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
沈璎婤睁开眼将头盔戴上,钥匙在摩托车内拧了下,有条不紊地回答:“不陪,又不是三陪。”
她的声音,迎风而去。
左手离合器,右手油门手柄,骑车姿势帅的一绝,速度更是一骑绝尘。
“可是老大,报酬很丰厚欸!对方是从京都来的,老大不是想建立京都人脉圈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还有,敲黑板划重点,大写加粗的重点!大佬大佬,人家是大佬欸!就算不为钱,为宝贵的人脉资源,这单生意也该接啊老大!”
沈璎婤仍然不为所动。
眉头都没皱就摘了耳机。
“老大我不管,这笔钱组织一定要赚,我们已经三个月没宰人了,明天我把人直接领到你跟前来,总之,人家再也不想当抠脚大汉了。”
此人名叫李灏樊,是个出了名的话痨,如果没人理他,就不停的自说自话,组织里的人都觉得他烦。
室友走来抢了他的手机:“李灏樊,你好烦,你真的好烦。”
到此,通话正式结束。
……
沈璎婤家住在樱花小镇,距离县城只有六公里左右,骑摩托车不到十五分钟就能到家。
“妈,我回来了。”
“璎婤,快来,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竹笋烧排骨,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母亲周慧芳从厨房端着竹笋红烧排骨出来,一脸灿烂明媚的笑容。
她的心情看起来很不错,看来她和沈媛媛下午的那场闹剧,二叔并没有大肆宣扬。
不过沈志勇这么做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妈,现在还有比我能上一个很好的大学更好的消息吗?”沈璎婤洗了手,来到餐桌前帮忙摆碗筷。
“当然有。”周慧芳高兴的说,“京都来电话了,说你未婚夫要来宁安县,18年了,他终于要接你这个未婚妻去京城了,这是妈今年听到的最好的好消息,比你考上重点大学了还高兴!”
沈璎婤眯了眯眼,前世,她这个未婚夫,可是间接害死她的罪魁祸首,璎婤这一世并不想再和这个人有任何瓜葛。
“妈,我劝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人家从小长在京都,什么样的女孩没见过,谁会稀罕我这个乡下丫头,我看呀,多半是来找我们退婚的。”
“呸呸呸,乌鸦嘴。”周慧芳不高兴的瞪了沈璎婤一眼,“想都别想,当年你爸不仅救了他,还救了他爷爷,这是他爷爷亲定的婚事,就算那小子嫌弃咱们是乡下人,也由不得他退婚,何况我闺女比大城市女孩,一点都不差。”
“对对对,妈妈的女儿最优秀。”周慧芳自带盲目自信属性,沈璎婤没办法,只好哄着她。
傍晚,宁安县城内天外天酒店。
权叶铖身上纯手工订制的高订西服,浑然天成的贵族气息,帅的人神共愤的颜值,都和酒店里的坏境不搭。
他有一双静若寒潭的眸。
眉、目,还有眼神,都像南极的冰山,冷的万年不化且深不可测。
这位,便是从京城来的大佬。
顾瑾言推门而入,见权叶铖坐在床边,四周萦绕着冰寒之气,小心翼翼地走上前。
“权爷,我回来了。”
“妥了?”权叶铖的声音比脸更冷,没温度,没感情起伏,低沉,冷冽,不怒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