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大理寺的那些事儿>第一百九十四章 碎尸迷案(一)
没有痕检科没有化验科,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证据,阿娘不用死刑已经是万幸。”

百墨摸摸她的头,问道:“最近月圆还有发作吗?”

“没有。兮凤给我的丸子极好,我吃一颗便无任何事。”阅筱说道。

百墨看着她想起今日花落梦的话,这药虽能暂缓但也会损耗身体,现在解药只缺最后一味药,而最后一味药便是天莲,这天莲在域外的一座雪山上,听说那里终日冰雪温度极低,而且还有雪狼出没,就算到了顶峰若是时间不对也没有雪莲可以采,得到雪莲简直比登天还难。

现在只差最后一味药了。

他握住阅筱的手,阅筱敏感的把手缩了回来:“我不喜欢三妻四妾的男人,你不要色诱我。”

百墨哈哈一笑:“问题是我色诱不到你呀。”

突然下起大雨来,那雨越来越大,都打湿了车帘,阅筱手忙脚乱的把车帘挂好:“这又不是春天,怎么说下雨便下雨了?”

“秋日便是如此,一层秋雨一层寒。”百墨把一封信递给阅筱:“黎落的信。”

阅筱喜出望外忙打开信来,她急切的看着,她太想他们了,来南都有些时日,依然忘不了在弈都的友人。

“她要成婚了!”阅筱惊讶的抬起头:“下个月初十,与北疆王子成婚。这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还一直担心,北疆是你的地盘,皇后娘娘是绝不会让黎落嫁过来的,怎么会松了口呢?”

“北疆虽是我的地盘,但迟将军在那驻兵多年,民心比我还要好,而且黎落嫁过去,等到北疆王子继承王位便是北疆王的耳边风,北疆不攻自破,皇后不会让过这个机会的。”百墨轻描淡写。

“你不紧张?”阅筱问。

“天下迟早就是我的,我紧张什么?”他忽然凑到阅筱脸前盯着她,阅筱都有些脸红,他忽然点了一下额头:“你也迟早是。”

阅筱费了好大的力气守住了乱跳的心,这乱撩的技能果真天下第一。

“我也想去北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婚礼我想在。”阅筱忽然说。

“可以。”百墨爽快答应:“绿袖与岿巍必须在,月底随我一起启程。”

“你也去?”

“北疆我的地盘自然是要去的。”

阅筱想到黎落成婚开心的笑了,经历了这么多终于有件喜事了。

大雨滂沱,整个南都只听到雨的声音,大街上,一个人驾着马车,从车上扔出一个包袱丢在树林之中,一路朝西而去。

天刚刚亮,一群农夫扛着锄头从树林穿过准备去田里干活。

“这几天的雨实在大,今天还不知道麦子怎样?”

“就是,这雨下得,都没有歇会儿,连下四天什么都淹了。”

“今年兆头就不好,没见大年的时候还打雷吗?雪也没有下。”

几个人聊着天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泥地里走着,不远处几只野狗在不远处抢着食吃,一个农民顺手摘了一个橘子扔了过去,野狗四散而开。

“这是啥?”一个农民指着前面的地上问。

地上有一片血迹,似乎还有一根长长的骨头。

几个人凑近一看,吓得魂飞魄散,是人的腿,上面一截的肉已经被野狗吃掉了,只留下了脚趾与骨头。

阅筱与法医院来到了现场,她看着满地来回蹿着的衙役摇摇头,这样走动,什么有价值的脚印也没有了,一点经验也没有。

她回过头对着一色长袍的几个人说:“这是我们第一次出现场,而且很有可能是分尸案,我先说好你们等下看到的画面会引起极度不适,有恶心想吐的这都不是事,很正常,不要为难…~”

说话间便有几个衙役在一旁扶着树吐起来。

几个人收回目光看着阅筱,心里又期待又害怕又紧张,阅筱把手套发给大家:“这是手套,等下不要用手直接接触碎尸,既然是碎尸案很有可能尸体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等下我们分成几组四处寻找,若发现尸体碎片便装入我刚刚给的袋子里,注意保证完整性,吴桐你今天就别去了。”

吴桐有些纠结,她很害怕,但仍然鼓起勇气道:“我待会和领事一组。”

“行,打起精神,先看看尸体。”阅筱拍拍手率先走了过去。

一行白衣者走了过来,很是惹眼,刚刚看到那腿骨,吴桐就已经支撑不住吐了起来,其余几人脸色微青,尽量忍着。

阅筱没事人一般的蹲下身子检查着碎骨,她问:“谁能说说这是人体哪个部位?”

几个老男人眯着眼睛用余光瞟着,唯有余天认真的观察着:“这是人的小腿,尸体被破坏严重,只有脚趾部分还有些皮肉。“

“按部位分是胫骨腓骨趾骨。”钱前强迫自己正视者血淋淋的画面。

田光胜与马起源也麻着胆子研究着:“这人应该是从膝盖部位被人砍断的。”

“刀口呢?”阅筱问。

“刀口整齐,像是……”吴桐坚持着看了两眼又开始吐。

“刀口整齐,像是一刀就砍下来了,没有多余的动作。”余天接着说。

“很好,先把它收好,我们分组辐射式往前往后找,这个抛尸点很奇怪,并不隐秘,有点像凶手随手扔的。”阅筱说:“所以这里也许不是开始也不是终点,散吧。”

几个人分成三组离开,阅筱沿和吴桐沿着树林往前找,吴桐一脸苍白生无可恋。

阅筱看了她一眼,她难为情的低下头,阅筱笑道:“没事,我前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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