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明月皎洁,洒下柔和的光辉,越发显得花明柳暗,景致撩人。
正是秋光明丽的时节,丹桂飘香,金菊吐黄,亭台楼阁错落有致。
其间红男绿女,笑语喧哗,好一副节日景象。
几人在里面逛了大半个时辰,刘志见母亲有些累了,便提议去酒肆稍事休息。
他让龙麟卫事先知会了酒肆掌柜的,哪怕生意再好,也少不了他的座位。
掌柜的虽然不知道他就是皇帝,却也明白绝对是自己得罪不起的人,亲自出面打过招呼。
又上了些好酒好菜和糕点水果,便悄然退下了,不敢在此打扰。
楼下大厅里有百戏表演,几人便打起帘子,边吃边欣赏。
东汉晚期的百戏杂耍其实十分精彩,观赏性很高,一个完整的班子有五六个乐师,一二十名表演者。
举凡吐火、吞刀,跳丸、跳剑,摔跤角抵以及悬球、冲狭等等,种类繁多,至少有二三十多个传统项目。
如果是室外,还会有马术,鱼龙曼衍,缘撞、屡索等等大型节目。
宫中每到节日和庆典,也都会有皇家的乐舞伎艺人进行表演。
刘志看得多了,自然也就失去了新奇感,但郾夫人和刘淑却从未见过京城的百戏,感到很有趣,看得津津有味。
此时下面表演的正是跳丸,这班子的技艺几乎已经是大汉最顶尖之一,能够同时抛九个丸子。
只见一名身姿婀娜矫健的十几岁女郎,容颜秀美,穿着梅粉色的短纱裙,手中九颗彩丸如流星赶月,看得人眼花缭乱。
观众发出阵阵兴奋的喝彩之声,要知道一般的百戏只能抛六颗彩丸,七颗就已经算是厉害的了。
哪怕到了现代社会,能表演同时抛九颗丸子的,也同样是寥寥无几。
“这女郎好生厉害,从前河间王府的伎者,也只能抛七颗呢。”
河间王是刘志的祖父,以前他们一家每年都会去给他做寿,对那里精彩的百戏记忆犹新。
现在才发觉,原来自己还是见识不够啊,难怪总说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了。
待得那女郎表演完毕,许多食客都赞叹不已,让仆从奉上丰厚的赏赐,那女郎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地表示了感谢。
下一个节目是吐火,那女郎刚走下舞台,便有一名醉醺醺的贵族小郎君,摇摇晃晃地走过来扯住了他的衣袖。
“云中燕,今儿晚上我把你给包下来了。”
说着便动手动脚地开始不规矩,云中燕轻巧地一抽手,带着冷淡的笑容。
“伍郎君喝醉了,云中燕卖艺不卖身,这是早就定好的。”
百戏班子里的女郎,确实有许多都会被贵族包养,但这云中燕看来并不是此种女郎。
“狗屁,你不就是嫌弃我长得不够俊吗,我问你,既然卖艺不卖身,怎么和那袁家的小子勾扯不清?”
那姓伍的一脸鄙夷不屑,劈手就来拉她的胳膊。
看到起了纠纷,百戏班子里另外一名艳丽丰腴的女郎立刻便走了过来,柔若无骨地往他身上一靠,嘴里娇媚地一笑。
“伍郎君,她既然不识抬举,不如丽姬陪你喝酒如何?”
一边拉着他回雅间,一边给那云中燕使眼色,让她快走。
那伍郎君嘴里犹在骂骂咧咧,“你别以为攀上高枝了,我告诉你,要不了多久,朝中那些三公九卿都要完蛋,就连皇帝……”
刚说到这里,旁边一名贵族男子冲过来捂住了他的嘴,“你作死啊,喝成这样,这可是天子脚下,也敢胡说八道的。”
说着不耐烦地挥挥手,将丽姬赶走了,自己立刻和一群奴仆带着那名伍郎君离开了酒肆。
对于酒肆里的人来说,这不过是个小小的插曲,大汉人善饮,尤其是有了高度白酒之后,天天都有喝醉酒闹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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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对于这种现象,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也没人在意。
反而是刘志居高临下看得清清楚楚,对这位伍郎君的话一字不漏地听在耳中。
若是平时,他肯定也会一笑置之,不在理会了,可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尤其是隐藏在幕后看不见的黑手,让他伤透了脑筋。
而朝中的确有位伍姓大臣,乃是太尉府东曹伍应,负责两千石官员的升迁事宜。
其为人比较低调,做事干练,大汉的太尉换了一茬又一茬,反而他这个太尉府属官一直没动过。
怎么看,这人都没有什么嫌疑,而且就凭他的力量,也翻不起多大的浪花。
心中一动,本着宁可错杀一千,决不放过一个的原则,刘志还是决定先调查后再下定论。
回头低声对后面的龙麟卫吩咐了两句,他便立刻领命而去。
说实话,他也没当回事,这伍郎君说话行事太不靠谱,他老爹就算是参与了机密,也不可能告诉他吧。
这边继续陪着母亲看百戏,掌柜的一时又赶着送了新鲜的鱼脍过来,刘志殷勤地母亲夹了一筷子。
忽听得旁边邓猛“哇”地一声干呕起来,一桌子人都惊呆了。
“对不住,也不知怎么了,一看见这鱼脍就觉得恶心。”
倒弄得邓猛十分尴尬,捂着嘴急忙解释。
所谓的鱼脍,其实就是后世的生鱼片,沾了特制的酱料来吃,腥味儿有点重。
郾夫人听了不但不恼,反而笑逐颜开,忙吩咐人把鱼脍端下去,又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