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缘到随缘
伯焉在宴席之中,一直流连于莲花公主身边。
虽然莲花公主身边还有更加美如天仙的施子姑娘,但于此时的伯焉来说,眼中只有莲花,像是着了迷,又像是真的一见而倾心。
当然伯焉一直混迹于吴都众公子,对于接人待物自然也有一套,对越国相国文种也是十分尊重,嘴上沾蜜,自然也惹人喜欢。
可自从宴席结束就像消失一样。
也在意自己吴国副使身份,屁颠屁颠儿的为莲花公主驾着马车,到是十分守信用,重诺言。
而且似乎也是在为吴国与越国交好而故意与莲花公主交好。
“伯焉,你真的想成为我的马夫吗?难道你就不怕吴国使臣胜玉公主责怪,这宴席一散你就跟着我,似乎一点也不把胜玉公主放在眼里。”
马车里的莲花公主还是有些兴奋,而且话语之间也并不反感,反而带着一种欣赏。
刚才也喝了些酒,而且看着鬼面娃自己把自己喝醉了,以及其它公子那份热情,心里十分舒爽。
“那当然了,我伯焉何许人,自小就懂列国之交,重信守诺,说过的话当然得守信了。
况且能做莲花公主的马夫,可不是谁都有此资格,那也是我伯焉几世修得的福缘,自然要珍惜倍致。”
伯焉并不以做个马夫为耻,反而也算是提得起,放得下之人,虽然与王侯世家相比还差那么一点尊贵。
可至少也是吴国太宰的公子,身份比普通权贵之家显然要尊宠得多。
更难得他并不以此身份为荣,反而随时可以低身为人,这就是他与众不同,能够成为莲花公主马夫,而且让莲花公主不反感的优势。
“算了,你既然对我如此有意,我却也不能折你面子,你还是到马车里来坐吧,让他们赶。”
莲花公主说完,一个红衣侍女接过伯焉的马鞭,恶狠狠的恨了伯焉一眼。
就怪伯焉抢了自己的事儿。
伯焉走进马车,坐在莲花公主对面,一脸带笑,志得意满。
“公主,今晚你喝了不少酒,若是不舒服可以躺下来,小子为你揉揉背。”
伯焉也是打蛇顺棍,趁热打铁,很快进入一个角色,发挥他嘻皮笑脸的本色。
“哼,你吗?
本公主生辰,也是王兄为我择一个如意朗君之机。
你虽然也是贵为吴国太宰公子,可在这些人中,你觉得你有机会吗?”
莲花公主一点也不羞涩,反而说得堂而皇之,女大该嫁,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公主,你相不相信缘份?
我相信!
男女相遇,有时并不需要太多的交往,只需缘份到了就行。
若不然你的王兄又何必为你张罗。
而且我也相信鬼面娃,你我初次相见,他就算过我与你有缘。
所以我虽然自知,但我却并不气馁。
你知道吗?
当初确定吴国使臣出使越国就是鬼面娃的主意,并非什么公子波的主意。
由胜玉公主为吴国大使,而我与化蝶为副使,算是礼数相当,却也隐含它义。
鬼面娃虽然年少,可做事从来都谋算在前。
此次鬼面娃是算好我与公主有缘,这才如此安排。
若不然随便让吴王三个公子出使,也该不到我伯焉来越国与公主相识。
所以,这就是缘份。”
伯焉对王禅是十分信任,此时把王禅抬出来,自然是给自己打气了。
也给自己追求莲花公主找到一个让人不可推辞的理由,那就是天意。
他也知道在这一众公子哥里,论身份,他比不上公子胜。
公子胜是当今楚王的堂兄弟,而且还是前楚国太子建的儿子,与莲花公主到是身份相当。
而且还有那个齐国、卫国以及其它列国的公子,都是非富即贵。
伯焉在吴都尚有些名气,也算一方名公子,可来到越国,就算不得什么人物了。
“你说的我都是早知道了,若不然你此时也不会坐在我面前了。
听说鬼面娃能卜会算,可他今晚为何自己把自己喝醉。
而且我看他与墨翟认识,两人似乎很合得来。
其它公子都盯着我,让我难受死了,只有他们两人只盯着酒樽,连正眼都不看我。”
莲花公主说完,脸上也是泛着红韵,似乎对伯焉刚才的话十分认同,也算给伯焉更大的勇气。
“鬼面娃是怕我身边的化蝶,所以他不敢看你。
不过这小子还算地道,不仅让我出使越国,今天还让我提前知道你来行刺。
他都已经算好我与你有缘,所以才会有心成全于你我。”
伯焉还是有些自得,可他却不知道其实王禅喝醉也是有目的的,并非一味想着逃避。
王禅知道如此多的公子哥都想娶莲花公主,而且在宴席之中莲花公主似乎对他十分推崇。
所以自然会成为其它公子哥的假想敌,所以王禅故意把自己喝醉,只是意在惑敌而已,不想伯焉有心求偶,才如此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而且王禅还有另一层顾忌,那就是墨翟。
以墨翟的儒雅fēng_liú,自然能入得越王勾践的法眼,在一众公子之中也算是鹤立鸡群,十分耀眼。
越国若采用当初伍子胥的主意远交之,而近攻之,若要结盟自然会择身处北方的宋国。
在北方诸国之中,晋国一支扶持于吴国,列国皆知,也是吴国兴盛的一个原因,旨在牵制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