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乞丐付账时,夜归辰肩上挎着个大包,左手提着破布裹着的肉块,还不忘腾出右手抱起一坛女儿红,能用的地方全用上了,绝不浪费。
“赔钱!”
醉仙楼门口,胖乞丐双手一摊,停在夜归辰身前怒目而视。
“死胖子怎能如此没有契约精神?”
夜归辰一脸正气,义正言辞地谴责道:“咱们不是早就说好,等小爷吃饱喝足后,陪你去闯刀山火海的么?”
胖乞丐把脑袋摇得如同拔浪鼓似的:“胖爷我改变主意了,真要带着你这扫把星出门,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尊重和信任呢?”
夜归辰把破布和女儿红往前一推:“钱是没有的,现在只剩下这些了,其他的都在肚子里,暂时是没法还回去,如果你愿意等我找到茅厕……”
如果是半个时辰前,无论如何都别想把他赶走,毕竟客栈的事还没着落呢。
然而此际,夜归辰笃定自己身家不菲,只要把空间戒指内的宝贝取出来,天下大可去得。
是以,把剩肉剩酒给死胖子虽然肉疼,但做大事不能拘泥于小节,就当摆脱一桩因果吧。
“拿来,然后滚!”
胖乞丐把一堆肉给收下,至于女儿红则没要,分明是嫌弃被那混蛋喝过。
“好勒!”
夜归辰哈哈大笑:“山高水长,咱们后会有期啊!”
说着还朝死胖子挥了挥手,抱着酒坛扬长而去。
“胖爷发誓,此生绝不会再见你,否则就光棍一辈子!”
胖乞丐郁闷地收回目光,一道银芒闪过,把那包剩肉扔进戒指,旋即抬头朝三楼望了望,居然又蹑手蹑脚的走进了醉仙楼。
若不是还有正事要做,他岂能轻易放过那混小子!
……
片刻之后,夜归辰抱着酒坛来到一处无人角落。
他左右察看了半响,又放出神识把周围检查了一遍,确保无人偷窥,才小心翼翼翻出那枚“纪念戒指”。
缓缓压下心中的激动,他分出一缕神识,探测至戒指表面。
“嗯?很轻松嘛,并没有设防!”
霎时间,夜归辰就“看到”了一个方圆丈许的空间,其内还真藏有不少物品。
神识感应下,此间至少堆有百锭金子,银两更是数以千计之多,至于什么铜板啥的,反而一枚都不曾见到。
不过,相比于散乱堆在地上金银,旁边一张案桌上,倒是摆满了一堆明晃晃的物事,约莫卵石般大小。
如果以神识探入其中,就能感受到浓郁的灵气波动。
灵石!
夜归辰大为感慨,想不到苍云道宗的底蕴如此深厚,莫非我一直小看了顾老头。
然而,当他看到左侧一排书架上的几本书册后,顿时明白了什么。
书籍不多,只有寥寥三五本,但其中一本封面上,赫然写着三个醒目的大字:血阳诀。
夜归辰瞬间确认,这枚戒指的原主人,应该是死在云雾山那名范长老。
只不过,顾云然把戒指赠予我,是真不知道此它的价值,还是另有原因?
他忽然感到有些迷惘,总觉得苍云道宗应该隐藏有什么秘密,是他十多年都不曾察觉到的。
此刻并非乱想的时候,夜归辰草草打量了一下其他物事,很快收回神识。
当务之急,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落脚,再来好好研究空间戒指。
夜归辰自忖已有一定的身家,直接往孤月城闹市方向奔去,寻了个非常气派的客栈——满月楼。
“掌柜的,给我来一个最好的客房!”
“不好意思客官,天字一号房好几天都没空出来了,您看天字二号房可行?”
“算了,凑合吧!”
天字二号房同样不失奢华,琉璃灯盏散发出橘黄色的光芒,将房内的一切映照得美轮美奂。
夜归辰泡了个热水澡,躺在软绵绵的大床上,惬意非常,只觉此刻走上了人生巅峰。
“可惜啊,有酒无肉,实在有些浪费良辰美景!”
想到这里,他自然而然就忆起了胖乞丐,觉得对方那张面目越发可憎。
“先检查一下戒指内还缺些什么,待会儿出去一趟,一次性补齐吧。”
夜归辰把随身携带的包裹和女儿红收进去,顺手取出《血阳诀》翻了起来。
一炷香时间不到,他又皱着眉头起身:“血阳门不会是凭着如此垃圾的《血阳诀》,成为二流宗门的吧?”
夜归辰耸了耸肩,甩着胳膊打开房门。
这一趟出去,除了满足口腹之欲外,还得准备点衣物,如果有趁手兵器也不能错过。
最重要的是,他需要购买符纸!
夜归辰对自己的修行速度还算满意,然而由于缺少符纸的原因,三年来的符文造诣到底进步多大,他心里完全没底。
既然有了条件,也该测试一下了。
随手关闭房门,还没等他走出几步,夜归辰仿佛被雷劈中似的停了下来,一脸见鬼的神情望着前方,与另一张同样诧异的猥琐面孔干瞪眼。
“死胖子你阴魂不散啊,连满月楼都能找来?”
“混账小子,为何到哪里都能碰到你!”
胖乞丐则是一脸崩溃的表情,不久前才暗暗发过誓,说再也不见这货,岂料……难不成胖爷真要光棍一辈子?
但紧接着,他脑中灵光一闪,快步来到夜归辰身前,竟是前所未有的热情:
“小兄弟咱们有缘啊,看来那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