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庶不奉陪>146 自刎

——————————。

范氏呆呆地望着简少华,再次咽了咽唾沫,露出一脸决绝的神情,道:“好,大人,那民妇就说了。民妇的儿子是在满月那天被抢的,那一个月里都是民妇自己照料,他的身子,民妇再熟悉不过。民妇的儿子,他,他长了两颗红痦子,在,在他的蛋,蛋的内侧,左边一个,右边一个,很对称。”

人群中发出低低的哄闹声,红痦子?红痦子长在哪儿?

女人们脸都红了,红到了脖子,齐齐向简少华看过去,那火辣辣的目光,只恨不能把简少华的衣裳都烧了。

信王的脸黑了。

简少华的脸红了一阵迅速转白。不错,在那个说不得的位置,隐在一片毛毛下,的确有两颗圆圆的非常对称的红痦子,因为太隐秘,他自己都不知道。

乔曼玉出事以后,风言风语是他本钱太小,才使得乔曼玉三年不孕。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哪里受得别人嘲笑他无能,那晚,他宠幸了乔曼玉的两个陪嫁丫环,在她们体内横征暴敛,发泄胸中的闷气。听着她们的吟哦尖叫求饶,他很满意自己的本钱。

其中一个丫环伏在他身下,捧着他那本钱轻吮慢吸,左捻右弄,令他飘飘然,醉醉然,欲仙欲死,死去活来,直呼二十五年虚度。此后常有狂欢,那丫环调.笑他的红痦子惊艳诱人沉沦,每次都会吻咬得如痴如醉。

简少华握着拳也止不住身子发颤。乔曼玉的陪嫁丫环是延庆帝的细作?本是对付乔家的棋子,却变成置他于死地的刀枪!

这个范氏说信王抢了他的儿子。说他的儿子在那私秘处有两颗对称的红痦子,那么,是不是要他简少华脱掉裤子叉开大腿由人查验,由人对着他的那个地方扒拉指点?耻辱!绝大的耻辱!

叶超生憋笑憋得肚子疼。偷偷瞄向沈雪,看着沈雪微有红晕的脸孔,不觉挑了挑眉,耸一耸肩,双臂交叉抱于胸前,左手的拇指食指分成八字捏着自己的下巴。美味不单是食物,多少是吃,少吃不如多吃,早晚要吃,晚吃不如早吃。

沈雪也觉得脸上发烧,这证据摆到明面来,当范氏提出查验,简少华该怎么办?验,太侮辱,不验。这信王府世子的身份可就不好说了,而且,瞧着简少华那窘迫羞恼的样子,范氏所说必是真的,验与不验,简少华的面子里子全都没了。

姜侍郎呆了呆。大显尴尬,结结巴巴道:“这,这,这……”望着信王,心里在叉腰狂笑,面上半分不露,只把那尴尬往淋漓尽致了发挥,“王,王爷,这。这叫下官如何是好?”

信王见到儿子的神态,已知范氏所言为真。痦子这个东西,绝大多数是后天长出来的,父母对子女身上不起眼的胎记都不大记得清,更别说后天长的痦子。姜侍郎之所以大大方方抛出刑部等得及信王府从外地调证人进长安。就是因为范氏的所谓证据能够即刻掀起滔天大浪,直接淹没阿华,斩断信王府的根。一切刻不容缓!可是,他又有什么证据马上证实阿华就是他的亲生子?

信王站起身,拍了拍简少华的肩膀。

沈雪遥遥望着信王那沉凝晦暗的面色,低低叹了一声,dna那是后世才有的东西,信王不会提出滴血认亲这么不靠谱的方法吧?

信王斜斜地睇视姜侍郎,不急不慢:“姜侍郎,你想如何是好?”

姜侍郎怔了怔,瞧着无波无澜的信王,那句“当然是验看一番”的话生生堵在嗓子眼儿里,不敢吐出来。虎便是虎,老了也是兽中之王,威仪犹在。

信王面色稍缓,声音仍然不急不慢:“本王听孔府尹提及,父母子女的血脉之亲,可以滴血验之。”

姜侍郎松了口气,陪笑道:“王爷,这可难为下官了。王爷曾是沙场骁将,当知歃血为盟,人血与牲畜血在清水里都能相融一处。滴血认亲乃是古法,要滴血认亲,首先得使滴入水中的血珠保持血珠的球形悬浮状态,然后才是观察来自待验之人的血珠能否融合。没有专门的药剂,血入清水,瞬间洇散,根本无从验亲。王爷,很抱歉,这种药剂早已失传。孔大人还押在刑部的大牢里,下官可以请他过来给王爷详解。”

“哦。”信王保持着不急不慢的语速,“孔府尹还跟本王提过,可以滴骨验亲。”

姜侍郎几乎要捧着肚子笑,脸上不敢显露一毫,陪着笑脸解释道:“滴骨验亲,得有一方骸骨,取另一方的一两滴血滴在骸骨上,生亲则血入骨内,否则不入。而骸骨也不是从棺中取之即用,要选晴明之日,用水将骸骨洗净,用麻绳固定,再用簟子盛装。锄挖一穴地窖,长五尺、宽三尺、深二尺,以柴炭烧煅,等地窖的泥土变红,除去柴炭,泼入好酒两升、酸醋五升,趁热气将骸骨放入,再用藁荐遮定,烝骨一至两个时辰,地窖冷却后扛出骸骨到平明处,将红油伞遮骨,滴血入骨,以验血亲。”

“哦,要用骸骨,血要直接滴在骨头上,本王没理解错吧。”信王神态不变,声速不变,“姜侍郎,若那骸骨上血肉尚存,又当如何呢?”

姜侍郎暗道今天出的冷汗把一年的冷汗都出尽了,抹去额角鼻洼的汗珠子,回答道:“骸骨上血肉尚存,那当称作尸骨,取瓮一口,就像用锅煮食一般,以炭火煮醋,多入盐、白梅,同尸骨一起煮,待得瓮中沸腾翻滚千百遍后,用水清洗骨头,取骨滴血。”顿了顿,又抬出孔文景,“王爷,孔大人四


状态提示:146 自刎--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