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的女儿我的家乡>第17章 空间

说到底,饭团虽然傲娇了点,但还算有情又有信。

值得奖励。

苏武不知从哪掏出颗拇指般大小红得发黑的李子。

“饭团,这三华李你要不要?不要我吃了。”

早在苏武掏出李子的刹那饭团就睁开了眼睛,此时一听兴奋哗哗直叫,奈何脖子一直被苏晚锁着,这才没扑上来。

苏武嘿嘿一笑,先把小姑娘抱上床,才把饭团从她的小手里解救出来。

“想要这果子,可以!呆会好好陪着她,知道吗?”

饭团刷地张开了巨大的翅膀,它伸直脖子,一只眼睛盯着床上的小姑娘,另外一只眼睛看着苏武手里的果子,急得呱呱直叫。

小时候饭团就是被苏雪折腾着长大的,此时不过是历史的轮回。陪一个小姑娘,它最擅长不过了。

苏武不再逗它,呵呵地把手里的李子放到饭团嘴边。大雁迫不及待地叼起来,囫囵吞枣地一下咽了下去。

咽了果子的饭团趴了下来,它微微闭着眼睛,一副心满意足此生无憾的模样。

“没出息。”

苏武摇摇头,在床边坐下。他温柔地理了理小姑娘凌乱的刘海,回头看看心满意足的饭团。

“大雁一向有情又有信。饭团你吃了我的果子,得记得自己的话,好好陪着晚晚。”

大雁有情又有信,这话苏武可不是乱说。

大雁这种鸟儿,对爱情忠贞不已。它们恪守一夫一妻,成双成对,不离不弃。当一方死了,另一方会殉情而死,绝不苟活。

所以在古代的文人墨客里大雁向来是爱情的象征,例如什么鸿雁传情,雁字归来……

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元好问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诗原本赞美的就是大雁。

而信又通信誉,因为雁群每年必定春来秋去,从不负信。

既有情又有信,于是乎大雁就成了爱情忠贞的象征。

在一些地方,男人们看上了某位姑娘,得亲手捉双活大雁当聘礼才能上门提亲。

至少苏武这里,这以雁为聘的风俗还存在着。

不过大雁一向飞得又高又快,想捉一只都难,更别说一双。所以很多时候,男方下聘时带的都是木头雕出来的木雁。

而养心谷里三只眼的苏建国,也就是马婶的丈夫,他的手工活里雕刻起木雁来最是一绝,雁雕得活灵活现,几乎能以假乱真。

话题扯得有些远了。

饭团侧着脑袋看了看苏武,又看看他空荡荡的双手,失望地叫了声,随即跳上床在苏晚旁边卧了下来。

“我x,谁让你上床的,你爪子干净不干净?”苏武一蹦半天高,气急败坏直嚷嚷,“我今晚还要睡这地方的。”

饭团挪了挪身子,就当没听见,眼都不睁一下。

说归说,苏武也知道这家伙常常和苏雪挤一被窝。能被青春一美少女抱着入眠,应该不会脏兮兮吧。

静下心的苏武重新坐下来,查看着自己的异样。

昨天他在清家的时候,不小心被正厅的八仙桌搞破了手,出了些血。那时没觉得有什么异样,结果一觉睡下去,才发现自己多了个空间。

异空间,金手指啊。

不过都是一个字,俗。

常年被网络小说荼毒的苏武很快反应过来,他兴致勃勃地在里面逛了起来。

眼前的空间不大,约半亩地。周围环绕着白茫茫的雾状物。苏武伸手一探,却摸到实质性的围墙,看样子过不去。

几步回到空间中间,这里有个四五平方的小泉眼,正润物细无声地涌着丝丝泉水。

耸了耸鼻子,或许是心里作用,苏武赫然闻到清彻见底的泉水似乎泛着淡淡的清香,让他忍不住想打些回去烧来给苏晚冲奶粉。

呵,什么都想着女儿,真是奶爸命啊。

苏武自嘲了会,才举目四望。

泉眼周围空荡荡的一片,除了草地别无它物。

他弯下腰,拔开草一瞧,果然地质肥沃,是个种田的好地方。

想了想,苏武一个意念出了这小空间,转到厨房挑了些青菜红暑还有花生,这才回房又进了空间。

身为农民的儿子,苏武其实不怎么种过地。

小时候的他就是村里的希望之一,一边忙着学习一边忙着练武,偏偏这两都是耗时耗神的活,哪还有什么时间让他去专心学习种地。

不过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对农事上苏武到底比大多数同龄城里人要熟悉得多。

然而此刻苏武的所作所为却可以让任何农民跳脚。

他没带工具进来,既不翻地除草,也不起陇开沟,就凭着自己的蛮力生生把带进来花生红暑还有几样青菜直接插进空间的地里。

真是“插”种,纯暴力型的。

金手指嘛,难道还要一板一式地种田?

苏武十分淡定。

他走到泉水边,掏出几颗在县城买的三华李随手洗了洗,正喜滋滋准备开吃,忽然又放下了。

泉水肯定是好东西,但要是和其他小说一能让人洗经阀髓出了身污物,岂不臭到一边的女儿?

这可不能忍。

是乎苏武又把它们收好,等有机会再试。

结果眼下机会来了。

苏武目光炯炯地盯着饭团,要是它有什么异样,他立即把大雁扔出窗外。

只是他看得快望fēng_liú泪,饭团依然安安稳稳地趴在小姑娘旁边,除去刚见到三华李时的激动,其他一点反应也没有。

小说都是骗人的


状态提示:第17章 空间--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