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见了,也是感到精彩,因为这个案子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有挑战性的案子,之前没有遇到过。
“原告女儿的丈夫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作为受益人,杀害了被保险人,根据法律规定,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的,只是丧失受益权,保险合同并不失效,因此被告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说法是错误的,被告应当将保险利益支付给原告的女儿,由于原告女儿已经死亡,故而要支付给她的继承人原告!”
孟浪与邵海波最后又发表了这样的意见,听的法官连连点头。
被告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是想蒙混过关,而如果仔细分析这里面的情况,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
等到法庭辩论结束以后,董卓便觉得不好了,他们的理由站不住脚了,案子可能要败诉,而如果败了诉,其他与本案类似的案子就有可能面临巨额索赔了。
“如果原告的诉求能得到支持,那么将会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一些人企图骗保的阴谋就能得逞,这是对社会非常不利的,请法庭能综合衡量本案,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形势不利于己的情况下,董卓开始拿社会威胁法官了,那意思是说,你不判原告败诉,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然而他刚这样一说完,孟浪便开口反驳道:“刚才被告方提到道德风险的事情,原告方认为,恰恰是被告的所作所为引发了道德风险,为什么要这么说?被告开发出的这款保险产品,只需交纳一千多元便能获得百万赔偿,这里面产生的利益有多大?这才是诱发社会道德风险的罪魁祸首,让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赚钱的商机,从而引发这种杀人骗保的恶性案件,被告方既然开发出了这种产品,获取了商业利益,那么面对出现的这种道德风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反,如果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被告就不会从中吸取任何的经验教训,仍然会引发一定的道德风险,导致再出现这种恶性案件,而如果能判决原告胜诉,被告败诉,那么被告回去以后,就会吸取经验教训,改善这种保险产品,这对社会是非常有利的事情,请法庭明查。”
孟浪一说完这话,董卓直接傻眼了,这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啊。
法官此时心里也有了定论,必须要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结果,等庭审一结束,法官当庭就宣判原告胜诉,被告败诉,被告需支付给原告三百万元的赔偿。
董卓听完判决,只能强作镇定,微笑面对法庭,被告方的代表当庭提出要上诉,董卓都没有理会他,现在这种情形,估计上诉也没用。
孟浪与邵海波两人成功帮助原告赢得了这个官司。
由于这个官司很有典型性,央视的周末说法节目组得知此事后,专门来到汉州采访本案。
孟浪与邵海波二人作为代理律师,还接受了采访,采访结束后一周,就在央视上播放了。
这一下就让光明所露了脸,名气就更加大了。
名气一大,吸引力就大,一些律师开始主动与光明所联系,想转所到光明所里来。唐芙蓉接到这样的电话后,便和他进行商量。
孟浪一听马上说道:“这是好事啊,让他们来是了。”
唐芙蓉为难地道:“他们再来,办公室不够用了,需要再扩大办公室规模才行。”
孟浪立刻笑着道:“那就扩呗。”
唐芙蓉道:“你说的轻巧,你看这一楼层都让我们拿来用了,别的也没地方可用了,如果想扩大办公室,必须另找地方,这一时上哪儿找去?”
孟浪道:“我来想办法,我们这是十八层,不行的话,把十九层也给包下来。”
“十九层也给包下来?你哪来这么多的钱?”唐芙蓉觉得他跟做梦一般。
孟浪微笑道:“这你就不用管了,我来搞这事。”
孟浪手头上正好有着闲置的现金,没处投资,既然现在需要写字楼办公,那就想办法把十九层也给买下来。
这第十九层此时还没有多少人在用,空着老多面积呢,他想从开发商手中再买过来,只是会涉及到一些之前已经购买过的用户,因而他需要与那些购买过的商户谈谈,让他们把房产卖给他。
而要让人家卖房产,必须要给人家一点好处,也就是要花高价买下才行。
但这对于他来说,没什么大问题,多花一点钱买下来也是值得的。
经过十几天的谈判,孟浪又花了两千三百万,买下了十九层的办公楼,买完后,便又重新进行装修。
唐芙蓉得知后,也是感到很惊奇了,不知他是用什么办法,盘下整个十九层的,问他是租的吗?他含糊地答应着。
唐芙蓉听了,又多问了一句,既然是租的,怎么又要重新修?而且还要装修的这么奢华?
孟浪笑了笑,让她不要管了,只要有地方办公就行。
孟浪的表现让她迷惑不解,唐芙蓉觉得他做事太神秘,跟搞地下工作似的,变戏法似的弄出一些事情来。
“整个十八十九层都是我们的办公楼,这样大规模的写字楼,在整个汉州市,我看也只有锦地城能够相比的了。”唐芙蓉看了看十九层的情况,对他说道。
孟浪道:“我们的目标是超越锦地城,你现在这样说,说明我们还离锦地城差的远呢。”
“你要超越锦地城?人家可是发展了几十年的大所,你想超越,哪那么容易?”唐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