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宋慈全传>第16章折杖

禇瑛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想先让宋慈把茶喝完。宋慈喝完茶水后,把杯子递给了禇瑛。

“大人,这自伤与他伤的不同,您是怎么知道这些的?”禇瑛接过杯子后问道。

“我年少时与伙伴们在路边玩耍,有一个少年为家里买了一罐酱油,经过时看到了我们,就要和我们一起玩儿,却不小心把酱油罐打碎了。他害怕家里人怪罪,居然用碎瓷片把自己割伤了,他说回去后就告诉家人酱油被别人抢走了,那人还把自己给打伤了,也不知道后来他怎么样了。”宋慈笑着说道。

“您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出了这自伤的独特之处。”禇瑛说。

“我当时对他的行为十分吃惊,当然也是因为好奇,于是就靠过去仔细看了他割伤自己的过程和他的那道伤口,因而印象十分深刻。当然后来也遇见过一些类似的事情,但那次的记忆一直都是最清楚的。”宋慈说。

“那这死后伤您又是怎么知道的呢?”禇瑛又问。

禇瑛的问话让宋慈又想起了自己幼年时的一件事情,于是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年少时我家附近有一个屠夫,我经常看到他杀猪。有一次,我躲在一旁偷看时,竟然发现那个无良的屠夫把一只已经死去多时、皮肤已经变色的猪拖过来肢解,我看到他切割猪肉的时候,并没有鲜血迸溅,与他之前宰杀活猪时大为不同,所以我当时便明白生前与死后砍下肢体会有不同的状况。”宋慈说。

“后来在平定叛乱时,我看到被砍下头颅之人的脖颈和肩膀处全都血肉模糊,而且断头处的皮肉还会向内卷曲,所以就记住了这一特征。”宋慈继续说道。

“大人,您对这些事情记忆犹新,也难怪您对验尸之事能够如此得心应手了。”禇瑛笑着说道。

宋慈笑了笑,然后带着她朝二堂走去。禇瑛走在后面,向宋慈投去了敬佩的目光,跟着他向前走去。

注:

1.折杖:宋太祖赵匡胤为“洗五代之苛”于建隆四年定折杖之制。之前的“五刑”笞、杖、徒、流、死中除死刑外皆可折杖。其中规定:流刑四等自加役流至流三千里、流两千五百里、流两千里,分别决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或决脊杖二十、十八、十七,均配役一年,免去流远;徒刑五等自徒三年至徒一年,分别决脊杖二十、十八、十七、十五、十三后释放,免去徒役;杖刑五等自杖一百至杖六十,分别决臀杖二十至十三后释放;笞刑五等自笞五十至笞十,分别决臀杖十下、八下、七下后释放。折杖法使“流罪得免远徒,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实际上减轻了刑罚。折杖法不适用于特定重罪。如反逆、强盗等,也不适用死刑。

2.自伤与他伤,生前伤与死后伤,根据《洗冤集录》卷四之二十三《自刑》。

3.杖刑:宋代的笞刑和杖刑,是让罪犯站着被棒打臀部。脊杖则会让犯人坐着被杖打脊背,宋时曾有言“徒刑五、流形三,坐而杖”。从元朝开始,杖刑才开始“伏而杖之”,即摁倒让犯人趴在地上杖打。

4.官杖:宋代官杖有固定的形制,长为三尺五寸,大头是扁的,阔二寸,厚九分,小头则基本是圆形,半径与大头的厚度基本相同,也是九分。

5.判决:宋代县一级官府只能判决杖刑以下的刑罚,杖刑以上的徒刑、流刑、刺配、死刑等,只能由州府一级的衙门来判决。

6.龙团胜雪:又名龙园胜雪,是福建失传的名茶,宋朝时期三十八款名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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