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瑟瑟,木叶萧索。
保定城最繁华街道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院内屋宇楼阁,林木深深,两扇朱漆的大门虽然紧紧地关闭着,但门外却依旧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喧闹非凡。
昨日的李园,今日的兴云庄,除了大门外那那幅御笔亲书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对联还在外,周围却早已瞧不出当初的景象。
十几年过去,物是人已非,繁华落尽,时间能够带走一切,亦能够消磨一切。
昔日的荣光还有谁人能够记得,恐怕更不会有人去记住这里的主人曾经姓李。
李寻/欢乃是位世家公子,历代缨鼎,可说是显赫已极,三代中就中过七次进士,只可惜没中过状元,到了老李探花这一代,膝下两位少爷更是天资绝顶,才气纵横,他老人家将希望全部寄托在两位公子身上,只望他们能中个状元,来弥补自己的缺陷···。
奈何天不遂人愿,大李公子一考又是个探花,人都闷闷不欢,只望小李公子能争气,谁知命运不由人,这位小李公子虽然惊才绝艳,但一考之下,还是个探花。
老李探花失望之下,没过两年就去世了,紧接着大李探花也得了不治之症撒手西去,就剩下这位小李探花,李寻/欢接连亲人去世,感叹人生短暂,命运无常,心灰意冷之下,索性辞去了官职,在家里疏财结客,他的慷慨与豪爽,就算孟尝复生信陵再世,只怕也比不上他。
李寻/欢不但才高八斗,而且还是文武全才,幼年就经异人传授他一身惊世骇俗的绝顶功夫。
他与号称武林第一美人的表妺林诗音彼此相爱,订下婚约,原欲结为夫妻;后来他因为知道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想报恩于义兄,所以刻意纵/情酒色,借故疏远林诗音,促成龙啸云与林诗音的婚姻。
并在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后,把自己的府邸和万贯家财送给林诗音作嫁妆,从此借酒浇愁,与忠仆铁甲金刚铁传甲为伴,出关隐姓埋名。
这就是李寻/欢前半生最真实的写照,亦可以说是被情所困,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
周辰站在兴云庄外,看着眼前一切,也不禁为李寻/欢的坎坷命运唏嘘一二。
当然感叹归感叹,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的。
自从在林仙儿身上彻底发泄了多日积攒的火气,周辰可谓浑身轻松,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昨日来到保定城。
而今天一天,他几乎都在围着兴云庄打转,默默的记下一些容易进庄的地点,无有什么遗漏,这才转身离开。
周辰汇入周遭的人群,随波逐流,慢慢前行。
如此走了一段,眼前行人渐少,原来已到了巷堂的尽头。
尽头处,昏黄的烛火闪烁,从一个鸡毛小店内隐隐传来苍老的咳嗽声,在寂静而残破的小巷内显得既苍凉又孤独。
这小店的位置实在太过于偏僻,三两间残破的小木屋,卖一些粗粝的食物及劣酒,一天下来只怕也很难等到几个客人,店主孙驼子是一个残废的侏儒,他弯着腰一边咳嗽一边擦拭着桌子,突然之间,他耳朵微微一动,瞧往了门外。
周辰自门外缓缓的走了进来,小店内昏暗异常,桌椅板凳虽然表面破败不堪,但仍能看出上面被擦的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油污的存在。
周辰眼睛扫过孙驼子,继而目光在其一双手掌上一凝,面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孙驼子身材干瘪瘪,恍若麻杆一般,一阵风吹过来似乎就能刮跑一般,但其一双手掌较诸常人却要粗大许多,十指修长而粗壮,以周辰的眼力,一眼就能瞧出这孙驼子一双手掌上的功夫实在是非同小可,放眼天下之大,怕也没多少人能在手上功夫上胜过他。
孙驼子武功虽然也算不错,但周辰却并不在意,他此次前来并没有动手的想法,只是下意识的来此,看看能不能在这里遇到排在兵器谱上的第一人——天机老人!
孙驼子是孙小红的二叔,与天机老人的关系非同小可,甚至有人猜测他是天机老人的儿子,至于其是否属实,周辰倒也没有去深究的打算。
不过,看着店内空旷的桌凳,天机老人显然不在此处。
周辰心中略感失望,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进得店内,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坐下。
孙驼子走了过来,笑眯眯地道:“客人想要吃点什么?”
周辰随便点了几个菜,然后要了一壶酒,等孙驼子上齐了酒菜,这才慢慢的自斟自饮了起来。
本以为这样一顿饭会吃的平平静静,毫无波澜,哪想到刚过不久,就听到外面的吵嚷声,几个江湖的大汉走进了小店。
“昨晚城外的陆大善人家遭了贼,不仅万贯家财被人劫掠一空,全家七十二口更是都死于非命,实在是一个惨字了得呀。”
“哪里的贼人这么凶悍,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做下这样的大案、要案?”
“陆家人的尸体已经被官府收敛了,据说每个人的胸口都有一个梅花般的印记。”
“这么说是梅花盗?”
“除了梅花盗,还有谁这么大胆。”
“江湖传言梅花盗不是李寻/欢么,他现在似乎就在兴云庄内呀。”
“那些江湖传言谁知是真是假,李寻/欢即便真是梅花盗,但人家在兴云庄,以龙四爷的性情定会护其周全的。”
“哎,龙四爷果然吾辈楷模呀,义字当头,李寻/欢实在是走了狗屎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