茭白快吃完馄饨的时候,察觉到沈而铵看着餐馆门外发愣,便把视线挪了过去。
哦,是那女孩子,沈而铵暗恋的对象。
女孩子是和家人一块儿出来逛街的,头上戴着鹿角发箍,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了小月牙,青春洋溢活泼可爱,那股子对未来的憧憬能感染到身边人。她的性格跟沈而铵刚好互补。
茭白吃瓜旁观,不参与不评论,更不会助攻让他们有另一种结局。因为他的任务不是要改变主角配角的命运,让**变言情,或者把贱受渣攻的be变he,他只管弄活跃度,其他的关他屁事。
他可是be狂魔。
“喜欢就去追啊。”be狂魔对原著渣攻这么说。
青春年少男才女貌,双向暗恋,救赎,成长,我把我的世界送给你,你在我的世界亮起灯修起路种起大树,这配置还不错,他破天荒地吃一次也不是不行。
对面的沈而铵霎时就从塑料凳上站起来,他两手按着卓沿,指尖发白僵硬,下颚线收紧,黑深的双眸盯着茭白,像是在竭力克制自己的汹涌情绪。
这样的他给人的感觉像极了他的父亲,冷峻,有压迫感,且极具危险性。
“别误会,我没有暗中调查你,”茭白仰了仰笑脸,“不是有句俗话吗,喜欢一个人,就算嘴上不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你刚才看她的时候,喜欢跑出来了,被我抓到了。”
沈而铵依旧盯着他,周身犹如丛林兽类被侵犯领地的攻击性却有所收敛。
茭白认真道:“我说真的,喜欢就去追,不要等长大了才去后悔。”
沈而铵看了看从门外走过去的女孩,他垂下眼,微摇头。
“我和她,不适合。”沈而铵轻不可闻地说。
茭白往嘴里塞了最后一个馄饨,算了,随便吧,原著里这些人生死都框在豪门大家族的框子里面,感情线全是狗血跟刀子,而且是一千米削铁如泥的大砍刀,狗血成吨成吨地撒,他一个有任务在身的屁民,还是别插手了。
“吃完了,回了。”茭白喝干净汤,擦擦嘴起来。
沈而铵没反应。
茭白走几步,见他还站在桌边,便回头催促:“走了,回家啊。”
沈而铵怔了一下,跟在了他后面。
两道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秋风一路护送他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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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茭白在食堂打饭,一个男生挤到他身边叽里咕噜了几句,他打了两个菜就去了小树林。
一辆车停在树底下,后座的车窗降下来一点,露出了齐家蠢比小少爷那张软乎乎的脸。
茭白拉开车门,弯腰端着饭缸坐进去。
伴随着一股子浓郁的蒜味。
小少爷窒息了:“你故意的吧?”
茭白:“这台词耳熟。”
齐霜的脸色青白交加:“我昨晚说今天要来找你,你就故意打蒜苗,还,还有糖蒜?那是人吃的吗?”
蒜的茭白不爽了,他冷笑:“你谁啊,犯得着我这么重视?”
齐霜被气得喘不过来气,一副心脏病犯了的样子。
昨晚他一晚上没睡,想了很多,好几次都想去找大哥坦白,大哥那么厉害,肯定有法子治这家伙,到时候他面临的局面会直接从被动翻身。
可他没有那么做。
如果让大哥知道了他的真正想法,只会教训他,阻止他,说不定还让二哥回国管教他。那沈而铵怎么办,谁来帮他?
齐霜布满血丝的眼睛渐渐湿润,要哭。
茭白不耐烦道:“说快点,我还要回教室吃午饭,看不到书我会吃不下去。”
齐霜:“……”
车里响起小少爷可怜兮兮的呜呜哭声,看起来软弱无害,他这样很容易令人动容,产生怜爱之心。
但在场的观众是比他两个哥哥还要了解他的人,他的表演在对方眼里十分拙劣。
茭白的视线往车窗外扫,这次小少爷学聪明了,没一个人来,他带了个高高大大的保镖。
那保镖就是他的骑士。
《断翅》里,那保镖第一次出场不是这时候,而是齐霜嫁给沈寄之后,第一次正式对付礼珏时。
追漫那会儿,茭白发现保镖的相貌有点像戚以潦,他还以为是戚以潦他爸的私生子。
直到中后期,保镖的身世出来,他是戚以潦大哥大嫂留下的血脉。
认祖归宗成了戚家人以后,他还对齐霜念念不忘,明里暗里帮对方脱险擦屁股,最终把命搭进去了。
“你留在南城不回老家,还来三中,王初秋,”齐霜阴阳怪气,“不对,现在应该叫你茭白,你连名字都改了,改名换姓,筹划了很久吧。”
茭白一笑,唇边显现出两颗小虎牙:“是啊。”
齐霜被这个直白的回答顶得心头血都要吐出来了,他想拿钳子拧掉这人的虎牙:“你到底要怎么才能离开南城?我再给你三千万,凑个整数,行不行?”
茭白听到这句的第一反应是,妈妈的,上次的两千万要少了。
不怪他,穷惯了,没见过世面。
“你看这样行不,我志不在南城,明年我高考完就会离开,三千万那时候给我?”茭白打着商量。
齐霜从来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他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能再被牵着鼻子走了。齐霜不答反问:“你那天不是找我要了章枕的联系方式吗,我以为你……”
茭白接道:“你以为我要去西城勾搭他求包养啊?”
齐霜眼里写着:难道不是?
茭白用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