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律师居然不予以质证!

孟浪立刻说道:“该份证据是原告方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虽然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该份证据,但是并不违规,这属于原告方发现的新证据,如果被告不予以质证,便是认可该份证据了。”

被告律师一听傻了,法官便看向他道:“请被告方律师说说意见吧,不要放弃质证的权利。”

被告律师一看,只好说道:“这份证据并不能证明什么,这只是汉州银行的银行流水,能说明什么?被告不只汉州银行一个银行账户。”

王巴大听了,插嘴道:“我还有大陶银行的帐户。”

听到他们这样辩解,孟浪冷哼一声道:“报告审判长,原告还有第三组证据提供。”

话一说完,被告律师非常惊诧,第二组证据在他意料之中,调银行流水是比较正常的事情,怎么还有第三组证据?

“审判长,原告这是在搞突然袭击,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我们反对!”

孟浪听了,不紧不慢地道:“这是一组录音证据,我们当庭提供,如果被告不愿意质证,我们不反对!”

说罢,就把一组录音证据提交了上去,法官同意播放录音。

等播放完后,孟浪便说道:“该组证据证明,被告方承认其还原告的钱是从汉州银行取的,而汉州银行的流水当中根本没有两万八千元的提取记录,这都证明被告在说谎,原告的主张成立。”

话刚说完,王巴大忍不住了,站起来指着他骂道:“狗律师,你阴我!”

孟浪扫他一眼,对法官道:“审判长,被告当庭辱骂他人,藐视法庭,请法庭训诫!”

被告律师忙拉住被告坐了下来,说道:“原告采取偷录的方式取得证据,证据来源不合法,法庭不能采纳该份证据。”

孟浪说道:“该份证据是真实有效的,我并没有偷拍偷录,我只不过是有取证意识而已,被告无法否认该份证据的真实性!”

被告坐在座位上,两只眼睛瞪着他,他哪里会想到,孟浪跟他通了一次电话,会把通话内容给录了下来,导致现在提交到了法庭上,让他和律师都极为被动!

庭开到这里,真相已经大白了,被告处处有漏洞,无法自圆其说,其辩解无法成立!

法官心中也有了数,等孟浪提交完证据后,便问被告方是否有证据需要提供?

被告律师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声:“没有。”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还打什么官司?当然他是被告,一般情况下无须提交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证据主要由原告提供,被告只需要反驳是了。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法官宣布道。

孟浪就开始宣读代理词,主要是两个观点,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的说法不合情理,另一个观点就是,被告方当庭说谎,三组证据证明,被告辩解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块钱的说法不能成立。

被告律师在他说完之后,也作了发言,还是辩解还了两万八千元,欠原告两千元,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相关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现在还欠原告两万八千块钱。

还是原来的陈词滥调,作为被告方只要把水给搅浑了就可以,认定原告方的证据不能百分之百地证明还欠两万八千块钱。

但民事诉讼,跟刑事案件不同,证据不需要百分之百,只要有高度盖然性就可以了,而今天的庭审表明,高度盖然性是站在原告这一边的。

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问双方是否调解?

孟浪便跟法官说,这没什么可调解的,只要被告愿意还钱就可以了。

再问被告王巴大,他的律师跟他商议了一下,说道:“我们不同意调解,如果原告方愿意,我们可以马上归还所欠的两千块钱。”

被告方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

法官听了,便宣布道:“休庭十五分钟,等候宣判!”

法官的话音一落,原被告方都很惊讶,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庭是不会当庭宣判的。

孟浪心里头还是有些忐忑不安,不知法庭最后的判决会是什么情况,他虽然对自己有信心,感到胜券在握,但是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赢!

漫长的十五分钟过去后,法官又回到了法庭,看了看原被告双方,便说道:“现在开始宣判,全体起立。”

“……本院认为,被告王巴大向原告朱善阳借款三万元,后归还了两千,剩余两万八千元,其在原告所保存的欠条上进行了欠款确认,原告的主张成立,被告辩解已经还了原告两万八千元的理由,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根据……判决如下:被告王巴大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善阳两万八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十五日之内向汉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宣判完毕!”

法官当庭判决原告方胜诉!

王巴大和他的律师傻眼了。

朱善阳禁不住高兴地道:“赢了!”

法官宣判完毕后问:“原被告双方,你们是否提起上诉?”

孟浪忙道:“报告审判长,原告方不上诉!”

法官又问被告方。

被告律师与王巴大商议了一下才说道:“我们回去考虑考虑。”

看他们的样子,说考虑其实是已经认怂了。

孟浪与朱善阳一起走出了法庭。

到了法院门口,朱善阳就高兴地道:“


状态提示:第8章胜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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