了耳朵。
血泊和白骨精也有一点反应,但是并不明显。
“你这家伙竟敢当着我的面,招我的鬼将,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红毛儿话锋一转,突然一声吼,“奏乐!”
李子安一脸懵然。
他预见了红毛儿要大吼,可是他没有预见到红马儿吼出来的词不是“杀啊、“冲啊”之类的,而是“奏乐”!
尼玛,当真是葬仙村红白喜事乐队吗?
“大王,危险!”白骨精提醒了一句。
她的提醒来迟了一步,她的话音刚落,葬仙村红白喜事乐队就开奏了,那一刹那间唢呐激昂,鼓声震耳,铜锣掀天,琵琶安魂,活脱脱一曲百鬼夜行曲。那音波排山倒海一般席卷过来,瞬间冲击过了李子安这边的队伍。
狐仙姑捂着耳朵也抵御不住,表情极其痛苦,一双眼睛之中布满了血丝,仿佛随时都会炸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