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内,林书恒睡着了,躺在床榻上,头靠向里面。蹑手蹑脚走进来的是这间客栈的小二,他左左右右,前前后后翻了个遍,拿起林一亭放在柜子里面的行囊,打开看里面,只有些衣服。刚刚这家女主人说是要去买东西,肯定将钱财都拿出去了。这屋里睡着的另外一个是一个傻子,就算他在这里面跳舞,这傻子都不会有反应。
想到这个缘由,小二越发放松了警惕,走到床榻上,看向林书恒。
这个小子长得可真是好看,皮肤白白嫩嫩的,衣服也华丽,鞋袜全是精心绣制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手艺。这样好的一幅皮囊,里面装的怎么是个傻子?若是他也有这幅皮囊,这样的家室,就不用在这么个破烂的地方,受这老掌柜的气,还有他家那个疯婆子,动不动就拿粗扫把打他。
人都是生得一样的,凭什么这些人能够享受比他好这么多的生活,他只能佝偻潜行在最污秽,最不起眼的人群中,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工作。
小二伸出手,想要掐这小子的细皮嫩肉。
谁知熟睡中的林书恒突然翻了个身子,将小二吓得跳了起来,连连躲在床帘子后面。
林书恒并没有睡醒,只是将脸转了出来。
又是这张脸,小二伸出指甲想在他的脸上抓出五爪印子,看他还能不能这么嚣张。
手已经伸在半空中了,刚落未落,突然被门外的咳嗽声给惊到了。目光落在林书恒脖颈上挂着的一个明晃晃的金项圈上。这金项圈是林父给林家子女都打了一个,在百日的时候戴上的,后来加了些金,加大了些。小二哪里见过这样的好东西,眼睛都开始放光了。
也不顾外面的咳嗽声,伸手就抓向金项圈,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要从林书恒的身上脱出来,就要通过他的脖颈。可是金项圈的内圈直径不大,若是要这么操作,有点难度,何况林书恒是躺在床上的。
小二平日里摸惯了荷包,做遍了小偷小摸的勾当,对这种情况也有打算。只见他将手臂放在放在林书恒的头下,充当枕头。将金项圈往上移动,平平地穿过头颈。金项圈在小二的手中,几乎都快成了他的掌中物了,小二脸上的笑容都快要溢出来了。有了这么个好东西,他就不用在这里帮佣了,还能回家,给家中的弟弟妹妹添上一些好东西。凭什么要给他们买,不,要花在自己的身上,将他这一身也换成这傻子穿的衣服,一定要比他的还更好看。
可是掌柜的不会让他独吞财务,想到这里,手突然卡了一下。小二心中慌张,生怕这时,外出出门的人回来了。若是能够回来,他也有个应对之策,至少掌柜的还在外面放风。
刚放下心来,突然看到怀中的李书恒睁开了眼睛,双眼似乎充满的血丝,爆发性地,一双手死死地掐在小二的手上。力量奇大无比,小二已经被吓到了。身无二两肉的他怎么是林书恒的对手。本来作案被主人抓住已经让他心神不宁了,更何况抓他的人好像还不正常。
小二松手,想要钻到床底下。林书恒却猛力将他甩了出去,力量如此之大,几乎将小二胸口的骨头都要撞断了。小二连忙爬起来想要跑,只见他飞快地冲到门口,就要撞到门上了。忽然见到掌柜的正站在他面前。
小二立时跪在地上,眼泪鼻涕在瞬间流了出来,抓着掌柜的裤子,哭道:“掌柜的,小的是来给这位客人送东西的,谁知道一进去,就被客人抓住,要打我。你可要救我呀,他太凶了,要将我撕碎了。你快拦住他。”
说罢,就躲到了掌柜胯下。伸手抓住掌柜裤子,只觉得抓到了一片湿布,心中诧异,再一看,掌柜的后面出现了另外一个人,身材高挑,几乎望不到脸。这幅打扮不是客栈中的人,是那一位出门买东西的客人。
只见这人从掌柜面前飞了出去,一把抓住林书恒的手脚,猛地扔出一条粗壮的绳子,将林书恒从里面捆了起来。
小二被面前的一切惊呆了,只见掌柜的双腿颤抖,话也说不清楚了。小二在里面面对的是一个林书恒,根本不害怕。这一切被林一亭收在眼底,早就算准了这是一家黑店,若是要住黑店,下手就要比这店主还要狠,今日这家店,林一亭是住定了。
掌柜见林一亭没有出来,也不敢进去,直到里面叫了一声:“进来。”
他才迈步走了进去,见到林一亭,双腿一软,跪在地上,道:“姑奶奶,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竟将算盘打到了您的头上。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还请放过小人。小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荒郊野岭的,全靠这家店养着,还请高抬贵手。”
林一亭抬眼看了掌柜,又看了这跟在后面不知所措的小二。
掌柜一手将小二推到面前,道:“小兔崽子,还不快快承认你的错误,这位姑奶奶,可不是我们能够惹得起的。”
小二从掌柜的眼神中抓住了恐惧,脑袋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道:“姑奶奶,您是大侠士,大义士,小的不过是个小孩,小孩怎么会作恶?这都是掌柜的教我的,是他让我到这里来偷你的东西,将这些好东西全部都转到他的口袋里。女侠,你看看我身上的这些伤痕,就是他们用马鞭子抽的。我家很穷,是可怜人家,您可要救我。我父母将我买到掌柜这里,让我无家可归。若是您都不帮我了,掌柜一定会打死我的。”
他边说边哭,脱下衣服,露出一身纵横交错的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