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接上文,上回说到,大爷林朝兴在太湖解散了林家庄,带着妻儿家小,举家在次迁移,来到了金国腹地,中都黄龙府。
在林朝东大把银钱开道,林朝琼强大武力威慑下,林家总算是彻底摆脱了宋廷兵马的追杀,算是在此落地生根,大宋之地此生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林家大爷林朝兴时常,长吁短叹唏嘘不已,自己曾经也是宋廷的一员,堂堂正三品的金华郡守大人,如今却落得如此下场,真乃时也命也运也。
“大哥,你又想阿姐了吗?其实阿姐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你说是不是啊?不要怪她了。”林朝琼在一旁低声说道。
“幺妹,大哥我从未怪过她,自从她学艺归来,哥便知道她的心已经不属于这个家了,远走高飞是迟早的事情,可是大哥未想到,她竟然会不辞而别,去找什么王喆。
咱们现在住在金国的土地上,虽说这里宋人地位低下,不过也不像在宋地那般,苛捐杂税猛于虎,让老百姓活不下去。
辞官归隐后我想了很久,发现宋廷真的已经腐朽不堪了,连岳元帅那般可以力挽狂澜的英雄人物,都容不下,这朝廷还有什么希望。
遇到外族入侵不是割地就是赔款,岁岁纳贡称臣,何曾想起过,咱们曾经那天朝上国的威严。
他老赵家得位不正,太祖杯酒释兵权,弟弟谋害哥哥,儿子老子互掐,将大宋江山彻底断送,这是咱们的耻辱啊。”说道这里,林朝兴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他不是为自己而流泪,他是为大宋的百姓泪流,为江山社稷泪流,为流离失所痛失家园,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儿泪流。
可惜在这个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悲哀的时代中,却显得那般渺小不堪。
就在林氏兄妹彻夜长谈之际,宋金战场上,一队起义士兵们正在奋力拼杀。
“王将军你快撤吧和林姑娘一起走,不要让弟兄们的血白流,你好好的活下去,才能在次招集抗金义士,这样我们的牺牲才更有价值,走啊!”百夫长一样的男人,大声喝道。
随后他便和一个金军的将领,同归于尽了,看的王喆双眸通红,双手颤抖险些拿捏不住,手中的秋水宝剑。
“喆哥,咱们走吧,不能让弟兄们的血白流啊,你给我振作一些,你看看你现在还像一个男人嘛,走啊!”林朝瑛挥手劈倒一个冲到近前的士兵,反手给了王喆一巴掌后,怒吼道。
“呵呵,咳咳,我不是一个男人,我对不起兄弟们,我把弟兄们带出来,却通通战死,我对不起家乡父老,对不起对不起啊!”王喆哽咽着嗓音,痛哭流涕道。
“走啊!留的有用之躯,才能东山再起,你如此这般没用,怎么为弟兄们报仇,你就这样白白牺牲了,就算对得起那些掩护你逃出来的弟兄们吗?
王喆,别让我瞧不起你,为了和你一起抗金,我林朝瑛有家不能回,为了你的理想抱负,我留书一封,不顾人们的闲言碎语,陪你共同抗金。
你如今却要陪你的兄弟们同生共死,你究竟致我林朝瑛于何地,你难道看不出我对你的感情吗?
你个混蛋,王喆你就是个大混蛋,你不是说金国不灭,何以成家吗?
你老王家都断子绝孙了,还跟我谈什么理想抱负,你只有留下性命才能有朝一日,驱除鞑虏复我山河,你要是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给我醒一醒啊,清醒过来啊王喆。”林朝瑛大声的叫骂道。
任凭林朝瑛一遍遍的叫喊着王喆的名字,这位抗金将领王喆,明显是被兄弟们的牺牲,打击的崩溃了。
手中持剑不断的劈砍着,周围冲上来的士兵,不管林朝瑛如何拉扯,坚决不曾后退。
林朝瑛真想一走了之,再也不见这个混蛋东西了,可是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情感,只能暗自叹息道:“算了算了,算我林朝瑛上辈子欠你的,要死咱们就死一块吧,生不能同寝,死咱们同穴吧。”
想到这里,林朝瑛也不在拉扯王喆了,争取在有限的生命里,多多斩杀金国士兵,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
就在二人准备同生共死之际,天空中突然电闪雷鸣,乌云密布,咔嚓一声巨响,空中出现了一道漆黑的裂缝,一个人影从里面跌了出来。
只见此人身着灰色僧衣,外罩锦斓袈裟,脚穿撒鞋,手持一柄九环锡杖,长发披肩,剑眉星目,穿着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不过面貌却清秀异常。
这人从天而降刹那间便砸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陷坑,金兵瞬间被高温融化,死伤惨重,金军统帅见此情况,不知对面是人是鬼,只能下令撤退。
人影双腿陷入土里,整个身子也半埋在土中,不得已右手九环锡杖,猛的向地面一戳,利用反震爆发之力,从土里弹了出来。
一抖叟便是尘土飞扬,轻轻偏头便看到肩头上,披散着乌黑亮丽的头发,伸手摸了一下头发,顿时觉得顺滑无比,好似绸缎一般。
只见此人眉头轻皱,抬手晃动了一下九环锡杖,又用左手撤了啊身上的锦斓袈裟,最后无奈的闭上了双眸,无语对苍天,欲语泪先流。
只听那人开口道:“罢了罢了,既然如此,贫僧从了便是,看来这英俊少侠是与贫僧无缘了,其实做个和尚也是挺好。”
说到此处,只见这怪人挥手断青丝,刷刷刷三记掌刀,便将那一头乌黑浓密的秀发,剃了个干净,明晃晃的一颗光头,出现在王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