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斯看着妹妹笨拙地挥舞这把利器,只觉得心惊胆战,深怕她给自己身上添一道口子,连声说:“艾拉!小心,这把匕首特别快。”
其实温特斯不说倒还好,他越是说这把匕首锋利,伊丽莎白就越想要。
温特斯从一个男性的视角出发尚未意识到,这把匕首原本就是女人在使用,虽然风格简约,但胜在小巧玲珑、做工精致,天然就能吸引女孩子的目光。温特斯又用光亮术给它“上了色”,伊丽莎白就更加爱不释手了。
伊丽莎白闻言停了下来,她眨了眨眼睛,欲擒故纵先乖乖地把匕首还给了哥哥。
然后她又抱起温特斯左胳膊,开始耍赖:“哥,这把小刀能给我吗?好不好?最近海蓝城治安奇差,给我防身吧?”
“我怕你伤到自己。”
“那厨房里的刀我也用过,裁纸刀我也用过,也没伤过自己呀。”伊丽莎白口齿伶俐,思维迅捷,温特斯从小就辩不赢她。
“设计目的不一样,这匕首真的很危险,你不会用真的很容易伤到自己。”能不危险吗?温特斯在心中算了下,这匕首光在自己手里就取了三条人命,更别说在它前任主人手中了,这房子里杀气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小玩意。
“那你可以教我用啊。”
温特斯一时语塞,对自己的妹妹,他只有疼爱,他说不出“女孩子学这东西干嘛”这种话。
他叹了口气,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行吧,给你。不过这匕首现在没鞘,等我做一把剑鞘再给你,行吗?”
“不就是刀鞘吗?我去找块皮子缝一个出来。”伊丽莎白欢呼雀跃,目的已经达成了。
“那好,你做好了剑鞘,再来找我拿,好不好?”
“哥你最好了!”伊丽莎白猛在老哥脸上亲了一口,风风火火地跑去自己房间里缝剑鞘了。
温特斯摇了摇头,他记忆中的妹妹还是拖着鼻涕和自己打架,动不动就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这么……
厉害?不太对。
善解人意?也不太对。
很擅长说服人?更不太对。
反正就是不一样了,真是女大十八变。
一边想着,他一边倒空了挎包,一个白色丝绸小包裹掉了出来。温特斯拿小包裹,想了好一会,才想起这也是那个女贼的东西。
不过温特斯现在很累,没心情管里面装的什么,于是他随手把小包裹丢回了桌子,转身把罩在床上的白布扯了下来,像失去了全身力气一样栽倒到了床上。
闭上眼睛。
睡觉。
…
…
还不能睡!
好奇心战胜了睡意,他还是想知道这个小包裹里面是什么。
温特斯猛然起身,走到了书桌前,解开了白色绸布包裹。
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好像是一个小笔记本?
笔记皮封面封底为黄色,摸起来的触感像是某种皮革,可能是牛皮?
侧面有一个搭扣。
温特斯揭开搭扣,满怀期待地打开了笔记本…
…
…
什么??
空白的?
他翻来覆去地把这个笔记本翻了个遍,只在最后一页左下角找了一个小小的字母l。
l?
l又是什么鬼?
温特斯自嘲地把笔记本扔回了书桌上,他心想:“岳准尉,你在期待什么呢?一份藏宝图?一个惊天大秘密?某种不可描述的?那个女贼说不定连字都不认识。”
他叹了一口气,又栽回了床上。
他已经两天没有好好休息过了。
精神放松下来后,疲倦找上了门。
在这张熟悉的床上,他躯体上所有的疼痛都被抚平。
困意向他袭来。
他进入了梦乡。
————我是笔记本里什么也没写的分割线————
虽然在这个时代娶表妹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我保证本文不会有任何骨科内容。我希望能描写出独立、聪慧、自尊且值得尊敬的女性角色,但这本质上还是一部男人的故事,是关于钢铁、火药和魔法的故事。
(虽然直到现在我都居然还没让温特斯“发现魔法的终极秘密”,orz,我保证,马上。)
伊丽莎白·塞尔维亚蒂是温特斯·蒙塔涅的妹妹,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是表亲,但胜似一母同胞。他们只有家人之爱,绝不会有任何男女之间的情感。
————我是没有骨科的分割线————
以及,在没有造纸术和印刷书之前书籍的价格贵的惊人,普通人几乎没有读书的需求,书籍主要的消费者和抄写者都是神职人员。而且早期的造纸术因为技术水平不过关,质量很差,教士们还是在羊皮纸上抄书,毕竟抄写是门苦差事,肯定要在最好的纸上写。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