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由于冰岛初期是各个戈狄自治,庭会每年只在召开的时候才行使权力,主要是对各个首领和自由民的矛盾进行调节、处罚,最严重的刑罚为流放,轻者流放冰岛荒芜的海岛,重者流放格陵兰岛。
自十世纪以后,每年最热的时节就是冰岛庭会召开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阿尔庭会召开时间要持续十天,后来皈依天主教后改为一周。
即便是十一世纪后成为了挪威、丹麦王国的国土,冰岛由王国派遣的总督管理,但是每年的庭会仍旧保留了下来。
只不过是平时总督管理,处理商贸、税收、刑罚等事务,在庭会召开时则是总督召集冰岛大小首领一同议论税收、处理案件。
而且慢慢的阿尔庭的召开时期还是首领们私下以物易物,交易有无的时间段,就等于是同时期大明农村过节唱戏的集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