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昭的意见让孟浪心里一怔,对于当事人来说,罪名可能是无所谓的,但刑期却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因而如果只是改变了罪名,而刑期没改变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没什么意义了。
“过失致人死亡的刑期是三年以下,如果我们将其辩护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可能顶格判他三年,因而我认为,只要将罪名成功辩护过来,刑期大概率会减少的。”
孟浪想了想,对他们几人说道。
唐芙蓉这时开了口说:“孟浪讲的有道理,罪名改变,刑期大概率改变,而且我觉得成功辩护的可能性很大,有搞头。”
唐芙蓉的话起了一锤定音的效果,孟浪听了,连连点头,但是牛昭见了,却心里不怿,觉得孟浪什么事都是听唐芙蓉的了。
开过会以后,孟浪就让牛昭开始准备案子的辩护工作,对于这种有争议的二审案件,原则上都是要求开庭的。
结果过了不到两周,二审法院就通知去开庭了。
对于二审的开庭,孟浪和牛昭还是第一次经历,因而做了精心的准备。
又巧合的是,二审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员又是郑义红,对于二审来说,检察院的出庭人员不再叫作公诉人了,而是直接叫作出庭检察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
因为一审已经公诉过了,而上诉人上诉的目的是推翻原来的判决,出庭检察员一般只要提出维持原判决的建议就可以了。当然,如果一审判决确实有问题,检察院也可以建议撤销原判决,改判,或者是发回重审。
但检察院一般不会这样做,因为那样做是在打自己的脸,说明他们一审时公诉错误了。
孟浪再次见到郑义红时,两人是相视一笑,没有了之前控辩双方对垒的那种敌意了。一是两人已经熟悉,二呢,今天是二审,而不是一审,一审的庭审会非常激烈,而二审相对来说,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会减弱许多。
人员到齐之后,王某被带上了法庭,王某果然是一个大胖子,大约有两百多斤。孟浪之前去会见他的时候,已经见过了他,裘宣相猜的没错,吴某只所以会死亡,与王某的身体重量有关。
同时也可以理解,他与吴某发生完关系后,为什么睡了那么长时间的觉,这胖人喜欢睡觉啊,心宽体胖,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最好了。
孟浪现在是他的二审辩护人,等法官核对完当事人之后,便由他代表王某宣读上诉状。
上诉理由只有两条,一条是认定事实错误,一条是案件定性错误,不应该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
孟浪很快把上诉读完,法官便亲自问了问王某的情况,王某讲了讲,法官便问孟浪有什么问题需要问的?
孟浪马上说需要问。
此时,郑义红坐在一边是不用说什么话的,一审时,公诉人要担当指控犯罪的主力,而到了二审,被告人的辩护现在成了法庭的主角了。
孟浪在法官同意之后,便准备问话,他先悄悄问牛昭是否代替他向王某问问题,牛昭连忙悄悄摆手,说不问。
这个事情,不适合他这样一个女孩子去问。
孟浪这才看向王某道:“你与吴某认识时间多久了?”
王某转头看向他:“有半年多。”
“是通过微信认识的吗?”
“是的,我们是微信好友。”
“案发当天,吴某过去找你干什么的?”
“就是找我约会。”
“你当时是什么态度?”
听到问这话,王某忍不住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还能是什么态度,她一个女的,愿意出来与我见面,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王某的脸胖乎乎的,说这话时,样子很让人感到好笑,把男人的那种猥琐劲全部给表现出来了。
牛昭听了,不由地想起一句话:“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王某这么胖,按说胖人身体不行,而且也没什么吸引力,但没想到他还真与吴某约会成了。
孟浪也是暗中笑了笑,继续问道:“你们见面后,发生过什么矛盾没有?”
“没有,怎么可能发生矛盾,我们是约会的,又不是约架的。”
王某回答的很好,孟浪心里很满意,虽然王某的智商让他感到堪忧,但这句话回答的不错,无论怎么样,王某都没有杀人动机啊。
“那你们见面后干什么了?”孟浪又问。
孟浪一问起这事,王某的脸上现出一种忸怩不安的表情,让人看起来也是感到很滑稽。
见他迟迟没回答,孟浪又催了一句:“见面后干了什么,你直接说就可以了。”
王某这才不好意思地道:“我们见面后,就……发生性关系了。”
孟浪不动声色地看向他:“你们当时是怎么发生性关系的?”
孟浪一问出这话,法庭里头突然静下来了,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郑义红坐在对面,完全怔住了,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孟浪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怎么发生性关系的,难道还要让被告人现场讲一遍吗?那成什么了,岂不成了黄色有声现场了?
牛昭禁不住用胳膊肘抵了他一下,悄声道:“你怎么问这种问题?有这样问的吗?”
孟浪马上回了她一句:“为什么不能问?这牵扯到被告人有没有犯罪故意的问题,我必须要问,只要法官不禁止,我就可以问。”
没想到孟浪会这么回答她,牛昭扭过头不理他了。
法官这时坐在审判席上,虽然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