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庄园革命>124不对劲

冰原镇附近彻底变成了活尸的领地,三三两两的活尸游荡在路上,它们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就和冰原上没有两样。

马修的队伍一路招摇过市,恶霸9人组扛着斧头和砍刀,附近但凡敢靠近的活尸都被放倒,这也是马修下的死命令。

帕梅拉一路上不断换气,倒是因为身体淋湿,开始轻微发烧。

马修索性搞了一辆马车,当然,没马,只有后面的车体,让两头活尸拖着跑,剩下的活尸在旁边跑动当护卫。

这样就不用帕梅拉一直憋气和忍耐寒冷,在北地,一旦下了水不及时擦干就会受凉,发烧会引起各种问题。

不论体质强弱,在基本生理功能面前都是人人平等。

坐在马车里,帕梅拉搓着手指哈气,她已经脱下了冰冷湿滑的皮甲和皮裤,解开鸟嘴面具,身体包裹在一条厚羊毛毯里。

她吸了吸鼻子,打了个喷嚏。

马修递给她一条毛巾:“条件有限,先坚持一下,回庄园就会暖和了。”

帕梅拉接过毛巾,擦了擦鼻子,她现在只穿着贴身的抹胸和短裤,露出赤条条的大长腿。她不得不用手搓着皮肤,避免冻伤,搓得腿上出现淡淡的红晕。

她嘴上着:“你做的可以控制活尸的药,也是一种武器。”

“马修你真不准备把它们公诸于世吗?”

“有了这个东西,活尸就不再是威胁了!”

“你可以发表在《魔术》和《奥秘》上,这绝对会是一个重大的新闻,你的名字会传遍五大王国。”

马修服气。

都什么时候了,帕梅拉还念念不忘做武器fā_lùn文。

可见她对制作武器是真爱了。

不过,马修觉得有必要和她讲清楚:“关于这一点,帕梅拉,我希望你能保密。”

“如果被大众知道,我拥有能够规避和影响活尸的药物,不论具体是怎么回事,总会有不少人找上门来,好一点的给金币,讨厌交涉的就是直接动手抢了。”

“比起那些暗处窥探的人来,活尸可要好对付多了。”

帕梅拉点点头:“这也是,这种药物已经算是秘法,恐怕秘法会都会感兴趣,到时候就可能没完没了。”

“就是这个意思。”

马修如实道:“而且这药也是侥幸成功,只有我使用有效,没法复制,所以不具有普适性,意义不大,只能影响到几头活尸而已。”

帕梅拉撩开帘子,看向马车之外。

马车旁边是急速奔驰的活尸守卫,它们脚程极快,双手紧握手里的斧头,但凡想要靠近的活尸一概被砍翻在地。

它们跳过这些同类的尸体,继续一路奔跑拱卫马车。

前方则是两头活尸拉着马车两根拉杆,卖力又不知疲倦地朝前大步跑去。

这一切都让帕梅拉觉得奇妙。

大多数姑娘都喜爱舞会、茶话会和骑马野餐,不过在帕梅拉看来,眼前这样的活尸马车才是一种有趣的浪漫出校

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马修好奇。

“我也不知道,就是想笑。”

帕梅拉用毛毯擦拭着湿漉漉头发:“没想到在生死之间,也能够有这么一会儿稍微的放松,如果我自杀得再果断一点,现在估计也变成了外面那些活尸的一员。”

她那双生柔和的眼睛看过来,眉毛却认真地用力拧着:“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马修翘着腿:“当然是因为,你可是我庄园以后的特邀研究员之一。”

“俾斯麦庄园的特邀研究员有两个标准。”

“一是专业过硬。”

“二是长得漂亮。”

帕梅拉嗤了一声:“没想到,你也是这么看相貌的人,看来果然贵族都一个样。”

马修耸耸肩:“漂亮姑娘,谁不爱?”

“这么的话……倒也是。”

帕梅拉很在意性别问题,大多贵族觉得,女人应该足够漂亮就行,有没有本领无所谓,漂亮就是女人最好的武器。从大家都夸她可爱,将来一定会找到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子。

这让她很厌恶。

戴上面具后,帕梅拉就从来没有受到过所谓女饶优待,这一点反而让她觉得更舒服自然。

马修半开玩笑半是真话,却让帕梅拉隐隐意识到,似乎没必要憎恨自己本身就拥有的东西。接受它,并且习以为常就行了。

她的心结稍微打开了一点。

“当然,第一点优先级最高,庄园里不养闲人,纯花瓶不要。”

马修认真:“之前你的提议,我好好想过了。现在,我,马修·俾斯麦,以俾斯麦庄园主饶名义,正式邀请帕梅拉·克拉克姐成为庄园里的兼职研究员,等合适时候专职进入庄园。”

“为什么是兼职研究员?”

马修解释:“因为你身份特殊,还需要从圣光骑士团退役,才方便正式加入庄园。”

帕梅拉爽快地:“这个简单,我写一封退役申请书就行了。”

“不,暂时不要,你还需要留在圣光骑士团里。”

马修笑容暧昧:“毕竟,庄园需要一个信得过的骑士留在镇上,换一个人来,又需要浪费很多时间去交涉试探了。”

帕梅拉一脸古怪地看着对方:“你是让我给你当骑士团的奸细?”

“只是占着圣光骑士团驻冰原镇的这个职位而已。”

帕梅拉这才松了口气:“那就还好。我当不了细作,骑士团的机密我也不会对你透露。我先声明,只要我在骑士团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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