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
邓秀珍点点头,出生新省的她,从小到大,就没吃过什么酸菜。然而,自从嫁给林爱国,这几十年来,她真是将人生中的酸辣菜全部尝了个遍,并且,早早就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家的泡制酸菜的决窍来。
然而,即使,目前,她泡的酸菜,不仅打遍全乡无敌手,就连市里那些熟悉的,很有几分饕鬄性子的店老板,也都甘拜下风。但是,想要泡出这样酸甜得恰到好处的白萝卜,还真不是什么纯粹靠刷经验就能达成的,而是需要一定的天赋、时机和运气。
这些,她都欠缺。
这样想着的同时,邓秀珍又夹起一块萝卜,放到嘴里,细细品尝。
眼见着,邓秀珍夹了两块萝卜,又将筷子探向第三块,同时,还不忘记拿“威胁”“警告”的目光,瞪着听了自己那番感慨后,就也跟着伸出筷子,探向最大最白最脆最嫩那根萝卜的林浩宇,以实际行动表明:今天,桌上的萝卜,她包了!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不得不出声劝道:“妈,萝卜是凉的,吃一两块尝尝味道就行了,别吃太多,要不,待会,那么多好吃的,你怎么吃得完,到时候,不就浪费了嘛?”
“妈,我姐说的对,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得过胃病,虽然现在好了,但也得注意后续保养,否则,哪天再犯了,我看你咋办?再说了,就你这身体,夏天的时候,吃些冷的凉的也就罢了,大冷的天,外面天气阴着,随时要下雪的样子,哪能随心所欲地吃下整碟萝卜呢?”
如果说,林初夏劝说和担忧的话很是婉转,那么,林浩宇这番话,就很是直白粗暴了。
接着,他就毫不犹豫地起身,将摆在桌子中间的萝卜碟移到自己面前,当着一脸郁闷的邓秀珍和无奈的林初夏的面,一块又一块,短短一分钟不到,就将剩下的七块萝卜全部吃光了!
“统啊,你说我弟他是故意的呢?还是故意的呢?”
是的,以前的林浩宇,确实心大,又不太会看人眼色,时常说些“噎死人不偿命”的话,还会在对方一幅无奈又恼恨的神情里,反过来一脸“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要不要看医生”的担忧和关切。
而,现在嘛?旁的不说,至少,这一年来,在林初夏那些花样百出的折腾得人有苦难言的手段里,早就学会了最基本的“装乖”,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识时务、懂进退。
“果然,老话说的对——‘江山易移,本性难改’!”
瞅瞅,这逮着机会就“作”上天的姿态,是不是特别地熟悉?是的,就是那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熊孩子,或者,也可以说是“二哈”?
“你说,回去后,我是看戏呢?还是看戏呢?”
是的,如今的邓秀珍,虽然没有从毛毛虫蜕变为美丽的蝴蝶,但是,也就心大的林浩宇,换了其它人,比如说,隔壁邻居杜凤,那是分分钟就能察觉到发生在邓秀珍身上的改变,进而在生出警惕和戒备心理的情况下,找准时机从旁人嘴里探询,再慢慢地推敲出一个无限性接近事实的真相来。
系统:“我就静静看着你.j”
“啧!”
林初夏撇嘴,随手拿起放在桌旁的羊肉就往锅里倒——不是一盘,而是四盘,全部倒下锅的那种!
林浩宇惊讶地瞪圆了眼,忍不住抬头,用探究兼疑惑的目光看向相邻几桌。
他们同样在涮羊肉,然而,却没有人像林初夏这样豪放,而是或用筷子夹起一片羊肉卷,或是用漏勺烫着四五个羊肉卷,估摸着时间到了一分钟,才将涮好的羊肉卷放到碗里,然后,再沾上些调料,放到嘴里慢慢品尝。
就算吃到嘴里的食材,让他们满意极了,却也并不会大声称赞,而只会和同桌的人互相点头示意,以这样暗示性的举动,来完成自己的推荐。
真正的吃个火锅,都吃出了独属西餐厅的优雅和高贵!
林初夏拿起漏勺,就舀了满满一勺羊肉,翻转手腕,送到邓秀珍碗里,再一勺,又是满满一勺羊肉,却是送到自己碗里。
然后呢?
等林浩宇收回视线,就发现在锅子里沉浮的食材,和之前一般无二。
羊肉呢?
他特意点的四盘羊肉呢?
“姐,我想吃羊肉……”
虽然,林浩宇并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但是,长久以来和林初夏“互坑”,不,应该说是单方面被林初夏“坑”,已经坑出习惯的他,毫不犹豫地抬头,一脸的泫然欲泣,还不忘记摸摸扁扁的肚子,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的委屈和无助。
“再来六盘。”
羊肉一入口,林初夏就知道,这家火锅城的羊肉贵,又只用一个巴掌大的盘子来装,确实有它存在的道理!
就连邓秀珍也频频点头,难得地赞同了林初夏的决定。
作为在新高官大的她,那是真正吃着纯天然,现宰杀羊肉长大的。而,这家店里送上来的羊肉卷,看着是冻起来的,和超市里买的那些速冻羊肉卷包装一般无二,其实却是现杀,然后,再经过初步处理后放冷冻室,再手工片成卷的。
……
这期间,林初夏再次借着“尿遁”的方式结了账。
“268元?哇塞,宿主,难为你,终于奢侈了一回啊!”
系统这声感慨,太过夸张,听在林初夏耳里,竟莫名多了几分嘲讽的意味。
“唉……”林初夏叹气,“一想到,再过十来年,想要吃到像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