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成立以来,接了第一个诉讼的案子,孟浪和裘宣相刘虎二人全力以赴,帮当事人打好这个官司。
虽然只收了五万元律师费,但这第一炮官司一定要打响,打的漂亮。
探查出女人老公转移给小三的财产后,下一步就是要去银行和房产中心调取证据,以证明女人老公转移财产的情况。
先帮女人到法院立了案,起诉那个小三,让小三还钱,接着就开始搜集证据,做好开庭的准备。
然而就在帮女人立案后不久,女人突然跑到律所来,向他出示一份法庭传票,上面写着有一个人起诉了她,要求她马上腾房。
孟浪看了之后,感到奇怪,怎么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官司来,便问她是怎么回事。女人自己也说不清楚。
孟浪就急忙去法院了解情况,看一看对方起诉她的证据是什么。
到了法院一看,才明白,原来女人老公把家里房产转到小三名下后,小三又把房产转移给了第三人,现在这个第三人出面起诉她,要求她腾房了。
“孟律师,现在该怎么办?”女人在电话里着急地问他。
孟浪想了想道:“李女士,你先不要担心,房子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卖掉了,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现在买房人起诉你,他赢不了这个官司。”
李女士听了他的话,心里头才平静一些,同时她也对自己的老公彻底失去了信心,原来她不想离婚,现在却是觉得再跟老公呆在一起,就没什么意思了,老公的这番骚操作,实在是伤透了她的心。
买房人一起诉,李女士又成了被告,因而一个案子就变成了两个案子,要帮她代理新的案子,律师费还是要收的是不是?
因而便跟李女士讲了讲,李女士倒是很理解,问他需要多少钱的律师费,孟浪想了想,就让她再交五万块钱吧。
李女士二话没说,又交了五万块钱律师费。
说什么呢,孟浪此前已经告诉她,她老公转移了五百万多万的财产,而在此之前,她还以为只有一百多万,如果不是孟浪,她现在还被蒙在鼓里。
两个案子先后开庭。
第一个案子开庭的时候,她老公没有到庭。孟浪帮她起诉时,把她老公列成了第三人,第三人也是要出庭的。
但她老公没来,连律师也没请。
而那个小三呢,同样也没有出庭,但是花钱请律师过来帮她打官司了。
孟浪带着裘宣相上庭,李女士也来了。
见那个小三没来,李女士很生气,她很想见一见那个小三,好好地教训她几句,然而小三也知道与她见面不是什么好事,所以让律师全权代理了。
小三的律师看上去很精明,年龄不大,坐在被告席上,一直低头翻看着材料。
庭审一开始,小三的律师就主张,李女士老公转让给小三的财产,都属于李女士老公个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李女士无权行使撤销权。
孟浪听了他的话后,就在庭审说了一句话:“转让给被告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小三的律师强词夺理道:“房产也有一部分属于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他赠与给别人也是他的自由处分,再者说,被告并不知道给她的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啊。”
孟浪道:“那现在知道没有?不管她以前知道不知道,现在知道了,就要返还,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前,是无法分割的整体,第三人根本没有自由处分权,他私自将财产转移给被告,是一种侵权的行为,而被告获得了这种非法利益,理应返还!”
小三律师狡辩道:“被告也给了第三人一些礼物,他们这是礼尚往来,而且被告是善意的,原告无权要求被告返还财产。”
孟浪冷笑道:“礼尚往来,证据呢?被告身为破坏人家婚姻家庭的小三,还有脸说自己是善意的?说出来不怕丢人?法律绝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
孟浪的话说的掷地有声,但心里面却在想,哪个男人没有找小三的想法啊,虽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可是好多男人还是乐此不疲,而那些不找小三的男人,大多也只是没条件找而已。
我去,如果他这样想的话,是不是太龌龊了。
小三的律师让他说的哑口无言,但过了一会儿,却又主张道:“被告的房产已经转卖给他人,现在无法返还,而第三人给被告的现金已经与第三人一起消费完毕,不能说全部让被告得了,如果要返还,应当让第三人一起返还,然而第三人与原告是夫妻,财产共有,这些财产中有他的一半,因而也不用返还,所以,原告的起诉是不能成立的。”
小三律师狡辩的能力还是非常强的,孟浪听了,沉住气道:“房子转卖的事情我们会慢慢解决,但是该不该返还是今天庭审需要解决的事情,被告律师说,现金是第三人与被告一起花的,而且已经花没了,请问证据在哪儿?第三人与原告是夫妻不错,也是财产共有不错,但现在还没有到分财产的时候,又不是按份共有,怎么确定哪一份财产是原告的还是第三人的?因此,只有被告把财产全部返还,等到原告与第三人离婚的时候,再来确定这里面的财产是不是要分给第三人一半,一句话,请被告先把所有财产返还了,再说其他的话。”
法官听了双方律师的话,等到最后,便说道:“原被告双方的代理意见,本庭已经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