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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漂亮的衣甲服饰,不但可以吸引青壮参军,还能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李宗嗣的兵,从里到外,都是由他一手包办。吃喝拉撒,从生到死,哪怕残废了,也能到工坊务工,再不济也能去训练新兵。

所以军士们士气高昂,作战没有后顾之忧。反观陆渊和陆灼统帅的壮丁,不但被李宗嗣震慑的够呛,还隐隐有后退之势。

陆渊知道,和这样的堂堂之阵作战,自身的勇武很难发挥作用。只能集中一点突破,但是很多战术动作,他用不了。

李宗嗣的步军排列的就是三叠阵,就是一百五十队分成三层,每一层五十队,五百五十人人。这样的阵型就是中间厚实,两边薄弱。

一队分成两排,除了指挥的队长,接战的只有五个人。五十队就是二百五十人。后排的队伍,可以根据敌军进攻的宽度,随时增加己方的宽度。

这样一来正面作战的人多了,侧翼就会很单薄,侧翼的第一列可能只有五六个人。若是攻打两翼,李宗嗣在转向不灵光,这五六个人很可能要面临几百人的进攻,无疑是难以抵挡的。

陆渊和陆灼想分开,各自领五百人攻打李宗嗣的两翼。只要把李宗嗣的阵型扰乱了,后面陆廉率领的两千人就能发挥作用,一举打败李宗嗣。

当这兄弟二人想分开之时,李宗嗣便看出了。自己布阵的弱点能不清楚?于是便命令号手吹号变阵,哗啦啦,衣甲铿锵作响,前阵不动,后面的两层一百队马上跑动起来,瞬间变成了一个空心方阵。

“如此精锐吗?这就是如臂指使吗?”陆渊喉头滚动:“二弟,打不得。”

陆灼道:“如今出阵,兵不血刃便回去,以后我陆家还如何称雄?前番败了,还可以说人心不齐,这番败了,如何说辞?”

陆灼纵马来到阵前:“贼寇的衣甲好看吗?”

“好看!”有人稀稀拉拉的回应道。

陆灼有高声喊道:“你看他们锃亮的铠甲不沾一尘,黝黑的皮靴不惹寸土。闪耀的兵刃上,连个缺口也没有。这样的娇贵的贼寇,如何能与咱们整日劳作,常年艰辛的汉子相比?”

“青楼里的娘们跳舞,比他们的队列还整齐,她们能打吗?她们能上阵厮杀吗!”

“不能!”

“不能!”

“不能!”

一千多壮丁被陆灼激励的热血沸腾,陆灼继续高声喊道:“把前面人衣甲扒了,全归你们所有,老子不取一分!”

“打赢了,青楼里的娘们,我给你接到这里来,让大家玩个够!斩他一颗首级,十贯钱啊!”

陆灼喊的青筋爆裂,李宗嗣脑袋是全是问号了,感情我严肃风纪错了?干干净净的不好吗?要不是掌握不了,用刀子刮胡子的方式,我还想把士兵们的胡子都剃了呢。这个想法李宗嗣永远实现不了,剃胡子是奇耻大辱,全军上下都反对他。

张九甚至用罢工来威胁李宗嗣,敢剃老子的胡子,就跟你拼命!

看着嗷嗷叫的庄丁,陆灼大吼一声:“保卫家园,誓死杀贼!”

“冲!”

陆灼不是傻子,他知道疾冲会消耗庄丁的体力,但是慢慢前进,很可能会让他们产生害怕的情绪,不如热血一击,死命的撞开贼寇的盾阵,说不定能打赢。

陆灼和陆渊在后面督战,勇武的教头充作先锋,顶着盾牌,死命的冲锋。有参加过上次联合作战的,知道李宗嗣箭雨厉害,故此只要短兵相接,李宗嗣的箭雨就发挥不出作用。

陆灼不想练弓手吗?想!但是弓手必须是膀大腰圆的大汉,顿顿得吃肉的。力气小了能拉开大弓?弓箭多贵啊,十副弓箭就顶的上老大陆琪的一顿酒宴钱了。

这家业将来都是嫡子陆琪的,钱财上,除了每个月的月例,其他的,陆渊和陆灼可做不了主。

当庄丁们开始冲锋的时候,梁兴已经命令后两层的步军拉弓射击了。梁兴只需要命令什么时候射击,什么时候停止即可。军士们为了保命,自然会快速射击。

以庄丁们的体力,列阵跑过一箭之地,最少需要两分钟。而这两分钟内他们就要承受接近两万支‘三翎鸭毛白羽箭’的洗礼。

箭矢即使穿不过盾牌,手臂也会被箭矢震的生疼,盾牌上扎的箭矢多了,就会更加的沉重,相加之下,壮丁们的战力自然会大减。

在付出了两三百人的伤亡之后,终于和梁兴指挥的步军撞在了一起。

“顶住,顶住。盾阵不许乱!”梁兴和张铜锁骑着马来回奔驰,哪里的盾阵凹陷了,就去哪里指挥。

这就是军官的作用,士兵们在作战之时,容易冲动和大脑空白。军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醒士兵该怎么做。

比如现代战争中,对面扔过来一颗手雷。军官立刻会喊一声:“卧倒!”士兵们难道不知道卧倒吗?正常人就知道,但是军官还得喊。高度紧张之下,士兵们的大脑很可能会当机。

所以军官不但需要观察敌人,还需要随时观察己方的阵列。队长的作用就是监督士兵,不许后退,也不许随意冲锋。他们时刻要注意令旗和军号。一旦有新的命令,随时告诉部下。

“稳住!稳住!”

队长们拍打前方士兵的肩膀,重新变成三叠阵的步军,六排士兵就要对着前方一千壮丁的冲撞。

“弟兄们,不要还击,双手顶住盾牌。让他们砸,让他们浪费力气!”

随着庄丁们向两翼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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