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并不妨碍两位小姑娘,在听到妈妈套路式,不,应该说是商业式的互夸互赞后,又开始新一轮的“吐槽”时,由心底蔓延开来的尴尬。
然而,等到两人对望时,也不知道是张莎,还是林初夏起头,总之,在这一刻,萦绕在两人身侧的尴尬和隐而不发的难堪等情绪,也随着这“同病相怜”似的娇俏笑声而消失了。
此时,张家的保姆也收拾好了东西,张妈妈拉着邓秀珍的手,一脸的意犹未尽:“快中午了,走走,咱们去吃个饭,接着聊。”
张爸爸点头附和,显然,经过初步谈话,也觉得这一家都还不错,即使为着张莎,也可以加深交流。
“这附近有家专做鱼的饭店,那味儿!来了一定要去尝尝,相逢就是缘,我们两家闺女又在一个宿舍,这就是最大的缘分,今儿我请客!”
“不用,不用。”林爱国摇头摆手,笑着推拒,“一起吃饭是应当的,但,这账得一起付,不然我们就不去了。”
另一边,张妈妈和邓秀珍,也互相推拒着。
围观的林浩宇:“……”套路啊!
林初夏笑了笑,也和一脸“大人,真复杂”神情的张莎闲聊开来。
是的,哪怕,两家父母的闲聊中,并没涉及到彼此的住址和详细的身份职业信息,但,以林初夏的聪敏,早就从张父张母两人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信息中,得出这样一个猜测:张家一家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张父在一家大型电视厂担任采购部经理,张母是一家医药公司会计。
就在此时,宿舍门又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对父女。
父亲肤色黝黑,背着两个蛇皮带子,手里还拖着一个麻袋,看到屋里的人,他憨厚地笑了下:“你们也是来送闺女的?”
“对啊,老哥也是送闺女上学?”林爱国应了声,张爸爸也对他露出一抹笑容。
“是啊!小玲,快进来,和你同学打个招呼。”
林初夏本以为进来的会是一个朴实的同学,但,万万没料到,这位女生超出她想象的漂亮,不,应该说是迷人。
是的,在这一刻,她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词语就是“迷人”,那种迥异于青春少女稚气的可爱、软萌或漂亮。
只见她约摸十六七岁的模样,化着淡妆,头发披散下来,长长的,直垂到腰间,穿了件白色及踝绣花长裙,搭了双白色皮鞋。乍眼望去,给人一种清纯又优雅的校园女神感觉,但,在林初夏这样的“老江湖”眼里,却分明感觉到了一种违合。
都说“画龙点睛”,又有“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的说法,可见,眼睛里能传递许多信息。而,此刻,这位少女的眼睛就透露出独属于妇人的魅惑妖娆。看得出来,她已经在竭力克制了,但,效果嘛?那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你们好,我叫于丽玲。”
很是落落大方,然而,林初夏却留意到了她那原本放在身侧,稍微挪动了一下的手。那感觉,怎么说呢?很像是想要做什么动作,却又在一直警醒的情况下,克制着……
“你好,我是林初夏。”
“你好,我是张莎。”
气氛瞬间就尴尬起来,若是以往,有林初夏在的地方,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现在嘛?
无奈之下,林爱国只有站出来,笑着打圆场:“老哥,中午了,我们准备去秘饭,你们要不要一起?”
然而,话落,林爱国就觉得,自己失言了。不过,幸而,于父虽是个老农,却也有几分眼力劲儿,忙不迭地摆手:“你们先去,我们收拾好了东西,再去。”
张父也跟于父告辞,很快,两家人就离开了,宿舍里只剩下于家父女两人。
于丽玲关上宿舍门后,就拉下脸来:“看见了吧?我跟你说过,市里和乡下不同,能上实验班的人,家世就没一个差的,出门前,我还特意叮嘱了,让你跟大伯借身衣服穿,你就是不听,现在呢?看看你这一身洗的发白,补丁摞补丁的衣服,看看你脚上穿的灰扑扑的布鞋!你就不嫌丢人吗?!”
“还有这三个蛇皮袋!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袋子装东西?小叔也是个‘白眼狼’,我想法子帮他拜了于木匠为师,又送了那么厚的一本家具设计图给他,他给我做两个木箱又怎么了?……”
“你们这样,以后,让我怎么和同学相处?!”
“我……”
面对女儿的指责,于父心里又苦又涩,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让女儿过上城里人那样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如果不是要送女儿读书,他也会延续祖辈的路,一辈子都生活在那样一个偏僻又贫瘠的地方,从不曾离开一步。
“小珍,你大伯娘不好说话……”
于父吭哧吭哧地解释着,然而,这些老调重谈的话,于丽玲并不乐意听,“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当时,我不是让你去镇上的裁缝店做一套衣服吗?你就是不听,非说到时候跟大伯借一套,不花那个冤枉钱……”
“我每天都要下地,做一套新衣服不划算,还不如将这钱留给你。你一个人在外地,手里得多带些钱……”于父很是耐心地说,“再说了,我就送你这一回,等下给你收拾好了就走,不会让你其它同学看见的。”
于丽玲撇撇嘴,没再说话了。
至于宿舍里,曾见过于父的张莎和林初夏这两位,她并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