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了家族派来了的两个巫师的费奇,并不急着开始他的冒险之旅,他可是知道什么叫做磨刀不误砍柴工,虽然他已经确定要通过一个人闯荡来磨练自己的魔法技巧,但是这却并不意味着他就要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怎么着也得有个计划不莫德,他可以去猪头酒吧坐坐,喝上一杯,同时好好想想自己该何去何从。
当然,即使他之前从没有来过霍格莫德。今天也不是霍格沃兹的学生们来霍格莫德的时间,但是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把自己的面容藏在兜帽之下。至于他没有来过霍格莫德为什么还知道有猪头酒吧,他又不是一个人生活在真空中,通过各种渠道,他对于霍格莫德的商店分布还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的,所以他知道猪头酒吧也不足为奇,而且一如一个多世纪以后,三把扫帚是给正经人开设的酒吧,去那里的不是学生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而猪头酒吧则是三教九流的汇聚之地,不少见不得光的家伙都是把自己罩在兜帽下,因此不用担心他这身打扮会显得另类。
不过饶是费奇心中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在看到猪头酒吧的时候也有些心生退缩之意,而踏进酒吧的门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费奇作为城堡管理员,不可避免的有些轻微的洁癖,这是工作xing质决定的,但是费奇觉得就是一个邋遢的人进了猪头酒吧恐怕也都受不了,窗户上积累着厚厚的污垢,几乎不让一点阳光透进来就算了,桌子上还有蜡烛;蜡烛就剩短短一节也就算了,反正这里面十几张桌子,也足够照明的了;放蜡烛的木头桌子粗糙一些也就算了,毕竟来这里的也没有娇滴滴的女郎,都是大老爷们,皮糙肉厚的也不虞有划破皮肤的可能xing;地上的石板因为积年的污垢而看不出来本来颜se也就算了,毕竟室内亮度不高,看不甚分明,我想也没有人无聊到趴到地上研究地板究竟有多脏;更不必说满脸横肉的老板,仿佛被埋在土里才刚被挖出来的酒瓶和酒杯,恶劣的服务态度,以及可能在你旁边桌上喝酒的家伙,就是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某穷凶极恶的罪犯。乍一看每一项都还可以容忍,但是这些东西和在一块,是个正常人都不会来这里第二次,也只有神经粗大到能够跑火车的家伙,和已经不能被划归为正常人的家伙,才会选择在这种地方喝酒。
要不是害怕自己去三把扫帚被人认出来,费奇才不会选择来这里呢,而之前一直被他藏在巫师袍宽大的袍袖里的洛丽丝夫人,即使在他解决那两名巫师的时候都没有异动的洛丽丝夫人,现在却在他的袍袖中抗议似的扭动,明显也对于这个酒吧有所抗拒。安抚了一下洛丽丝夫人,费奇找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座位坐下,当然在这之前他用两个西可买了一瓶黄油啤酒,不过看到这瓶啤酒肮脏的外观,费奇就没有打开它,并且喝它的勇气,因此他就盯着桌上的啤酒瓶,思路转向了自己闯荡的计划中来。
而且费奇还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前世他缠绵病榻,这一世也在霍格沃兹城堡做了七年的宅男,这就意味着,他外出旅行的经验近乎为零,至于什么野外生存的经验更是为零,这样的他,真的能完成在魔法界的闯荡,而不是饿死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再一个,前世的他并没有去过英国,唯一知道的就是伦敦,以及伦敦中的一些景点,而这一世的费尔奇大少爷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男,整个英国他都是两眼一抹黑,而哈利波特这本要剧情也都发生在霍格沃兹城堡中,他怎么知道要去那些地方进行游历,难道他真的要漫无目的的随处乱走吗?这一刻费奇无比痛恨他为了隐藏自己会魔力的事实,不敢去学习幻影移形的课程,要不然他现在那还用苦思冥想要去哪里,一个幻影移形就搞定了。
不过,现实是他还不会幻影移形,所以他只能依靠他自己的双腿和口袋中沉甸甸的加隆、西可和纳特了。然后问题又转了回来,他究竟要到哪里去,正在费奇为自己的目的地而苦恼的时候,从旁边两个窃窃私语的人那里传来的只言片语,让费奇眼前一亮。
费奇虽然只听到了一个词,但是这个词就仿佛救命稻草一般,把他拉出了没有目的地的泥沼,因为他听到的单词是——godic’shollow,也就是高锥克山谷,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出生地,也是众多幕后故事的发生地,比如邓布利多和盖勒特·格林德沃在这里相爱相杀,伏地魔在这里成就了哈利·波特救世主的名号,如果费奇现在赶过去的话,应该能赶上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白魔法师和第一代黑魔王的反目成仇。反正费奇也暂时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而且在赶往高锥克山谷的过程中,他也可以开始自己的历练,可谓一举多得,既历练了自己,同时还可以赶上一趁戏。
打定主意的费奇,一分钟都不愿意在猪头酒吧里多呆,当然一方面是心急于开始自己的闯荡魔法界的历程,另一方面未尝没有忍受不了猪头酒吧环境的原因在里面。不过出来之后费奇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他还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不知道高锥克山谷应该怎么走,在再度冲进猪头酒吧询问知情人,还是在路上随便找个人来询问之间一番摇摆,最后费奇还是选择了随便找了一个人来询问这个选择,他是在是不想在摧残自己的嗅觉和视觉了。但是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四处旅行的驴友,所以一连问了几个人都只得到,“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