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自己老婆和她的情人进了酒店房间后,李浩十分冷静,并没有马上冲过去,当场捉奸,把那男的给痛打一顿。
估计他是看到自己老婆的情人身高马大,担心打不过他,因此他当即给自己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邀请他们过来帮忙捉奸。
很快,他的四个朋友匆匆来到,这几个朋友也很讲义气,来到后就问在哪里,急乎乎的就要去捉奸,看上去那绝对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好朋友。
李浩本人也很兴奋,似乎在做一场大事,他又冷静地走到1212房间门口,给老婆打了一个电话,听到手机铃声在里面响时,才确认老婆和情人就在1212房间里面。
好了,在确认之后,李浩开始不冷静了,与几个朋友愤怒地用脚猛踢酒店的房门,结果把房门踢开后,冲进去一看,发现只有他老婆呆在卫生间里,却是没有发现她情人张成的身影。
李浩顿时感到纳闷了,怎么回事?人呢?明明看见他们两人都进了房间了啊?
他老婆王娟此时脸色苍白,呆在卫生间里不出来,李浩就和朋友在房间里四处寻找,想把张成给找出来。
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这下李浩就傻眼了,心想难道刚才看花眼了?或者是张成飞走了不成?
他想到这里,还专门走到窗户的位置往外看看,看张成有没有躲在外面,结果看了一会,也没有发现张成的身影。
眼看没有捉到奸,李浩心里头既好受又不好受,就冲进卫生间里头质问王娟,问她刚才到底跟谁在一起?
王娟就不说话,然后眼睛直往窗户的位置瞅,见他老婆不说话,李浩一时没了辙,捉奸要捉双,现在没有捉到双,他怎么认定自己老婆就出轨了?
他的朋友一看没有捉到奸,顿时没了兴致,有人就下了楼。结果一下楼,就听酒店的保安说:“有人坠楼了!”
听说这个事情,李浩的朋友吓了一跳,急忙跑过去一看,果然发现有人坠楼了,而坠楼的地点恰巧是在他们刚才捉奸的那个房间下面。
一发现这种情况后,李浩的朋友赶紧打电话给李浩,李浩得知后也是吃了一惊,急忙下楼查看情况,等到他一走,王娟也急忙跑到窗户跟前一看,顿时哭了起来。
李浩到了楼下,看到有一个人俯卧在那里,地上有一滩血迹。他的朋友对他道:“这人不会是你老婆的小情人吧?”
李浩感到事情弄大了,这个时候,酒店已经报了警。警察很快就到了现场,救护车紧接着也来了,到现场一看,人已经死亡了。
经过警察的勘查,认定死者是坠楼身亡,而死者正是王娟的情人张成。
警察还调取了监控,发现李浩将门踹开的时间与张成坠楼的时间只差了六秒,也就是李浩在踢开房门的一瞬间,张成就坠楼了。
由于是意外坠楼,不涉及刑事案件,因此警察就没有再继续侦查,案件就了结了。
然而张成的家属不愿意了,人就这样死了,难道还没有人担责了?虽然张成是与别人勾搭成奸,但是也不至于就这样死了吧?
张成的家属一纸诉状,将李浩及其跟他一起捉奸的朋友都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责任,赔偿他们的损失。
孟浪就把前因后果全弄清楚了,然后再跟牛昭分析这个事情,牛昭仍然坚持认为,李浩不应当承担责任,张成坠楼是他不小心的结果,与李浩等人的行为无关。
孟浪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理由呢?得让法官认同我们的理由才行,不然,张成家属的律师肯定会认为李浩等人的行为导致张成意外坠楼,因而他们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牛昭道:“他坠楼是因为他爬到窗户外面造成的,李浩等人又没有让他爬到窗户外面去。”
“如果李浩等人不踹门,张成会爬到外面吗?他们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
孟浪一这样说,牛昭又反驳道:“张成与别人的老婆约会,结果让人给捉了奸,然后他慌不择路,爬到窗户外面去,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李浩并没有对他实施什么伤害,因此他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了牛昭的话,孟浪微微笑了,道:“牛妹,这个案子你来当主力吧,到时候与他们法庭上见。”
牛昭看了他一眼,说道:“你要陪我去,我一定能打赢这个官司。”
牛昭信心满满,很快,这个案子就开庭了。
原告方也就是张成的家属也请了律师,并且还是一个有一定名气的律师,而被告方这边,不只有李浩,还有李浩的朋友及酒店方面,他们把酒店也给起诉了。
李浩的朋友没有请律师,因为他们觉得李浩请了就可以了,只要李浩没责任,他们也没责任,如果李浩有责任,他们肯定有责任,如果请律师,还需要花钱,那他们也是花冤枉钱了,他们是李浩的忙,还帮出事端来了。
酒店方面也请了律师,酒店方面还是有钱的,既然张成家属起诉了他们,他们要好好应诉,免得最后承担责任。
庭审一开始,原告方就先声夺人,认为李浩等人踹门的行为与张成坠楼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李浩等人不踹门,张成不会被吓的坠了楼。
原告一说完,牛昭就代表李浩说道:“我想问原告方一句,张成为什么会坠楼?”
原告律师听了,立刻回答道:“张成为什么会坠楼不很明显吗?被告方踹门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